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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铅笔、碳笔、碳条,这些东西都是素描的工具,说不上谁好谁坏,只是习惯不同,铅笔细所以描边精准,碳条粗犷所以涂阴影有优势,高凡都是几种一起用,否则在波士顿时,也做不到平均五分钟一张速写人像。
  “对啊~”高凡被辛未一语惊醒梦中人。
  碳粉高凡没用过。
  所以也想不起来。
  但天美有人玩过这个。
  说是油画技巧,不如说是国内的文化传承。
  甚至有人考证说碳粉画在国内已经五千年历史,但听着就比较奇怪,因为这种说法就意味着碳粉画的画法非常原始——它也的确很原始,就是用手涂炭粉,往石头、树上、脸上抹,大概每个民族的原始人都干过这种事。
  比如在一天的辛苦狩猎后,族群从荒野上打回一只猛犸小象,族中的女人将其扒皮烧烤,吃饱喝足的祭祀就开始用手搓着熄灭的树枝,在手上沾上碳灰,开始在洞穴墙壁上记载今天的日子:吃象一只,闲聊半晚,画一幅,这种。
  比较起来,原始人发现染料再往画上涂颜色,都是之后的技术进步了。
  所以现在辛未一提碳粉,高凡立刻意识到,这招应该行。
  辛未被高凡催促着去买碳粉,这玩意叫碳精粉,在文具店还真不好买,辛未跑了几家店才买到,等回来时,已经是傍晚了,把东西交给高凡,瞧着人家正在准备晚餐,辛未就意识到自己不该在此久留,毕竟是别人家,等她礼貌告别,才发现跟她告别的是高凡,而这一刻,高凡已在门内合上了冯元家的门。
  她对着门,愣了好一会儿。
  像是在问自己:我是谁,我来这干嘛,我接下来要去干嘛。
  明明是受劳伦斯委托,也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来瞧瞧高凡究竟在干嘛,怎么现在更迷糊了?
  而且,为什么高凡把这当成自己家一样,如此熟稔啊!
  辛未咬了咬嘴唇,终是没有高凡一样的厚脸皮,能够直接产生留在冯元家的想法,只能闷闷离开,想着下次再找什么借口过来瞧瞧。
  而高凡关上门后,冯夫人就招呼他:“怎么不把小辛一起留下吃晚饭呢?”
  “不太方便。”高凡说,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这家里毕竟有个令咒,如果可能,高凡也想把冯夫人和冯宝宝劝走,他坐在桌旁对这两位说:“阿姨,宝宝,不如你们也出门避避吧,最近先生可能会出一些事。”
  出事?什么事?冯夫人和冯宝宝对视,流露出担忧的表情。
  说实话,如果不是高凡‘世界油画大师’的名头,她们都会怀疑高凡是不是有什么企图,但两母女偷偷查过新闻,知道这位高凡,也就是冯元只教了几天的‘便宜徒弟’,其画作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一幅能超过千万美元,最近一幅《波士顿人》则拍出了三千五百多万美元。
  那是什么概念?
  他又有什么可贪图的?
  所以,此刻高凡的话,着实也让她们开始担忧。
  第221章 技近于道
  虽然担忧,但冯夫人和冯宝宝,也没法因为高凡一句话就离开自己的家。
  高凡见劝不走她们,便决定要尽快解决此事,尽快降服这个令咒。
  可能是高凡给的压力,所以再隔三天,冯元已经突破了390这个关卡,眼瞧着400在望,如果毛周手中的红楼人物,是按照清版统计所合计,冯元已经描绘出《红楼残卷》上将近九成的人物了,可能再有几天或半个月,这场持续了一年多的修炼,就可以告一段落。
  今天。
  高凡气势汹汹拿着碳粉和碳笔,继续挑战。
  冯元为了看管自己的古物宝贝,一直在高凡挑战时守在一边。
  此刻瞧着高凡带来的家伙事,不禁十分好奇:“这盒里是什么?还用碳笔?碳笔怎么可能画出工笔画呢?碳笔画出来的还叫工笔画么?”
  “行不行的,试试就知道了。”高凡一边说着,一边又展开了自己让辛未制好的卷轴,一个十米长已然装裱好的宣纸长卷。
  水墨作画,一般都是先画再装裱,究其原因就是笔墨难控,《兰亭序》、《滕王阁序》等等流传千古的名作,亦是被作者自身圈改无数,就是因为其中错字、漏字、别字太多,若非这些妙手偶得之作,太过出名,作者自身亦是难以复刻,怕是得不着流传于世的机会。
  但高凡用碳粉碳笔仿的工笔,可不一样啊,因为碳可擦啊。
  于是高凡就先裱再画,这样画纸又硬又实,极利于碳笔描绘。
  “小高啊,你还真是处心积虑。”冯元瞧出了高凡想干啥,不禁感慨,但也没办法反对,因为高凡也没违规。
  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冯元就是那个‘君子’。
  高凡嘿嘿一笑,叫出毛周,升腾自己的灵感,让这位清朝女画家坐在自己面前。
  “你又来了?”毛周对高凡没什么好脸色,之前几天一直纠缠不休,结果连幅完整的工笔都画不出来,着实无赖一个。
  “这次可不同了~”高凡笑着说,“毛周女士你瞧好吧!”
  说着,高凡开始在书桌上摊开宣纸上用手抹着涂碳作画,只见他右手落笔勾轮廓,左手以碳涂阴影,‘工笔’虽然与‘写意’对称,但说得是其极重形体,而画法中也不乏填色作抹,粉黛互用之技巧,所以成品极尽富丽,易流传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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