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宋朝夕诊完后不动声色,又挑眉给了宋程昱一个眼神,“弟弟,把裤子脱了吧!!”
  谢氏:“……”
  宋程昱:“……”
  奇怪了,明明宋朝夕身为医者,说这话是没什么的,可配合着她的眼神,怎么都觉得她像在调戏良家妇男。
  宋程昱脸红到耳朵尖,他哆哆嗦嗦地伸出细白的手指抓起长袍,眼睫毛轻轻颤动,一直低垂着,根本不敢抬头直视宋朝夕。
  宋朝夕嫌他慢,伸手直接把他裤子给扯了,因着外头还有长袍,并没有走光的风险,宋程昱与朝夕是亲姐弟,不需要太避嫌,可毕竟年纪都大了,这么做总是不妥当的呀!
  宋程昱想提醒她男女有别,却又怕说出来被这位惊世骇俗的大姐姐给骂一顿。
  识趣地瘪瘪嘴,委屈兮兮地捏着摇椅把手,任大姐姐脱了他的裤子扔在一旁,怎么羞都不顾了。
  宋朝夕捏了捏宋程昱的腿,宋程昱的腿情况确实很严重,大夫医不好是正常的,就是宋朝夕也没有十足把握能治好他这腿,可靠技术咱不行,咱可以作弊呀,咱有仙草呀!
  宋神医家的仙草,谁吃谁知道。
  样子还是要做的,宋朝夕打开针包,取出毫针,一根根扎在宋程昱的腿上,没多久,宋程昱的腿便成了刺猬,打眼一看都是针,谢氏看宋朝夕手法娴熟,表情淡定,没有一丝犹豫就下针了,这才明白宋朝夕是真的会医术,她又惊又喜,“朝夕,你弟弟的腿还有救吗?”
  “救是没救的。”
  谢氏:“……”
  宋程昱:“……”
  宋朝夕瞥了他们一眼,又淡淡道:“但谁叫你们运气好,遇到了我,所以说这投胎也是一门技术活,弟弟要是投胎去别人家,这腿肯定是没救了,只能一辈子躺在摇椅上,荒废人生,但好在弟弟命好,有我这样的姐姐,有时候我都羡慕你们这些人,你说我怎么就遇不到我这样的好姐姐呢?”
  谢氏和宋程昱集体沉默,仿佛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或许他们说什么已经不重要,毕竟宋朝夕把该说的话都说完了。
  还是谢氏先反应过来,她攥着手帕喜道:“朝夕,你说真的?你弟弟这腿真有救?那他多久才能治好?”
  其实腿治起来倒不难,但药粉需要朝夕定期调配,她不敢给宋程昱太多,怕被人觊觎,若手镯的事被人发现了,她肯定要有生命危险的。
  “说起来弟弟的腿不难治,只是需要定期针灸按摩,按摩手法十分重要,我又不能天天待在弟弟身边,这样一来……”
  “我来!”谢氏激动地拉着朝夕的手,素净的脸上有难掩的喜悦,“朝夕,按摩应该不难吧?姨娘别的不说,手还是挺巧的,你若愿意,可以把手法教给我,我日日替昱哥儿按摩,也省得你来回跑。”
  宋朝夕点点头,也只能这样了,按摩只是为了活血化瘀,让双腿更快有知觉,不至于因为长时间卧床,肢体僵硬,但这毕竟只是辅助手段,真正需要的是强健身体,同时配以万能仙草。
  她想了想,又道:“按摩倒是不难,只是有一种药需要弟弟内服,这药需要不断更改配方,每三日需要换一次。”
  “我会让人去国公府取,大小姐,别说三日取一次了,只要能让我昱哥儿的腿好转,让我昱哥儿能恢复行走,姨娘我命都可以不要,大小姐您尽管放心好了。”
  宋朝夕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她捏起宋程昱白得有些病态的腿,温声道:“姨娘您看好了,我教您一次,待会您试试给弟弟按摩,有哪里不到位的地方,我会指出来。”
  谢氏连连点头,让朝夕惊讶的是,谢氏虽然不是医者,可按摩却比她这个大夫还要到位,不愧是读书识字的人,理解能力强,说什么很快就融会贯通了,平日又经常做针线活,手巧手劲也比宋朝夕大,自然效果不错,宋朝夕又给了她两块刮板,让她每日晚上给宋程昱泡脚疏通经络。
  谢氏感激涕零,她知道她不该盲目乐观,毕竟天下名医都治不好的毛病,宋朝夕一个闺阁女子怎么可能治好?然而或许是宋朝夕淡然从容的样子感染了她,她莫名就觉得大小姐很值得信赖。
  她知道大小姐之所以替庶弟治腿是因为她送的那箱子添妆,她无意中的示好让大小姐把她划为自己人,若最后大小姐真的把宋呈昱的腿治好了,那她的那箱子添妆可算是送过最划算的东西了!
  谢氏感激不已,等按摩结束她让丫鬟把最好的茶叶拿出来招待宋朝夕。
  与此同时,沈氏和宋朝颜正坐在院子里喝茶,俩人气定神闲,孙妈妈看了看高悬的日头,不由提醒:
  “夫人,今日大小姐回门,您要不要去看看?”
  沈氏想到这个女儿就气,宋朝夕简直是来克她的,明明自己有那么多嫁妆,还要算计她的,真是没一点良心!她知道姑奶奶家是扬州首富后,气得差点把牙给咬碎了,这几日,她派人去找知情者打听,才发现,全家人都被宋朝夕给骗了!
  什么在扬州受苦!她在扬州住的宅子比侯府大三倍,姑奶奶给她的零花钱是以万两计数的,姑奶奶家就她一个女孩,宠的跟什么似的,宋朝夕绫罗绸缎,锦衣玉食,那样的日子饶是她们侯府的人都没见过,就这样宋朝夕还好意思摆出受害者的姿态,凭什么呀!
  “那么多嫁妆还要算计我们朝颜的,这样的女儿不要也罢!我不出去接她,老太太正在气头上,也不可能去,她一个人从大门下马车,娘家人连门都不给她开,如此一来,也能敲打她几分,她总该知道一个女儿家出嫁了是要靠娘家撑腰的,跟娘家处不好关系,以后还能有好日子过?”沈氏冷哼一声。
  宋朝颜点点头,得知姑母家是扬州首富,她其实并没有什么概念,再有钱又如何?她是侯府小姐,什么样的富贵没见过?可沈氏派去打听的人回来报告她才知道,那真是泼天的富贵,她这位侯府二小姐想都不敢想。
  什么用夜明珠照明,最好的珍珠敷面,什么一顿饭花费数千两,洗澡的花瓣和澡豆比金子还贵,一套头面就值万两,宋朝夕越听脸色越难看,就好像有人隔空打她脸,她一直嘲讽宋朝夕是乡下妹,可如今看来,没见过世面的人明明是她,人家宋朝夕在扬州日子过的比公主还好,全家人都宠着她这个女孩,要什么给什么。
  反观自己,虽然也是父母的掌心宠,可侯府毕竟还有几个女孩,庭芳和她年纪差不多大,总爱跟她争抢,侯府营生不多,府中日子过得不算奢侈,几个女孩分一分,落在她头上的就很少了,她过的日子哪里能跟宋朝夕比?
  根本不能想,越想越嫉妒,越想越难受,她原本引以为豪的东西在宋朝夕面前,根本不算个事,什么侯府小姐,人家被扬州首富宠着,享受的是切切实实的富贵,根本看不上侯府这点小排面,难怪宋朝夕回府第一天,饭只吃了几口便不动筷子了,难怪她每次喝茶都一副难以下嘴的模样,对皇上赏赐的樱桃也不放在眼里。
  从前宋朝颜以为她打肿脸充胖子,如今才知道,人家是真的看不上!
  眼看着要吃午膳了,蒋氏看了眼日头,板着脸,冷笑一声:“她应该回来了吧?看门的小厮来报了吗?”
  管嬷嬷垂着头,小心翼翼地回:“还没呢,小厮来回了几次,说没见到人。”
  蒋氏蹙眉,按理说宋朝夕早上就该带着回门礼回来,怎么这会子还没到?
  她心里头气宋朝夕气得紧。
  宋朝夕骗了她,明明那庶女在扬州享福,宋朝夕这个她嫡亲的孙女却帮人瞒着,以至于那下贱的庶女成了首富之妻,纵然商人的地位低下,可谁都不能否认,钱是好东西,那下贱胚子是那贱人生出来的,活该被男人唾弃,过猪狗不如的日子,怎么能做首富之妻?且听说那庶女的男人这二十年来竟然连个妾室通房都没有,一心一意守着那庶女过日子。
  蒋氏根本不能想,只要一想到那贱人的女儿在扬州享了二十年福,生的四个儿子一个比一个俊俏,男人从普通的小商贩一跃成为扬州首富,她这心口就一阵阵疼,恨不得把牙咬碎了!
  她最恨的是宋朝夕骗她,把她当猴子耍!让她丢了那么大的脸!
  她这辈子就没这么丢脸过!
  嫁给国公爷又如何,如今国公爷成了活死人,自然不能给她撑腰,要是国公爷也一起回来,她自然不敢怠慢,可国公爷没来,给宋朝夕下马威又如何?也该叫她知道这侯府不是她能玩弄的,她一个侯府出去的闺女该认清楚,谁才是她娘家人!
  “吩咐下去,要是人到了,先拦在门口别让人进来,等我去了再开门让她进来。”
  管嬷嬷应了一声。
  今日宋丰茂休沐,午膳是全家人一起吃的,穿着浅金色蜀绣缎褙子的老夫人在上位坐好,沈氏带着宋朝颜宋嘉良先到了,到了夏日,宋嘉良愈发肿胀了,一张脸发的跟面团似的,五官模糊,看起来十分油腻,蒋氏看着也糟心,奈何沈氏还是觉得儿子太瘦了,不停叫儿子多吃点。
  蒋氏眉头紧蹙,过了会,宋元忠和宋丰茂一起来了,俩人坐下,宋丰茂环视一圈,蹙了蹙眉。
  “朝夕怎么还没来?”
  蒋氏板着脸,面无表情道:“你自己养的好女儿,到现在还没回来,让全家人都等着她,真是好大的排面!我瞧着是攀上高枝儿看不上我们侯府这小地方了。”
  沈氏眼神冰冷,尖酸地笑:“早知道养出这么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当初我就不该生她,我就没见过这样做人子女的,一点礼仪孝道都不懂,自古以来,回门就是对娘家的重视,国公爷没醒,她自己也该回来,这都晌午了人还没到,这是给谁下马威啊?我看她真是哪都不如朝颜。”
  宋朝颜低着头,柔声说:“可能姐姐忙顾不上我们侯府吧。”
  宋丰茂眉头紧锁,也埋怨女儿,侯府日子过得俭省,他要是早知道庶妹夫是扬州首富,必然不会忽视那么多年,随便帮扶一把,如今庶妹也该感谢他。
  忽而间,脚步声传来,宋庭芳笑眯眯地拉着宋朝夕的手,跟蓝氏谢氏一起进了扇门。
  蒋氏微微讶异,不动声色。
  宋丰茂一肚子火,语气很冲:“朝夕,纵然你嫁入了国公爷,也该知道自己姓什么,我从没见过回门的姑娘晌午才进家门的,你现在派头很大嘛,当了个国公夫人了不起了是吗?”
  宋朝夕抿了抿唇,挑眉笑了笑,“父亲,听您这话的意思,好像侯府一直都很欢迎我回门。”
  宋丰茂一愣,气得差点拍桌子,“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明明自己做错了事,还把事情推到别人头上,难不成你要回来,我们侯府还能关着门不让你进来?”
  宋朝夕嗤笑一声,好笑地看向蒋氏,“那就奇怪了,今早我马车到侯府门口,想进来可大门一直紧闭着,小厮也不给我放门,我只能从后门偷偷溜进来,父亲,侯府就是这样欢迎女儿的吗?”
  宋丰茂一愣,不敢相信地看向沈氏和蒋氏,却见俩人眼神瑟缩,显然都是知道这事的。
  宋朝夕笑了笑,找了个位置先坐下,一点亏也没吃,“女儿没记错的话,皇上推行以孝治国,重视三纲五常,我为晚辈,自然是以父亲以侯府为榜样的,如今侯府这样对女儿,是不是意味着女儿也可以不顾纲常伦理,可以不尊重长辈,不尊重这侯府的家法规矩?父亲,乱了家里的规矩事小,可我如今嫁的是国公爷,皇上对我也很是关心,若是叫皇上知道,我一个出嫁的女儿回门都没人欢迎,肯定会以为我们侯府不重视这门亲事,到时候责怪起来,父亲可别怪我这个女儿没尽到本分。”
  蒋氏眉心突突直跳,她不是不知道这么做不妥,只是一个下马威而已,其后她只要不当回事,对宋朝夕好一些,说出去也没人能挑出刺来,却不曾想,如今宋朝夕有皇上和国公府撑腰,纵然这点小事不可能闹到上头去,可禁不住人家底气足啊,好比现在,她搬出皇上来,一个大帽子扣过来,谁也不敢多嘴一句。
  她什么时候被一个小辈这样拿捏过?一向是她算计别人,却被别人算计了,蒋氏面色铁青,气得手发抖,差点连筷子都拿不住。
  宋丰茂自然也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有时候事情虽小,可要是有人想弹劾你,再小的事都容易被人抓到把柄,宋朝夕说的不无道理,再来他在朝为官,身正才能立足,纵然女儿不被家里喜欢,可到底是宋家的闺女,高门世家哪有女儿出嫁,回家连大门都进不来的,这要是传出去,永春侯府的脸面往哪放?定然会沦为世家笑柄。
  可要他认错,又不可能,宋丰茂便拿出做父亲的威严,冷声道:
  “你对父母撒谎,欺瞒你姑母家在扬州的情况,已经是大不敬,为人子女怎可欺上瞒下,是你有错在先,今日大门之所以关着……恐怕是小厮自作主张,并不是府里的主意,你怎可因为这点错就揪着不放,来质问父母?”
  宋朝夕挑眉,差点在心里给宋丰茂鼓掌了,看看人家,冠冕堂皇的功夫实在了得!
  这就是世家要的体面,宋丰茂果然深谙其道,说什么欺瞒,说什么揪着不放,宋朝夕也懒得辩解,只能说他们高兴就好,你跟这些人讲道理有用吗?
  讲道理要有用的话,水牢里也就不会关着那么多重刑犯了。
  宋朝夕只笑着回:“原来是府中小厮的主意?真是狗一样的东西!”
  蒋氏这么大岁数,什么时候被人这样指桑骂槐过?沈氏脸白了又白,也觉得这是在骂自己。
  宋朝夕却笑得灿烂,拿起筷子道:“好了,父亲,我不会跟狗仗人势的东西一般见识的,不就是不给我走正门吗?不走正门我就走后门,反正都是门,能进就行,走哪个门不是走啊。说起来几天没吃侯府的饭,这饭菜都香了不少,谢谢祖母和母亲做了朝夕最爱吃的小菜,朝夕在此谢过了。”
  席间鸦雀无声,众人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宋朝颜原想看宋朝夕被敲打,被家里责骂,谁知宋朝夕不着痕迹地骂了所有人,还笑嘻嘻就把家里长辈怼的说不出话来。
  更气人的是,三日不见,宋朝夕竟然不见疲态,反而心情不错,艳光四射,嘴唇更是粉嫩饱满,让人越看越气。
  这是手镯的功劳吗?想到手镯和取血,她顿时没了胃口。
  饭后,大门终于敞开了,宋朝夕由青竹扶着往外走,行至半路,便看到宋朝颜从对面走来,今日宋朝颜穿一件藕荷色的褙子,宋朝夕也穿过类似颜色,可她长相明媚,反观宋朝颜一脸病态,身材又瘦弱,有些撑不起这娇嫩柔美的颜色。
  宋朝夕挑眉,目不斜视地往前走。
  宋朝颜看向她手腕上的镯子,眼皮直跳。
  她心心念念的手镯就戴在宋朝夕手上,宋朝夕正是因为手镯才变得这么漂亮,等她得到了,她一定会比宋朝夕更美,一定会把宋朝夕比下去。
  她内心生出前所未有的狂热,一个声音在告诉她,一定要得到这个镯子,哪怕是用抢的,也一定要得到。
  宋朝夕出了侯府大门眼皮就跳得厉害,她心里有些不踏实,这几日表哥们也没给自己捎来口信,她怕表哥们出问题,便半路拿出从侯府住处带的男式袍子穿上,出去找了一圈表哥,没找到表哥住处,便又折回国公府。
  宋朝夕进了国公府,却见所有下人们来去匆匆,似乎都在忙活着什么,溪月见到她,赶紧跑过来,“宋神医!!!”
  宋朝夕一愣,心头有种不好的预感,呼吸猛地一滞,“怎么了?是不是国公爷不好了?”
  溪月却猛的一笑,“宋神医!国公爷醒了!老夫人叫我去请太医来给国公爷诊脉,我刚走到这就遇到您了。”
  宋朝夕耳朵嗡嗡的,有些回不过神,溪月说什么?国公爷醒了?容璟他醒了?
  宋朝夕被这消息砸得愣怔住了,身后的青竹和冬儿高兴地直跺脚。
  冬儿:“您还等什么呢?快去给国公爷诊脉啊!那是您夫君!去迟了万一又晕过去该怎么办?总要让他看看您长什么样再晕啊!!!”
  溪月愣了愣,觉得信息量有点大,宋朝夕嫌弃冬儿沉不住气,她咳了咳,一派淡定地让人抬了轿子送去湖心小筑。
  从未觉得水廊这段路如此漫长,日头晒人,一阵风吹过,叫人凉快一些,宋朝夕一路上脑子空白,无从思考,只能愣愣地推开扇走进去。
  老夫人正坐在拔步床上喜极而泣,不停用帕子擦眼泪,而国公爷半坐着靠在床上,听到声响,侧目看过来,他只着一件中衣,领口宽松露出锁骨,一双漆黑眼眸平和却暗藏锐利,明明神色和缓,表情极淡,却给人无形的压迫感。
  宋朝夕第一次看到睁眼的国公爷,只觉得被他看得头皮发麻。
  老太太眼中有泪,面上却带着喜色,冲她招手,高兴道:“快来给国公爷诊个脉。”
  宋朝夕垂眸,走到他身边,明显感觉到容璟不怒自威的气势,到底是在战场上滚打的男人,一个眼神便叫人心底惧怕,她勉强淡定道:“请国公爷伸出手。”
  容璟将手腕朝上对着她,宋朝夕这才发现他的手指又细又长,骨节匀称,看着是读书作画的手,只是手心布满茧子,一看就是握刀剑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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