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守川便让元墨先把人带走,待查出美人出身后再把人送回去。
  元墨带着美人上马,回头吼一声:“大王!”
  大王如飞一样撒开四蹄跟来。
  走着走着元墨就发现一个问题。
  美人身形高挑,比她高出不少,元墨抻长了脖子才能从美人肩头望出去,别说控缰,连看路都成问题。
  就在这时,她听到咕的一声响,不知是来自她自己的肚子,还是美人的肚子。
  从昨晚到现在,大家都是什么也没吃。
  作为一个称职的乐坊坊主,元墨怎么可能让女伎饿着肚子?
  她立刻勒住缰绳,解了外袍,脱了鞋子,挽起裤脚,钻进水里,不一时扔了两条鱼上来。
  大王以为这是新的吃食,欢喜雀跃,但那鱼活蹦乱跳,在石上犹不住打挺,大王吓得一蹦三尺高,夹着尾巴就跑。
  元墨出了水,重新披上衣裳。她不大会梳髻,撕了一截衣带把头发高高地束成马尾,反正名义上还没到弱冠,怎么梳都成。
  她折了些带叶的树枝,在圆石上厚厚铺了一层,让美人坐下,然后生火烤鱼,“姐姐饿了吧?回城还有段路,姐姐可以先吃条鱼垫上一垫。”
  美人看一眼火上的鱼,再看一眼元墨,没说话。
  元墨有种错觉,美人看她的眼神好像同看那条死鱼没什么两样……
  这种看什么都像看死鱼的眼神,是成为花魁的大忌啊大忌!
  然后,美人垂下眼睛,眼睫长长,如蝶翼。
  元墨顿时又想,算了吧,什么大忌不大忌的,她这么美,她愿意怎么看人就怎么看人……
  只是……美人的视线,好像落在她的脚上。
  她的脚肤色白皙,十颗脚趾,颗颗浑圆,像刚剥出来的莲子,只是上面还沾着些污泥水草,想是污了美人的眼睛。
  元墨十分自觉,立即去河边洗脚,套上鞋子。
  鱼已经在火上发出焦香,河边长着一丛紫苏,元墨过去揪了几片叶子,揉成汁洒在鱼身上,再烤了一会儿,紫苏的香气尽入鱼肉,腥气尽除,才递给美人。
  美人看着鱼,目露怀疑之色。
  元墨道:“这鱼胜在新鲜,现抓现烤,有清甜气,虽然没什么作料,却也勉强入得口,姐姐请尝尝。”
  美人接过,端详半日,像试毒一般,小尝了一口。
  然后,脸上的线条微微柔软下来,咬下第二口。
  太阳已经升到半空,春日明亮温柔的阳光洒满整条溪畔,溪边盛开着不知名的野花,淡黄色蝴蝶在其上飞舞,空气里有浅浅的芳香。
  水面的波光将阳光映照到美人的脸上,波光脉脉在美人的衣衫上流动,美人的长发水一样披在身上,进食慢条斯理,举止优雅异常,比大家闺秀还多出一股端庄之态。
  这回真的是……捡到宝了……
  元墨越看越开心,烤第二条时忘了翻面,顿时烤焦了。
  不过元墨对吃的向来不挑,焦便焦,一样填饱肚子。
  她愉悦地啃着焦鱼,美人忽然问道:“马车翻倒之际,你明明害怕得要命,为什么还要护着我?”
  这个问题元墨没想过,为什么?当时哪来得及想为什么?可能是坊主的本能吧,美丽的女伎对于乐坊的坊主来说,是贵重的宝物啊。
  但这话不好说出口,元墨认真地想了想:“因为你没哭。”
  美人微一皱眉,显然没听明白。
  元墨道:“遇上什么事,能叫出来便会好些,叫不出来,全憋在心里,才是真要命。”说着她一笑,“我小时候跟狗抢骨头,被狗追着咬,当时真是怕得连叫都叫不出来,那才是真怕。”
  她的眉目是一种介于少年和少女之间的清朗,笑起来的样子像一株枝桠满是嫩绿的树,清新,透亮,有说不出来的舒服。
  美人看着她,有几分出神,停了停,方淡淡道:“那你还养狗?”
  “我本来是怕狗的,后来看到大王,那么小一只,肚子扁扁的,躺在路边就差一口气……总归是可怜,养着养着就不怕了。”元墨说着,“所以我学到了,遇上什么害怕的事,先管他娘的大叫几声,再留神把它看个仔细,多半就不怕了。总之不能逃,一逃,就更怕了。”
  “错了。”美人道,“不止不能逃,还要掉过头去,伤害它,凌虐它,让它尝到什么是恐惧,从此只有它怕你,你就永远都不用怕了。”
  美人的声音很轻淡,不娇柔,像冰晶碰玉碗一般悦耳,也一般清冷。
  *
  大央立国一百五十年余,平京却已经有五百多岁了,从前朝的前朝起,它就是整个国家的都城。
  一条平江从西绕进京城,然后从北绕出,蜿蜒了大半座城。
  北里就处在平江的最后一段,乐坊依水而建,坊中后门往往设有水榭,泊着画坊,以供客人游湖玩水。前面则俱起了画楼,争彩斗艳,一家比一家富丽堂皇。
  红馆曾经是平京最辉煌的乐坊之一,画楼起得比谁都高,彩绘画得比谁都艳。只可惜,会在时光中老去的不止是美人,还有宅院。
  晚上还不大看得出来,此时在正午明晃晃的日头下,画楼上的漆彩已经明显斑驳了。
  美人仰头,淡淡道:“贵坊看起来略有些凄凉。”
  “咳咳咳,这个,这个是我一时疏忽,忘了修缮,毕竟咱们都是晚上开业,你看整个北里,白天鸟都没有几只。”
  元墨努力挽回自家的形象,“你别看这楼现在这样,以前可是平京了不得的地方,二十年前平京评花榜头一回出现了两名花魁,并列第一,名称双璧,这二位,可都在我们家。那时候,这里还不叫红馆,叫双璧坊。”
  “为何改名?”
  “因为双璧只剩下一个,就是红姑。”
  美人的目光落在画楼的招牌上。红馆,两个大字龙飞凤舞,铁划银钩,像是要破空而去。
  “这是谁的字?”
  “天下第一高手,金刀龙王。”元墨一脸骄傲。
  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美人的瞳孔微微收缩:“楚天阔?”
  元墨又惊又喜:“姐姐你都失忆了,居然还记得我师父的名字!”听说师父风靡江湖,也曾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莫非这位美人也是其中之一?
  呃,不对,这位最多比她大个三两岁,和师父差着辈数呢。
  “这确实是一个很让人难忘的名字。”美人慢慢地,一字一字地道。
  美人的声音向来冷淡,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好像都格外寒冷,美人的眼角有不正常的红晕,像泣血。
  元墨忽然想到了另一个可能,忍不住颤声道:“姐姐,你和我师父……不会有什么过结吧?”
  美人微微一顿,道:“我深居简出,金刀龙王周游四海,这样两个人,会有什么过结?”
  这么一说,元墨顿时觉得自己想太多了。
  两人说话之际,大王已经拿爪子一搭,拱开了大门,元墨客客气气地将美人请进来,然后就看见了元宝。
  元宝跪在庭院中,身上还穿着那件女装,头上顶着一只酒缸,看见元墨,嘴巴一扁,泪眼汪汪。
  元墨眼前一黑。
  元宝被逮,红姑一定是知道了!
  元宝昨晚回头在小巷子里找不着元墨,回府衙又找不着叶守川,只好回家来。
  当时已是半夜,正是乐坊里最热闹的时候,不单是红姑,连隔壁来窜门的狗都知道了。
  他可怜兮兮地看着元墨:“红姑说,你要是不回来,我这辈子就别起来了……”
  “好了好了,我回来了,你起来,先送这位美人儿姐姐去厢房歇息。”说着,又向美人道,“姐姐不必客气,就当自己家一样。”
  如此交代完,她深吸一口气,准备去见红姑。
  身后忽然传来美人的声音:“鞋子。”
  元墨低头一看,她身上披着叶守川的外袍,头发也妥妥地扎回了原来的样式,但脚上却还穿着绣花鞋。
  为了搭配粉裳,还是一双深粉色绣桃心的凤回头,十分惹眼。
  元墨连忙把鞋子脱了,想了想,对元宝说:“来,给我一拳。”
  元宝立刻握紧了拳头:“哪里?几成力?”
  “鼻梁,五成。”
  元宝扬起拳头。
  元墨看着那醋钵大的拳头,连忙改口:“三成,不,两成!我说元宝你最近是不是又长肉了……”
  一语未了,元墨惨叫出声,捂住鼻子,鼻血不付所托地流了下来。
  元宝认真地:“红姑特别特别生气,我觉得一拳可能不够,要不要再来一拳?”
  “够、够了!”元墨没浪费这点鼻血,往脸上东抹西抹,一张脸整得好像从血海里捞出来也似。
  为免太过夸张,她又往脸上抹了点土,最后扯乱衣襟,抓乱头发,令自己看起来像是被七八只疯狗追着咬过。
  然后瘸起一条腿往后院去,嘴里拖着长长的哭腔:
  “红——姑——”
  美人全程旁观,没有遗漏任何一个细节。
  心中生出一个疑问。
  这里……是乐坊还是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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