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18文学>书库>都市生活>重生之天才狂女> 第1834章 解释?收服(3)

第1834章 解释?收服(3)

  而方剑秋父女可以说从交战一开始,就是压倒性的胜利。在某些人看来,政治就是平衡。而现在方书记一家,已经在那场博弈中占尽了便宜。他们凭什么还不满意?
  迫于他们的人落在了对方手里,迫于给人落下了把柄。某些人才会派任杰过来处理此事。但是,某些人心里想的处理,其实是要他随便找个理由搪塞一下,给对方一个台阶,这一页就算是翻过了。
  只不过,某些人不了解这位小神医的执着。她可不是随便一个理由就能搪塞,打发的。现在,任杰已经在心里,将某些人的祖宗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玛的隔壁,老子就算要护短,那也不会护那些瓜娃子啊!那些该死的鸟人,分明就是拿他来当挡箭牌。让他来背黑锅来了。他凭什么要背这个黑锅啊!
  一翻激烈的思想斗争,正在任杰的脑海里翻江倒海的进行交战。一方面,他不愿意为别人背这黑锅,得罪小神医及她身后的那些靠山。另一方面,他也得罪不起那些别人。因为,那同样是一个庞大的,他惹不起的群体。他感觉自己就像是磨槽中的豆子。磨子一动,他就得被上下两块磨石给碾得粉骨碎身……
  童大小姐没有继续说话,优雅地泡着茶。给林少的杯子里续满茶后,手中的茶壶在任杰的茶杯前停了一下。轻轻笑道:“任书记,茶要趁热喝。凉了就没味道了。”
  是啊!茶要趁早热喝。可是,我现在还没走呢!某些人非但不给他茶喝,还给他小鞋穿。而这里,却有热腾腾的香茗等着他喝。即然如此,这个选择又有何难?
  “对,茶要趁热喝!”
  心中做了决断,任杰端起茶杯,仰头饮下。颇有一股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壮之味。
  童大小姐与林少相视一笑,他们知道,这位任书记已经做了决断。童大小姐虽然不是政客。却不代表她不懂玩政治游戏。她不但会玩,而且还玩得不错。
  她也认同政治就是平衡的说法。同样,她也尊守相同的游戏规则。只不过,一旦她进入这个游戏,那么这个平衡的点在哪里,就得她说了算。
  当时,她把事情丢给国安。却实是想把麻烦丢给他们。然而,当时已经是明摆着的事,只要在那张窗户纸上轻轻一捅,就可以看到真相。结果国安方便给她用了一个“托”字诀。几天就可以处理的事情,硬是给她托了半年。
  这件事情的性质,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起了质的变化。国安为什么要托?那是因为他们不打算公开真相,不打算给她一个说法。而且他们算准了,事情过了,她不能大闹。因为,她去找国安的麻烦,那就是为方书记惹事。
  既然明白了这一切。童大小姐自然不会让他们如愿。她虽然来见任杰。却不是为了听他那些虚假的托词。更没打算给任杰解释的机会。她的目的很简单,她要分化对方。把任杰从对方的阵营里面挖过来。
  她直接指出他是在护短。直接将责任和压力全部放到他一个人身上。将这个冤大头硬生生的扣在了任伍身上。做出最直接的威胁。
  任五如果精明,那他肯定不会代人受过。毕竟来至,方,林,叶,杜,这四家的怒火,也不是那么好承受的。他一个厅级,人家随便一个手指就能将其拔到角落里歇着养老去。
  任杰喝了茶。显然已经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童大小姐为他的杯子里续上热茶,笑着道:“明天的典礼,我们家几位老爷子也会去。任书记要是有空的话,请一定赏光!”
  任杰闻言一愕,随即醒过神来,眼睛猛然发亮!
  “去,去,我一定去!”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能入得了某位老人家的眼,那只要老人家随便一句话,他就能受益无穷了!
  童大小姐和林少再次相顾而笑,这就是政治游戏!
  收服吗?或者应该叫做招揽更贴切一些。政治上本来就没有服与不服,只有利与不利之说。精明的人,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向靠拢。
  任杰自然是精明之人,他原本也有自己的靠山。只不过,他的靠山能将他送到现在这一步,已经是极至了。再想往上的空间,那得需要更大的靠山。
  童大小姐给的这个机会,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因为据他所知,这个小神医自己虽然是官家之后。可是,因为身世原因,从小跟外婆住在山里。对于官员似乎有着一种天生的排斥。
  据说就连方剑秋这个部级父亲,她都非常排斥。他们尽管相认几年,却不愿公开承认自己的身份。宁愿在外面买房子住,也不愿意住进省委大院享受特权。
  她的身份公开,还是因为某些人为制造的流言诽语。任杰觉得当初方书记看起来像是被逼无奈,才当众暴露自己女儿的身份。实际上方书记应该只是顺势而为,心里估计偷着乐吧!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儿,哪个父亲不引以为豪呢?
  而且,他还从特殊渠道了解,这位小神医连副总理和总理的面子都不给。至于那几位元老,更是每一个都受过她的顶撞。甚至根本不没有人能压制得了她。反过来,总是被崇拜,被畏惧,被巴结的几位元老,也正是欣赏她的胆识和智慧。所以,这几位元老都拿她当成亲孙女儿般,争相宠溺。
  这样一个人,说她要向老爷子们告状,要让他把事情背下来。任杰决对不会有半点怀疑。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无惧强权,睚眦必报之人。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