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18文学>书库>历史军事>大流寇> 第510章 喜迎大顺天兵

第510章 喜迎大顺天兵

  东征以来,顺军进展顺利,早已同西安方面接洽的刘忠在顺军出潼关后立即于洛阳易帜,并迅速派兵沿黄河搜集渡船,抢占渡口,为顺军主力成功渡过黄河出力甚大。
  刘忠前番在清豫亲王多铎东返之时率部降清,造成怀庆之役顺军攻取的府州县重为清军所有,并且还派人劝降荆襄军王得仁,王体中,导致二王于南阳作乱,对李自成的死负有很大责任。
  因此,高一功、刘体纯等将领建议进洛阳后立即诛杀刘忠,割其首级祭奠先帝。
  外号“争世王”的第十镇帅蔺养成早年曾是义军革左五营首领之一,与李自成麾下大将刘宗敏关系甚好,而刘宗敏就是因为二王作乱时来不及撤离被清军斩杀,因此对劝降二王的刘忠,蔺养成真是恨之入骨,劝说监国闯王将刘忠连同其部全部坑杀,以儆效尤。
  这个斩尽杀绝的提议得到了不少将领的支持,甚至连持重的高一功也觉得没什么不妥。
  杀降将这种事,于陆四而言其实也是轻车熟路,前番张国柱便奉他密令诛杀了许定国,因此再杀一个也不是什么事。
  但是,陆四却没有这么做。
  因为,东征是军事同政治的双攻势。
  陆四认为东征北京是对满洲军事集团的斩首一击,是彻底消灭满洲军事集团的决定性战役,此战役不仅要在军事上完全摧毁满清军事集团的中央首脑,更要形成顺军重新据有天下的席卷之势,因此军事打击固然重要,政治辅助也绝不能缺少。
  杀一个反复小人刘忠,不是什么事,左右河南府已经为顺军控制,相邻的汝州也被第五镇张国柱部控制,但杀刘忠的后果却有可能导致大顺在政治上被动,极有可能让本应该大规模倒戈的清军绿营,甚至是汉军八旗与顺军死磕到底。
  兵力上,满清现在京畿的总兵力最多只有五六万人,其中真满洲同蒙古兵不可能超过三万,剩下的是汉军八旗同绿营兵,也就是说清军有一半力量是可以争取的。
  如此一来,政治上陆四不能犯错误,必须尽最大程度分裂清军,将主要敌人和次要敌人区别对待。
  主要敌人军事打击,次要敌人政治为主。
  不杀刘忠,就是为政治攻势服务。
  一个导致大顺差点灭亡、害死李自成的人都能得到新闯王的重新接纳,于大顺政权有一席之地,此事传达出的信号对于汉军同绿营将领将起到正面、积极作用。
  莫说刘忠了,就是王得仁、王体中二人,只要二将愿意反正归来,陆四同样也会接纳。
  二王重新反正这件事,陆四觉得未必就不可能,因为王体中就是因为不肯剃发被王得仁杀害,而随后王得仁又同金声桓叛清降明,引发了李成栋于广东反正、姜骧于大同反正,由此掀起了大江南北绿营大反正的序幕。
  这两起事件表明二王对满清的忠诚度都是不合格的,那么在满清受到重创后,二王还会不会甘愿替没了根基的阿济格卖命就是未知数了。强牺 bxwx.co 读牺
  对二王策反工作同对尚可喜的策反工作,陆四都交给了留守西安的孟乔芳负责。
  为了让刘忠这块“马骨”更具效应,也是酬其“让路”之功,进洛阳城的当天,陆四就以大顺监国名义封刘忠为平南侯,此前李自成封刘忠为平南伯。
  晋为平南侯的刘忠可能也意识到顺军一些人对自己恨意难消,全赖监国闯王一力“保”他,所以主动请缨愿为大顺攻打通往怀庆的门户济源城,期以此举能够赎前番过错,换取顺军将领对他刘忠的重新认可。
  刘忠部约有万余人,大半都是原先的明军,其主动请令攻打济源,陆四自是不会不准。这候 bxwx.co 章汜
  可刘忠虽有戴罪立功、洗心革面之心,但其部战斗力着实太差,连攻济源三日也不曾破城,最后还是第二军提督刘体统率所第二军所辖的第十一、第十二两镇不计牺牲强攻,再有城内绿营原顺军降兵内应才拿下济源城。
  此战,刘忠部损失两千余人,第二军也折兵近两千,斩绿营兵1800余人,俘3000余,清怀庆总兵刘芳名、知府李世爵等人趁夜逃脱。
  济源之战敌我双方损失大致相等也让陆四坚定政治攻势的重要性,要不然东征路上每遇一城都如此损失,且不说要浪费多少时间,且说真就打到北京城下,恐怕东征的三个军也剩不了多少人。
  与此同时,西安孟乔芳密报西军出川之后,张献忠命义子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三人各领军五万杀向西北,沿途府州县的清军大多闻风而降,进展极快,大有席卷西北,攻掠三边,形成虎视局面。
  同陆四本人及孙可望认为的张献忠取西北方案乃“短视”不同,孟乔芳却认为这位大西贼首乃深谋远虑,因为西军出川之后直面西北,倘取其它方案东进,一来西军未必敢从顺军控制区穿过,二来也担心为顺军作了嫁衣。
  毕竟,西军缺少粮草,真要全军东进,顺军只要将其后路一堵,西军便要陷入进退两难境地。制大 制枭
  就算顺军不会背后捅西军刀子,西军也没有自己的独立地盘,拼死攻打清军即便取胜,也将是下一个清军。
  所以,孟乔芳认为张献忠先图西北,在顺军不会攻击他西军的前提下迅速获取一块远超四川三府的根据之地无疑是极其明智的选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