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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风暴之怒

  雷尔斯得意的拍拍乐乐的肩膀,激励道:“我知道你没有吃得舒心,放心吧,等打完这一仗,以后只要是有好吃的,我就会第一时间让你出来,你看这事如何?”
  “这才差不多。”乐乐满心欢喜的点点头,拍拍胸膛保证道:“看在你对我这么好的份上,以后你只要碰上麻烦,尽管开口,我一定会鼎力相助的。”
  在外人眼中,高高在上,只有皇室的人才能召唤出的精灵,仅仅是好吃的,就把它给收买了,要是让苦苦追求精灵,却无法得到精灵的人知道了,一定会用头撞墙啊。不过,乐乐的被收买,也说明了一点,在利益面前,不单是人连妖精都抵挡不住诱惑。
  雷尔斯故作感激的看了乐乐一眼,夸赞道:“想不到我们乐乐是这样热心的妖精,我真的是好感动耶!”
  “那是必须的。”乐乐也不觉得违心,拍着胸膛得意的说道。
  在关中的带领下,几人很快走到了一处离城墙很近的地方,这里屋宇剥落残破,地上杂草丛生,布满了破旧、矮小的房屋,与平日所见到的高大整洁的房子和宽敞的道路大不相同。
  雷尔斯在达普洛王城已有一段时间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走在这种狭窄的小道上,雷尔斯也是奇怪的很,忍不住关中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怎么有这么多破烂房子?贼人会在这种地方吗?”
  这个地方,又荒凉又没落,靠打家劫舍为生的贼人们,显然住不惯这种地方。
  关中指了指不远处摇摇欲坠的房屋,又指了指穿的破破烂烂的路人,朝雷尔斯解释道:“这里是王城的平民窟,这里集结了达普洛王城,几乎百分之九十的平民。尽管这里的环境不适合住人,可却是藏身的最佳地方。贼人们平时骄奢淫逸,适应了贵族的生活,但他们既然进了达普洛王城,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也只能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如此。”雷尔斯踏入社会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听关中这样细说才明白过来。随后看了看不远处成片的破破烂烂的房子,不禁感慨道:“我一直以为达普洛王城,是富有的城市,城中都是繁华的,想不到城里还有这么落后的地方。”
  关中无奈的笑了笑,道:“哪个地方都有繁华的地方,都有落寞的地方。我们在这里转转,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说笑间,关中便带着雷尔斯在这一带转悠起来。
  经过对十几间房子的排查后,两人也是一无所获,略觉疲惫的两人,不禁有点失落,转头就要走,这时关中似是发现了什么,指着前面一间简陋的房屋前的两人,惊讶的说道:“匪徒?他们还真在这里。”
  激动之余,便将头转向了雷尔斯,兴奋的说道:“看到没有,在那屋子前面站着的人就是上次抢了我们酒馆的匪徒。”
  “哦?”失落的雷尔斯,猛地来了精神,顺着关中指的地方望去,在一间残破不堪只剩下木门还是完好无缺的小屋前,果然站着两个大汉。他们一高一矮,正懒洋洋的站在那儿。
  “山贼?”这个词灌入耳朵,犹如头顶被清泉砸中,雷尔斯身体一个激灵,来了精神,条件反射般大步向前,想把这两个家伙给抓住,可他当迈出脚的瞬间,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狐疑的看着关中,询问道:“他们要是山贼的话,为何敢这样明目张胆地站在门口?难道不怕被发现后,让人给抓起来吗?”
  关中摇了摇头,指着四周说道:“他们不是不怕被抓起来,只是这里四通八达,如果有一点的风吹草动,他们立马就能发现,在抓他们的人到来之前,就已逃之夭夭。”
  “关中为何对这里如此熟悉?”这个地方如此偏僻,关中作为酒馆的总管,就算山贼抢他们的东西,他们要时刻了解山贼的动态,那监视山贼的人,应该是关中的手下,不应该是他啊,他对这里如此熟悉,显然他经常到这种地方来。
  “他为何经常到这里来?”关中对这里及山贼的熟悉程度,让雷尔斯察觉到了事有蹊跷,不自觉提高了对关中的警惕。
  为了不让关中察觉到自己对他提高了警惕,暗作吃惊状的雷尔斯,迈开大步就要朝那两名贼人走去,关中忽然拦住了他,急声道:“你这是干什么?鲁莽行事只会打草惊蛇。况且那屋子里还有多少个贼人你并是不知道,就这样冒冒然走过去岂不是很危险?”
  “这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被拦住的雷尔斯,不明白关中为何拦住自己,但还是搔搔头,不好意思的说道:“你不会我倒忘了,那你说应该怎么办?”
  关中望着站在远处的两名贼人,又看了一眼雷尔斯,沉思半天才说道:“你是来调查贼人情况的,这般靠近他们,轻则被他们赶走,重则会被他们打成重伤,所以你得想想办法再靠近他们,再伺机混入贼人的内部。”
  “先与这两个家伙混个脸熟,再趁机打入内部的主意的确不错。”雷尔斯默默的点了点头,接着问道:“不过,到底该用什么方法呢?”
  那两名贼人看上去虽然漫不经心的,他们既然站在了这个位置,他们警觉性自然够高的,过去塞给他们金币,向他们示好,显然行不通,雷尔斯一时之间还想不到好的办法。
  思量中的关中,看到雷尔斯跟前的乐乐,眼前一亮,说道:“你此时冒然走过去,不论用什么方法,都会被他们怀疑。你要是让这个妖精上去,找他们麻烦,然后你再出手打跑了这个妖精,那他们会……”
  “这好办。”雷尔斯眼前一亮,朝着旁边的乐乐吩咐道:“乐乐,是我们配合演戏的时候了。”
  “行。”乐乐拍拍胸膛,朗声道:“不过你要记住答应过我的事情喔。”说完这话,挥舞着双翅,就向那两名贼人飞了过去。
  两名贼人懒洋洋的站在门前,攀谈着什么,乐乐刚飞近,高个子贼人猛地抽出了长剑,警觉的摆出了准备作战的架势,狐疑道:“咦!这里怎么会有妖精出现?”
  矮个子贼人却没有高个子贼人如此大的反应,眼中闪过一抹欣喜,口水直流的说道:“这妖精可能是迷了路,才走进城来的。我们要是把它抓起来了,一定可以卖个好价钱。还愣着什么,还不把它抓起来?”
  “可恶,竟是想把我卖钱,看我还把你们烧死。”飞近的乐乐,本只想戏弄一下两人,哪知道听到两人说要把自己卖掉,心中的火气顿时不打一处来。朝两人吱吱地叫了两声,跟着马上见到在它合起来的手上出现了一团火焰,再从火焰中倏地分裂出一颗颗的火球,迅速地向贼人飞去。
  “这?”伸手去抓乐乐的两名贼人,脸上尽是贪婪,哪想到乐乐会主动攻击他们。忙不迭的抽出了长剑,剑上寒光一闪,准确无误的向飞来的火球劈去,试图将火球劈碎,可令两人无论如何都没想到的是,他们的长剑,虽然劈中了火球,但火球被击后反而一分为二,继续向着他们的身体飞去。
  “快撤!”突如其来的变故,完全超出了两人的预算,抽回长剑格挡在身前的同时,立马向后撤退。
  高个子贼人一个招架不及,火球越过他的防线,这时用剑去挡已是不及,立时被火球击中衣服,火焰迅速漫延至全身,高个子想也不想立即是躺在地上打滚,希望泥土能弄熄身上的火花。
  矮个子贼人这时自顾不及,哪里抽得出时间帮高个子贼人弄熄火焰,被火焰烧的全身刺痛的高个子贼人,忍不住被火焰灼烧的刺痛,哀嚎了起来。
  “现在该是我这个正义使者上场了吧。”见乐乐把两人折腾成这样,雷尔斯知道该自己上场了。
  “小心点。”关中虽然在雷尔斯走向前时,表现出自己的关心,但他嘴边浮起的那抹诡笑,却说明他对雷尔斯的关心,并不是发自内心的。
  尽管雷尔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并没揭穿,点点头他也是走到了贼人面前,朝施展着魔法的乐乐高喊道:“哪里来的妖精,竟是到皇城内伤人。看我不把你消灭掉。”
  “小小人类,也敢跟我这个妖精大王动手,真是活腻了。”乐乐及其配合的昂起头冷声道。
  雷尔斯朝他挤兑了一下眼睛,示意他演得好,嘴上却在怒斥他,“小小妖精,都死到临头了,还这么嘴硬,看我怎么收拾掉你。风暴之怒!”
  随着雷尔斯爆喝声响起,一道道旋风忽然从他身旁刮起,眨眼功夫已形成了四五个带有漩涡的小型龙卷风,在乐乐准备施展魔法的时候,带起片片泥土,直接朝乐乐刮去。
  浮在半空中的乐乐,还想施展火球术,不料身体受到小型龙卷风的影响,在半空中晃动起来,只能连连向后退,但就在他要退的刹那,四五个小型龙卷风,恰巧碰到了他的身体,顶的他的身体向上一颤,之后,他便被这四五个小型龙卷风给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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