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血脉觉醒
“哈哈哈……我要杀人了……”风轻云几欲癫狂,整张脸都微微扭曲着,显得有些狰狞。
与此同时,他体内,有几缕鲜血开始转化为金色。
那几缕金色的血液所过之处,他身上原本闭合着的经脉,豁然而开。不过短短几个呼吸间,他的力量,便比之前暴涨了数倍。
在他的身后,两道汹涌澎湃着的飓风凭空升腾而起,向着身前的钱花花扫去。
呼啦啦的狂风啸声中,钱花花的飞剑微微颤抖着,仿佛要脱手飞去一般。恐怖的力量在空中汹涌着,向着钱花花的胸口压去。
“不好了,快跑!”钱花花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此时,他也顾不得许多了,口中咆哮了一声,扭头便跑。
“嘿嘿……”风轻云口中出狂啸声,一个踏步,已挡在了钱花花的身前,右手如同一记铁锤一般,笔直的向着钱花花的肩膀砸去。
“轰隆!”只听一声巨响,没了战意的钱花花肩膀,被风轻云砸中,半个身子塌陷了下来。下一刻,风轻云右腿提起,膝盖骨已狠狠的砸在了钱花花的小腹之上。
“哎呦……痛死了……”钱花花虽然在魔学院修炼过一段时间,本身修为不凡,但此刻却也是被风轻云的一腿打得眼泪汪汪。
“你很厉害是么?”风轻云将钱花花打倒在地,一只脚踏在了钱花花的脸上,踩得他鼻血直流,牙齿咔咔作响。
风轻云突然爆,将钱花花击倒,一众混战的小混混此刻俱是呆呆的站在原地不敢乱动。
“青龙,这里交给你了!”林小羽微微一愣,随即大叫了一声,招呼着鸽子抬着早已昏厥的老虎离去。反正风轻云已经占了压倒性的优势,他们也不怕他在这里吃亏。
“钱花花,你服不服?”将钱花花打倒在地之后,风轻云感觉到自己清醒了一些,适才他突然间整个人如同中了魔症一般,有大量的信息涌入他的脑海之中。
“服,服……青龙兄弟,我们都服你……你放了我哥哥吧!”钱果果见大势已去,赶忙上前道。
“不服!”钱花花虽然被风轻云干倒,但却也有几分血气,口中含含糊糊的叫着不服,身躯扭动着,便欲挣扎起来,但风轻云此刻稳稳的踏着他的脸,却又哪里会让他这么容易翻身站起来。
“不服是吧!”风轻云冷笑道:“那我就打倒你服!”
说话间,他拳头已如雨点一般呼啸着向着钱花花身上砸去。他本就是一个顽劣的少年,什么善良仁慈之类的东西,在他脑海里可一点影子也没有。每一下打击,都是朝着钱花花最为紧要的地方砸去。
“服……服了……”一顿胖揍之后,钱花花只好哀号着称服。
“很好。”风轻云点了点头,抓起被打得只剩下半条命的钱花花,将他手上的戒指褪了下来,道:“这是储物戒指吧,从今天起,归风少我了!”说话间,他已很快的用刚刚领悟到的秘法抹去了钱花花留在储物戒指上的灵识,将自己的一滴血滴在了戒指上,正式确认了自己对储物戒指的拥有权。
“还有,这飞剑虽然品质差了点,但我也勉为其难的接受了……”风轻云说着,又将钱花花的那柄飞剑也据为己有了。
而后,他才将钱花花扔在了一边,看着花花帮的一众人,道:“你们还有谁不服……都可以上来,风少刚好可以砍他两刀……”
挥舞着飞剑,风轻云狠狠的威胁了一阵花花帮的弟子,见所有人都不敢再反抗,方才将那飞剑收了起来。招呼着花花帮弟子救治受伤的混混,至于那被打死的倒霉蛋,则早有人拉起来,扔到了城外的乱葬岗上。反正本城混混都是些无人认养的泼皮破落户,死一两人也没人会在意的。搞不好那些百姓,还会暗地里叫好呢。
至于官方……只从天堂与奥林匹斯山覆灭之后,他们所控制的王朝,也早已经瓦解。如今这西土,却真正成了一个自由的法外之地,只要你不公然对抗红尘神殿,他们才懒得管你呢。
总之,尘埃落定。小羽帮收服了花花帮,成了镇子唯一的“大帮”。
当然,也有钱花花等几人想要反抗的,不过,反抗了几次之后,都被风轻云一顿狂扁,他们也就只好臣服了。
不知不觉间,风轻云在小羽帮,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了。这三年的时间里,他从风陌扬与景曦那里继承的血脉渐渐觉醒,每天都有大量的信息涌入他的脑海之中。
风陌扬的御风诀、气吞天地,景曦的天脉圣法,三样最顶级的修炼功法,清晰无比的在他的脑海里沉浮着。当然,对这样的顶级功法,此时的风轻云还无法领悟。但可以想见,若有一日,他能同时融汇贯通三样顶级功法,他将变得无比的恐怖。
在小镇的日子,风轻云感觉到很开心。他的人生,第一次感觉到他身边有他的朋友。
不过,他却不想一直留在这里。三年的辛苦修炼,让他整个人有了一众脱胎换骨的表现:他的身体迅的育,变得结实强壮;他的眼神,变得坚定,顾盼之间,有了一种独特的神采;他的意志,也变得坚强。
回想过去种种,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浑浑噩噩的做了一个梦一般。
“十年,我浪费了起码十年的时间,天呐!”风轻云为自己以前的荒唐行为懊悔,他每日都了疯一般的修炼,想要将自己从小顽劣浪费掉的时间弥补回来。
“疯了……这家伙疯了……”看到风轻云没日没夜的修炼,鸽子等人都一致得出结论。
随着修为的提高,他们的目标也不再仅仅只是这个小镇了。他们想要冲击更大的地方,到更广大的天地里去,干一番事业。当然,钱花花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比较曾经在魔学院里学习过,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三年来,钱花花他们也变成了林小羽他们的朋友。除了每到魔学院开学,钱花花要回到学院之外,其余时间,他们都厮混在一起,一起修炼一起打劫过往的富商。
到了第三年将结束的时候,风轻云准备着离开小镇了。
听到他要离开,林小羽等人都非常的难过与不舍。三年的时间,他们朝夕相对,感情深厚。
“你真的要走吗?”鸽子道:“为什么不留下来与我们一起打下一份基业?”
“真的,我必须离开。虽然你们都不相信。但我真的是风过崖的人,我想回去一趟。”三年来,尽管风轻云无数次说过自己就是风过崖少主,但这帮小伙伴,却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的。
“行行好!都要走了,你就别提你是风过崖的人了,哥们我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老虎拍着风轻云的肩膀道。
“都别说了。”林小羽出声,道:“大家都凑点钱,我们去喝一顿,送青龙兄弟。”
听到林小羽这么说,一众混混都是将自己手头的私房钱掏出来,放在了林小羽的手里。
而后,林小羽钱果果出去,买了些酒菜花生之类的东西,又差鸽子出去,偷了一条大黄狗宰了,烧起狗肉火锅,大家在镇南的总部围住在一起,一边喝酒吃肉,一边胡乱的说着。
“兄弟,你要真是风过崖的人,等回去达了,可不要忘了我们!”被酒喝得醉醺醺的鸽子抱着风轻云道。
“放心吧,哪里能忘了你们呢!”风轻云道:“你们可都是我的好兄弟啊!”
“好,好兄弟,喝!”老虎拿着一个破碗,大口大口的喝酒。
“……我们要冲出小镇,走向大6!”迷迷糊糊中,钱果果抓着一条狗腿啃着,道:“我们小羽帮是讲信誉的,说到做到!”
“说到做到!对!冲出小镇,走向大6。”林小羽也醉了。
喝到大半夜,几人都醉了,几个没醉的,也早已经迷迷糊糊的乱说胡话了。
风轻云却还未醉倒。他目光清明,呆呆的坐在狗肉火锅前,往里头添了些水,又添了几把柴火,那狗肉火锅便再度咕噜噜翻滚了起来。
“兄弟们,保重了!我还会回来的!”风轻云最后看了一眼醉醺醺的众人,口中喃喃说了一句,便起身出了镇子,向着远处迈开步子,去远了。
离开了小羽帮,风轻云认明了方向,向着红尘神殿柯蒂斯主教坐镇的纽波特城走去。他知道风过崖隐藏在虚空之中,除了柯蒂斯主教这样的重要人物,其余人根本不知道风过崖的门户怎么走。
到了前方的大集镇,风轻云施展手段,抢来了一匹马匹,度便迅的快了起来。
渐渐靠近纽波特城一带,城池便繁华起来,往来的人中,也不乏各式各样的好手。好几次,风轻云都差点被人胡乱杀死。
“看来,我的修为还是太低了。必须尽快提升才好!”见识到真正的高手之后,风轻云越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就在他心中这么想之际,只听得耳边乱纷纷一阵响,一众百姓火急火燎的穿过他身边,向着前方跑去,口中还叫着:“神子风轻云来了,快去看看……听说,神子高兴了还有各种赏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