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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理想男人的模样

  第二天上午,方明湘卖完野草莓,在花店上班的时候,看到有个男人推开玻璃门进来。
  男子大约二十六、七岁年纪,留着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眉眼乌黑干净,嘴角上扬,似乎天生带着笑。
  来了个帅哥?方明湘暗想。
  下一刻,又觉得这人有些眼熟。
  “方明湘,你不会认不出我吧?”来人见方明湘皱眉思索的模样,笑盈盈地问道。
  “你是方绍阳的哥哥方绍均——”听他叫出自己的名字,方明湘一愣,终于想起他是谁了。
  方绍阳是她的高中同学,因为长得帅,班上很多女生喜欢他,所以比较出名。
  方明湘承认这种类型的男生确实吸引人,不过她没考虑过感情的事,倒没有像其它女生一样,主动跟他打交道,两人并不算很熟。
  倒是方绍均经常来学校,给弟弟送米送菜的,已经二十出头的男人,更吸引方明湘的目光。
  两人正式相识,是有一次方绍阳打篮球,不小心被队友撞了一下胳膊,引起脱臼,被送到镇卫生院正骨。
  因为跟方绍阳是同村人,班主任让她回家找家长,于是碰到了刚回家的方绍均,两人算是有了正式的接触。
  重生后这些记忆变得非常遥远,她一时没想起来。
  “你记得就好。”方绍均笑道。“听人说你在虞城电机厂上班,没想到你换工作了。”
  “是的,才换了几天,主要是这边工作时间长,工资也高一些。”方明湘大大方方地回答:“你知道的,我家非常缺钱。”
  “明白。”方绍均笑了笑。“就清浦村而言,其实谁家都缺钱。”
  方明湘咧了咧嘴角,对他的话表示赞赏。
  能说出这样一番话,说明他情商还不低。
  这几年虞城开店开厂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大家赚钱的心思也越来越急迫,清浦村位于半山区,已经非常落后了。
  不过也没办法,做任何事,都需要有第一桶金,否则什么都干不成。
  现在又不像重生前,只要信用没问题,可以从银行贷几万块钱出来。
  这时候想借钱,手续非常复杂,还需要有人担保,所以方明湘才没有动这样的心思。
  两人在店里坐下来,方明湘给他倒了一杯水。
  “你不是买了辆货车在搞运输吗?怎么说得也很穷一样?”方明湘忽然想到他现在在干的工作,笑着调侃道。
  这时候能买得起车搞运输的,都不是普通人,所以她才会这样说。
  “其实真没赚多少钱。”方绍均有些苦闷。“主要是我不想上班被人管,所以接的都是零零碎碎的小活,勉强糊口罢了。”
  “哦。”方明湘应了声。
  这一点她倒是相信。
  这时候司机还是一门吃香的职业,每家工厂,都会买货车雇司机自己运送货物,很少在外面找车子。
  像他这种私下接生意的货车,只能每天停在固定的地方碰运气,如果有人临时要车,就能赚些钱。
  跟前世那些私下拉客的黑车差不多。
  “对了,你来这里,是想买花?还是专门来找我?”方明湘疑惑地问。
  “专门找你。”方绍均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听说你还没有对象,所以想来问问你的想法——”
  “呃——”方明湘惊讶地望着他。“你不是开玩笑吧?以你的条件,我以为你早结婚了呢?”
  虽然两人住在同一个村子里,因为她家在村子的最边上,消息相对闭塞。
  另一个原因是,她高中毕业后就在虞城找工作,很少回家,又没有同村的人在虞城,所以对这些消息知之甚少。
  “高不成低不就吧!”方绍均倒是说了实话。“村子里,能让我看上眼的女孩子不多,你算一个吧!”
  “呃——”方明湘再次吃惊了。
  自己能吸引他,为什么她不知道?
  据同村一些女孩子说,方绍均可是她们心目中的理想男人的模板,很多人还暗里让人去说过亲,可惜被拒绝了。
  如果他早点说出来,她说不定就不会跟谢国兴相识相恋,也没有那么多烦恼和痛苦了。
  不过现在一切都晚了,自己尽管恨他之入骨,可是要接受另外一个人,短时间还做不到。
  “你别多想,我今天只是路过。”见方明湘的态度没有自己想像得乐观,方绍均只好自找台阶下。“当然如果你不讨厌我,也可以跟我处处看——”
  在他看来,两人都这个年纪了,有话直说比较好,没必要矫情了。
  如果相互看得顺眼,就交往看看,如果不喜欢,就算了。
  不过他对自己一直比较自信,还真的没想过方明湘会拒绝。
  “你知道我家情况的。”方明湘想了想,觉得还是拒绝比较好,免得让人家白等。“解决我哥哥的问题前,我不会嫁出去的。”
  “行。”方绍均端起杯子,把水喝完,脸上一付云淡风轻。“我不会勉强你的。”
  等他离开,方明湘苦笑出声。
  重生一遭,她现在的心态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如果选择男朋友,高门大户的谢国兴,其实真的不如知根知底的方绍均,至少他不会给自己带来那么大的痛苦。
  何况方绍均的长相,一点不比谢国兴差。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要她完全忘了前世那些情感烦恼,投入新的恋情,她依然觉得很困难。
  当天晚上,她罕见地失眠了。
  接下来连续上了几天班,卖了几天野果,哥哥编的竹筐用完了,口袋里的钱也有了七百多块。
  趁着一天老板娘过来看店,方明湘请了半天假,准备回家一趟。
  这一次她没有买肉,而是花十几块钱,买了一只鸡。
  到家的时候,还不到十点,哥哥依然在家,难得的是,妈妈今天也没出门。
  见女儿手里提着一只鸡回来,方妈妈连抱怨的心思也没有了。
  这个败家的,不把钱用完,心里就不痛快。
  心里这样想着,还是伸手把鸡接了过来,准备斩了中午好好吃一顿。
  自家其实也养了十几只鸡,只是今年新孵出来的还小,去年孵的鸡,只留下一只公鸡和几只下蛋的母亲,舍不得斩了吃。
  “哥,钱给你。”方明湘把兜里的钱拿出来,全部递给哥哥。
  “有多少?”方妈妈一听,顾不得杀鸡,走过来把钱接了过去。
  数了数有七百块,不敢相信地望了女儿一眼,又重新数了一遍,这才呼出一口气。
  “这全部是刚赚的?”方妈妈的声音都有些抖了。
  离上次女儿回来,才过去七天。如果女儿没骗自己,这真的是每天赚一百块了。
  如果一个月赚这么多,那这个穷家,真的有希望翻身了。
  “是的。”方明湘见妈妈激动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自己重生到现在,总算能让她高兴一回了。
  “那个嘎公嘎婆,真的有这么好赚?”方妈妈还是不敢相信。
  “主要是城里人很少吃到这样的野果。”方明湘解释道。“还有一个原因是,哥编的竹筐比较漂亮——”
  “胡说八道。”方妈妈知道女儿在哄自己开心,忍不住骂了一句。
  可是心里的快乐,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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