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要不要跟我在一起(3)
乔梅揪着江波上车,阮雷给要的面包车。
“你别跟我说对不起,你最对不起的就是我妈,还有江阿姨别觉得委屈,人说当了小三就得受到惩罚,我没让你儿子丢掉工作你就得感激我,你以为我在他单位闹闹就完了?我是谁啊,我是乔梅,我最得理不饶人,我连我爸都敢骂更加别说你,惹急了我,我烧你家房子,你别忘记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怎么跟你说的。”
江波的脸惨白惨白的,她怎么不记得?
乔梅特别张狂的说着,就这么一次,下次在让她遇上了,她就去砸江波家的玻璃。
“我有一千种一万种让你们这种人扬名的办法,现在这社会,虽然乱套了一点,可正直价值观的人还是有的,你说互联网时代,我把你的事迹挂到网上,你儿子孟达还能有活路吗?我p个你跟我爸的照片扔到网上,阿姨你好意思出门吗?”
江波的嘴皮子抖了两下,她没想到乔梅竟然这么狠。
这次算是自己眼睛瞎了,惹了不能惹的人。
其实江波愿意肯吃这个亏,就是她看明白了,指望乔建国管住乔梅这事儿一点不现实,乔建国拧不过他这个二女儿。
老乔家的这个老二,完全就是狠角色。
老姨吭声:“你说我这姐夫,不着调你倒是找个年纪小的,这长得跟我妈似的,我妈都比你年轻,找你干什么?缺爱啊?”
老姨的嘴里不干不净的说着,江波眼泪唰唰的往下掉。
乔梅可没有一点同情的意思,谁让你贱了,谁让你做小三了,做小三就是这样的下场,下辈子叫你在做。
给你长长记性。
带着江波回到家里,果然进门,张丽敏一听这就是乔建国在外面的,对着江波又是锤又是打的,江波只能忍着。
张丽敏跟发疯似的,老姨拽着张丽敏,省得真的把人打严重了,到时候问题就大了,可张丽敏现在只想挠死江波。
“你们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这口气应该出了吧……”江波从地上爬起来。
“出气?我呸,个不要脸的,骚狐狸精,你是缺少男人滋润是不是?不行我就买一筐萝卜给你……”
张丽敏这嘴也是够缺德了,这些江波哪里听见过,可张丽敏现在指着她的鼻子就开骂,左一句破鞋右一句破鞋的,张丽敏这战斗力也不能小瞧,江波直接傻眼,这样的战斗力,她还对战什么?
只有投降的份儿,这边人家娘家都在家里呢,江波要是敢还嘴一句,张丽敏又是有哥又是有弟的外加还有妹妹,还不得挠死她。
江波觉得回家她就得找根绳子上吊,她也活不下去了,被人这样侮辱。
张丽敏娘家这样闹,算是给张丽敏撑腰了,现在乔荞奶奶家如果不拿出来点态度,真离婚了,谁养乔建国?
哥几个也不是缺心眼,你乔建国要真的离婚能分到什么东西,大家还是兄弟,偏偏你毛都没有一根,还嘚瑟什么?
张丽敏给乔建国下了通牒。
“我把那个小贱人给打了,乔建国这日子就没办法过了,房子我改成乔荞的名字了,家里一毛钱都没有你的,你给我净身出户……”
张丽敏一句话,电话直接砸了下去。
乔建国气的够呛,什么叫没有他的钱?
他跟张丽敏结婚到现在,怎么就没有他的份儿了?
乔建国不服。
指着房顶骂骂咧咧的,乔建国不懂法不代表别人不懂法,你现在就剩个空架子。
“你愿意闹你就自己闹去,明天你就给我走人,你愿意哪里住就哪里住去。”
乔荞奶奶直接开口了。
这么大的岁数闹离婚,你丢人不丢人?
乔建国现在也是四面楚歌,江波就更惨了,被人修理的金光闪闪的,原本想着,总算是过去了吧?
结果大晚上的乔荞奶奶亲自上门了。
“我是乔建国他妈……”
江波冷着脸:“我跟乔建国不熟。”
奶奶不屑的看着江波,一脸的嫌弃:“你跟他不熟?你都快要吧他的家给拆了,你跟他还不熟呢?我可听说你们两个人去的外地,怎么别人都看见了……”
孟达实在受不了了,孟达不回家还能去哪里?
不怕对手强,最怕的就是遇上猪一样的队友,明显孟达的队友就比猪笨,孟达被刺激的,这一天他的神经都处在高度紧张当中,如果孟达豁出去不要这张脸也就算了,那他现在不会这样的难过,偏偏孟达想要这张脸,又不停的被人刺激,孟达觉得真的活不下去了。
听着一次一次的过来人侮辱他妈,他还不能解释。
孟达叫着,脸上的青筋全部都凹了出来,大声的吼着,乔建国他妈吓的够呛,这是怎么了?要发疯吗?
乔荞奶奶也是惜命,自己往后一退,江波看着儿子这样,鞋都没有穿就追了出去。
“孟达啊,妈妈错了……”
要是儿子活不成,江波以后还有指望吗?
乔梅厉害就厉害在,她能拿捏住别人的三寸,怎么样才能叫你生不如死,我清楚的很。
整个过程全部都掌握在乔梅的手心里,每一步都是按照她的设计来的。
张丽敏离婚的事情就这样耽搁了下来,江波肯定不要乔建国,避而不见面,乔建国还得瑟什么?张丽敏现在拿乔,离婚就离婚,谁怕谁,离开你乔建国我照样活,钱反正都是在她的手里。
乔荞觉得累。
但是不能不承认,她二姐确实有叫人狠狠叫一声爽的本事,整件事情都是乔梅管的。
乔荞最近的精神有点蔫,中午吃饭,胃口也不怎么好,吃饭就跟小鸡吃米似的。
有人走了过来,乔荞抬起头看过去。
“我能坐吗?”
是慕初年,还是那副样子,依旧是能叫人心跳加速的那张脸。
“坐呀。”
乔荞有点尴尬。
当初就是太草率了,如果没有同意在一起过,何必像是现在这样尴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