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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8章 恋爱的甜蜜

  说到这儿,陈志凌没有继续说下去。安昕也没再追问。
  陈志凌的记忆力,永远难以忘记那一年,捡垃圾被几个混混逼住。逼他吃屎的场景,那时候瘦小的他心中的绝望,无助,无人能体会。幸好,他命中总是有些贵人,是东哥救了他。也是因为这件事情,爷爷决定教他国术。也是因为这件事情,陈志凌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当年的赵正义又怎能想的到,多年以后,他的孙子陈志凌已经成为了如今大楚门门主,更是一位功夫通玄的绝顶大高手。
  吃过饭后,天色差不多也黑了。平时陈志凌会和安昕出去散步,今天风大,便没了这个打算。
  这样的天气,很适合窝在一起看电视。
  安昕先去洗澡,洗澡后穿了一件紫色睡袍。
  陈志凌随后去洗澡,他也穿了睡衣过来。
  恋爱的时候,一切都是甜蜜。就算在一起看着广告,也不觉得时间难熬。
  安昕窝在陈志凌的怀里,水晶吊灯光芒柔和的绽放。
  安昕的长发如瀑布一般披散,刚刚吹干,还能闻到海飞丝的香味儿。陈志凌情不自禁的吻上了她的唇。安昕闭上眼承受,两手显得无措,最后搭在了陈志凌的双肩上。
  她的脸蛋酡红一片,煞是娇羞。
  只不过马上,陈志凌收回了手。他松开安昕,跳下了地,快步进入了浴室。在浴室里,陈志凌用冷水润脸,又心神守一,方才将这股子火压了下去。
  是的,陈志凌自认好色,但也没卑鄙无耻到这种程度。明明是在利用她,骗她,还要去沾染她的身体?如何能够!
  半晌后,陈志凌回到沙发前。安昕的脸蛋还有些酡红,陈志凌一坐下来,她立刻垂下了眼眸,脸蛋有如火烧一般。
  沉默中,陈志凌知道不能这样僵持下去。于是上前,坐到安昕的身边,伸手握住她的柔夷。轻声道:“对不起,刚才一时没控制住。”安昕自然不会去主动说,不要紧,我愿意。或者说不怪你之类,只是嫣然一笑,又继续看电视。
  陈志凌便知道她没怪罪,事实上也不可能怪罪。都已经到了这个程度,这些事情都是恋人之间再正常不过的行为。陈志凌再度拥住安昕,这次为了弥补关系,抓住时机,又来了一轮热吻。但这次手却是老实的。
  “其实也没什么。”安昕在吻毕后,忽然对陈志凌说。陈志凌轻轻啊了一声,道:“什么?”
  安昕脸蛋微红,道:“我是说……男女之间那点事儿,发生了就发生了,没什么。只要我认定你,你认定我,你说是不是?”
  陈志凌微微意外,没想到安昕会忽然这么说。如果陈志凌是正常跟她恋爱,准备结婚。此刻聪慧的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吃了安昕。但此刻,陈志凌做不到。他想在心中保留对安昕的一丝真挚。
  “你怎么了?”安昕见陈志凌不说话,问。
  陈志凌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还是想,在一个神圣的日子里,这样才不会觉得亵渎了你。”安昕顿时懂了陈志凌的心中想法,格格一笑,觉得陈志凌很可爱,也很感动他的珍惜。
  这一夜,睡觉时,陈志凌就跟安昕在一张床上。安昕睡在陈志凌怀里,很安静,温馨,满足。
  第二天,天气依然阴沉,似乎在酝酿一场大雨。整一个乌云密布。
  陈志凌送了安昕去公司上班。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安昕已经彻底走出了余航的阴影,她的脸上越发娇艳动人。
  陈志凌知道时机已经差不多了。
  今晚,陈志凌便准备向安昕发难。这是一直以来的计划,摆烛光晚餐,浪漫玫瑰,求婚。将安昕推上喜悦的顶峰,然后,陈志凌变脸,揭开残酷的真相。就像一把利刃狠狠捅进安昕柔弱的心脏,让她在大喜之后大悲,悲哀的说不出话。这个时候,血泪有很大的几率流出来。
  计划很完美!
  海青璇这边搜索弗兰格依然没有结果。不过陈志凌通知她做好准备,求婚的钻戒,家里的玫瑰先藏在房间里。烛光晚餐,牛排,红酒等等也全部开始准备。
  一切计划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夺取血泪,然后杀了安昕。
  陈志凌一整天都待在别克车里不出现,他将脑袋放空,什么都不去想。因为不敢想,他要自己像一个机械的机器一样,只懂去执行任务。
  下午五点,陈志凌准时到安昕公司外面接安昕下班。安昕则称今晚需要加班,回去的会稍迟。陈志凌便说等她。
  安昕想了想,道:“你也还没吃饭,我把文件拿了,带着笔记本去咖啡厅里做吧,顺便在那儿吃饭。”
  陈志凌一笑,道:“好!”
  天气热的时候,晚上七点半还不见天黑。但今天,还只五点,就已一副要天黑的样子。
  陈志凌和安昕去了咖啡厅,两人先吃饭。咖啡厅里有精美的商务套餐,味道很不错。吃过之后,陈志凌喝咖啡看杂志。安昕则开始工作。
  倒也静谧温馨。
  安昕心里无疑是很幸福的,她现在觉得似乎陈志凌才是她命中要等的那个人。这样一直相爱,相守下去,很满足,很快乐,也很向往。将来会儿女成群,将来会一起变老。
  安昕相信陈志凌是一个绝对有责任心的男人,也是一个踏实的男人。爱上他,她没有任何的担忧。
  那么余航呢?余航大抵是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客。人生就是这样,让你付出最多的那个人,认识最早的那个人,往往会成为陌路。
  陈志凌看着杂志,实际上看不进去。不过他表现的很沉稳,偶尔看一眼认真工作的安昕,觉得她认真起来,也真是干练中别有风情。
  燕京靠近北郊的一间破烂地下室里,环境非常恶劣。不时有老鼠乱窜。
  在这样的黑暗里,弗兰格一直安静的躺着。旁边陪伴他的还有一位六岁左右的小男孩。小男孩战战兢兢的,眼里满是畏惧之色。
  这是他抓住的这家主人的小孩。他用小孩要挟主人每天送吃食过来,并且,如果这主人敢报警,他就杀了这小孩。弗兰格向该主人表演了一手恐怖的玲珑步和掌上功夫,那一掌可是断金裂玉。
  同时,弗兰格答应这家地下室的主人。他只待十天,十天之后就会离开。
  而今天,就是第十天。
  也是与长老派来相助的费尔多约定见面的一天。
  费尔多跋山涉水的过来,其中身份隐藏等一系列工作耽误了不少时间。
  傍晚六点半,天黑如泼墨。费尔多按照弗兰格给的地点摸索而来。这时候,在费尔多未到之际,弗兰格终于不再压抑,咬碎了小男孩的脖子,痛快的吸了他身上纯净的血液。
  同时,弗兰格也将车库的主人夫妇杀了个一干二净。
  费尔多长的很粗壮彪悍,他伪装成了华夏人。只要不说话,倒是没人能看出来。
  费尔多在车库里见到弗兰格时,弗兰格断手,脸蛋阴狠暴戾,并且身上衣服肮脏无比。这且不说,脸上也是胡子拉碴。这让费尔多大为讶异,在费尔多印象里。弗兰格是个特别臭美,讲究绅士风度的家伙,没想到他来到华夏,居然已经混到惨不可及的地步。
  费尔多和弗兰格关系说不上好,心高气傲的弗兰格那里会有什么真心的朋友。不过此刻,费尔多也意识到了问题的眼中,并没有幸灾乐祸。
  “怎么会这样?”费尔多问。
  弗兰格对费尔多相对而立,车库里四周黑暗静谧,但阻挡不了两人的视线。
  弗兰格显得沮丧怨恨,道:“葛西亚与希尔都已经死了,我被陈志凌追杀到无路可逃的地步,最后只能用血影之术自残逃走。这条手臂是我自己断的。”
  “陈志凌真这么厉害?”费尔多惊讶道。
  弗兰格点头,道:“无论是你还是我,如果跟他单打独斗,都不是对手。我们要夺取心泪,必须好好研究。”费尔多道:“那就一起联手,你虽然断了一臂,但是血元真气没有受损。”
  弗兰格道:“我的血元真气没有受损,但是断了一臂,气血不通,身法大受影响。与你合力杀陈志凌,倒是没问题。关键是陈志凌也不是独身一人,他身边有许多奇人异士。正面和他蛮干绝对行不通。”顿了顿,继续道:“还有,血泪不先出现,就不会有心泪。但是据我所知,陈志凌最后的任务目标是要杀了安昕。所以我担心他得了血泪,直接杀了安昕。这样一来,我们就全部落空了。”
  费尔多皱眉道:“那你的意思是?”
  弗兰格道:“我们一起去监视,只要血泪一出,便分头行动。你拖延陈志凌,我带安昕离开。”
  费尔多狐疑的看了一眼弗兰格,道:“你说过陈志凌很厉害……”
  弗兰格道:“不然你有更好的办法?”
  费尔多道:“先不管这么多,我们还是先监视陈志凌,见机行事。直接雷霆手段干掉这个陈志凌,比什么都管用。”
  弗兰格道:“还有一件事情要注意,陈志凌的敏感很强。我这次出事便是在监视他时被他发觉。”
  费尔多道:“这个问题你不用担心,我来之前长老想到了这个问题。特意让我带来了血黄石,血黄石和我们的血元真气混合在一起,没人能察觉地出不和谐。”
  费尔多说这话时,将一枚黄灿灿的血黄石拿了出来。弗兰格见了不免幽怨,道:“如果长老早给我血黄石,我也不会被发觉。”
  费尔多道:“这倒不是长老没想周全,你知道的,我们的血元真气与周遭环境能够融合。一般情况下,就算是高于我们的高手也是难以发觉的。但是你被陈志凌发觉,很明显是因为陈志凌异于常人,说不定就已经到了拥有感应天地的能力。”
  弗兰格知道费尔多说的没错,只是费尔多提起陈志凌,弗兰格不可避免的怨恨起来。怨恨乃至怨毒,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让陈志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断臂之仇,永世不忘!
  接下来,费尔多为弗兰格进行身份伪装。断臂处也被风衣遮掩,做的天衣无缝后,两人离开了车库。在燕京,他们也自然有一些眼线,不可能是两眼一抹黑。这些眼线是血族培养的专业血影。没有什么修为,但是善于隐藏,侦查,也会融入人群。
  费尔多和弗兰格很快就来到了陈志凌所在的咖啡厅,他们两人是开了这家主人的车子出行。咖啡厅外,两个家伙躲在车里,依靠血黄石隐藏气息。所以即便是陈志凌也不可能察觉到不对劲。
  安昕一直忙到晚上九点方才一切搞定,准备出咖啡厅时,天空一道闪电划过,接着闷雷响过,雷声从东至北滚滚而去。
  同时,倾盆大雨突然而至。
  这一场淤积了两个月的雨终于发泄出来,雨丝狂乱缤纷,就像是天地在怒吼。
  陈志凌对安昕说了声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把车开过来。然后便冲入了雨幕中。黑暗将他包裹,很快,别克车的车灯亮起。
  陈志凌将车开到咖啡厅的门口后,打开车门。安昕便快速的跑来上了车。
  陈志凌身上已经湿透,安昕则还好一些。安昕见他湿透,微微担心,道:“回家后洗个热水澡,别感冒了。”说完拿出纸巾给陈志凌擦拭额头上的水珠。陈志凌微微一笑,接着轰动引擎,启动车子。
  陈志凌的车子开出去,随后费尔多与弗兰格也开了出去。费尔多道:“我看着周围也没有陈志凌的人,这个时候我们一起出手杀了陈志凌,成功率很高。”
  弗兰格平时虽然傲慢自大,但是在想问题上却比费尔多聪明一些。他不由道:“难道你忘了长老的话,血泪很难流出。陈志凌为了血泪,演戏演了快两个月都没下手。我们杀了陈志凌,又能得到心泪?这东西不是强逼就可以的。”
  费尔多哦了一声,眼里却是狡猾的光芒。别看他看起来大老粗,实际上是故意这么说,到时候出了问题,就可以全推给弗兰格。
  反正主意是你弗兰格出的。
  缤纷狂乱的雨幕,让车子想开快都有些不可能。雨丝在车灯照耀下,如妖魔狂舞。
  陈志凌开出一截,忽然感觉到不对劲。这儿是一条转角的路,现在没有什么行人。而就在前方,陈志凌忽然看见有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这个人戴着斗笠,穿着蓑衣,身形壮硕。茫茫雨幕下,他的身边似乎形成了一个保护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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