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真相大白
“哟呵,小子,口气不小嘛,开辆破奥迪就有资格见我们老大?”一混混满脸的不屑。
陈志凌和叶倾城无语,事隔半年,这几个混混的台词还和当初一模一样。周遭有很多人围了过来看热闹,陈志凌面对这几名混混,淡淡道:“让赵明快点滚出来,就说是我陈志凌要他滚出来的。”
“陈志凌很牛逼么,你····”那混混还准备继续讽刺,旁边几个混混听到陈志凌这个名字时,脸都绿了,连忙拉住了他,阻止他再说下去。一名混混焦急警告,道:“你不要命了,陈志凌都不知道,现在东江的第一大哥大就是陈志凌。”
啊····那混混顿时吓得脸色煞白。几人也不确定陈志凌的真实身份,但是现在也不敢放肆。一名混混客气恭敬道:“您稍等!”说完几人一溜烟的小跑,前去找赵明。
对于自己的名声现在这么响亮,陈志凌觉得有些虚荣和满足,不过他也明白。他在外面的名声最响的估计就是凶名,怕是没有几个人有胆来得罪。
赵明听说是陈志凌来了,快步跑了过来,站到陈志凌面前时还气喘着。他穿的是白色汗衫,依然是半年前的样子。
“凌哥!”赵明带着敬畏的喊,他早已经知道陈志凌的模样,也知道这个大哥大就是当初跟自己的人比枪的那位。
陈志凌淡淡点头,道:“帮我安排一场车赛,对手越厉害越好,至于赌注,我输了付二十万,对方随意。”
“是!”赵明道。一向在半球山威名赫赫的大哥赵明,此刻面对斯文清秀的青年陈志凌,这般毕恭毕敬,那些围观的男男女女们看陈志凌与叶倾城,眼里都带了莫名敬畏。
赵明的效率很快,很快安排了一辆改装宝马过来。开车是是这里的车王李强,李强是个彪悍的汉子,听说有二十万可以赚,兴奋到了极点。不过他还是不敢对陈志凌挑衅,因为赵明交代了陈志凌的身份。赵明也交代李强,拿出最大的能力跑赢,对方不会在乎二十万。
李强便以为陈志凌是来玩票,觉得是天上掉银子,这样便宜赚二十万,他怎么能不兴奋。
两人并驾,叶倾城安静的坐在陈志凌旁边,一句话也不说,但陈志凌能感觉到她心中的兴奋。
随着火爆女郎扔出手中的胸罩,陈志凌眼神冷静,手速,脚,一起闪电踏下,先李强一步启动。
半球山弯道又窄又险,只能容一辆车通过。只有在每次的路口拐弯时才有一次超越地机会。如果跑在首位的车子能够在这几个路口地时候稳住,或者使用些小手断阻止后面的车书超越的话,一般都能保持到第一名到终点。
见到黑色的奥迪冲出去了。围观地人立即激动的开始议论起来。大家都议论着车主的车技厉害,竟然手速快过了车王,看来真是有两把刷子的。
李强本以为陈志凌领先,是被他取了巧,一定能够找机会赶上。可是当奥迪像是吃了好几盒伟哥般在前面狂飙,将后面的他远远地甩开的时候,李强才终于发现原来前面的奥迪车主是深藏不露的高手。能在这样的山道跑出这样的速度,实在是非常人所能及。
急速带给人的生死激情,快感,是毒品都取代不了的。叶倾城身上系着安全带,人却激动地想站起来。车窗是开的,呼啸的风声从耳朵边吹过,扎起的发丝也被风吹散,水晶制的发夹也早都不见了踪影。可叶倾城却毫无所察,这一刻,她突然伸出头,大声的尖叫了出来,释放她所有的委屈与不痛快。
“坐稳了。”陈志凌眼中满是专注,前面有个大弯道,后面地李强开的改装宝马同样在疯狂加速,陈志凌知道他肯定会想从这儿超车,于是提醒叶倾城坐好不要乱动。
叶倾城从后视镜里发现了快速接近的宝马车。立即乖乖地坐回椅上。只是脸色潮红,刚才的激动还没有消退出去。
拐弯的时候势必是要减速地,不然以这弯的弯度以及陈志凌的速度,车子能直直地冲到悬崖下面去。那些在拐弯时还在拼命加速的人是超人,他们已经克服了自然界的引力。
而在陈志凌减速的时候,后面的宝马车已经将距离在拉近。
陈志凌一点儿机会都不给他,只是将刹车稍微点了点,等到车头转过那个弯。不是直线前冲后,陈志凌就松开了刹车,然后再次加速,唰地一声就冲地老远。再一次将宝马车甩出老远。
“妈的,真是个变态。”李强将车减速,狠狠地拍击着方向盘。
当陈志凌转了一个圈,跑到终点的时候,那群还在卡着表看时间的人一个个惊地目瞪口呆。
十分十五秒。半球山之前保留的记录是十二分四十七秒。整整提高了二分多钟。二分钟,足够这些高手跑多少路?
现场先是有片刻的宁静,然后被一个爱好车子的大胡子的一声大喊给打破了。“兄弟们,新的半球山车王出来了。十分十五秒。刷新了原先地最快记录。兄弟们。欢呼吧。今天晚上的啤酒算我地。”
“哦-------车王------”
“车王。”
“车王。”
所有的人都群情激昂,一个个大声地挥着拳头向陈志凌致敬。这群人,有人说他们是废物。有人说他们是人渣,还有人将他们视为不良群体。可是在遇到值得尊敬的强者时,他们会发自内心的欢呼。
拿了几听啤酒,陈志凌没有要赵明付出任何东西,载着叶倾城上了山巅。
坐到半球山的山巅上,俯瞰下面的东江,虽然是凌晨的时间,但城市里依然是灯火辉煌。
天上有明月,年年照相思!
叶倾城还沉浸在陈志凌成为车王的兴奋中,她是成熟沉稳没错,但飙车是她的最爱,如今她心爱的男子取得这样骄人的称号,她也不能免俗。
“想不到你的车技这么好!”叶倾城开了一听啤酒,递给陈志凌。陈志凌接过,喝了一口,然后看向叶倾城。此刻的叶倾城素颜,齐耳的发丝如清汤挂面,紧身黑T恤衫,牛仔裤,很干净美丽的女孩儿模样。
“开不开心?”陈志凌忽然问。叶倾城自己打开一听啤酒,喝了一口,不敢看陈志凌的目光,却嗯了一声。
她与陈志凌坐的很开,陈志凌靠近她,忽然伸手揽住她的香肩。叶倾城如触电一般,脸蛋瞬间红了,她不着痕迹的推开了陈志凌的手,道:“你别这样。”
陈志凌的手僵在空中,有些尴尬的收回手,道:“我跟唐佳怡没有发生过关系,我跟她在北京的时候认识的,那次因为····”说着将当初遇到唐佳怡受辱,自己出手相救等情况说了出来。
叶倾城听的很认真,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高傲的唐佳怡会对陈志凌这么主动。
陈志凌凝声道:“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无论是唐佳怡还是伊墨遥,她们都是很不错的女孩,但是我一直没办法接受她们,到底是因为什么?”顿了顿,道:“叶倾城,你想不想知道,是为什么?”
“你说!”叶倾城的心跳加速,她预感到陈志凌要说什么,她从来没奢望过陈志凌会对她说出那几个字。如今也没有力气来抗拒和推开。
陈志凌鼓足了全身的勇气,凝视叶倾城,道:“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我很确定,我喜欢你。”
叶倾城的娇躯微微颤抖起来。
陈志凌微微苦涩,道:“要说出这样的话,我很不习惯,但是我不想留下遗憾。叶倾城,我问你,你是不是真的不喜欢我,如果今天你说是,我向你保证,我以后绝不会骚扰你。”
“我····”叶倾城知道说是,将是最明智的,但她看着陈志凌俊逸的面容,闻着令她心醉的男儿气息,她知道一旦说出这个是字,那将会是她亲手斩断,斩断与他最后的一丝可能。
这个简单的是字,她努力良久,却终是说不出来。
陈志凌耐心的等着她回答。
叶倾城闭上眼睛,良久后睁开眼,美丽的明眸凝视陈志凌,她变得勇敢而坚毅,道:“我不喜欢你。因为,我····爱你。”她比陈志凌勇敢,陈志凌羞于说爱,而她却说了出来。
幸福来得有些猝不及防,陈志凌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叶倾城眼里晶莹的泪水滴落,陈志凌激动的将她拥入怀中,抱的很紧很紧,闻着她的发香,手感触着她娇躯的弹性和温度,陈志凌觉得自己拥抱住了整个世界。
他一直觉得叶倾城小了他太多,足足八岁,所以对小屁孩,他一向不会主动。可现在,他已经压抑不住自己的情感。
叶倾城仰起了头,陈志凌立刻吻上她的唇,那是前所未有的疯狂和迷恋。两人忘情的吻着,没有一丝的男女欲望,有的只是升华后的真情。
叶倾城的吻是那般的令陈志凌迷恋而不可自拔。
良久良久后,两人才依依不舍的分开。这样痛快的宣泄出自己的感情,让叶倾城容光焕发,娇艳动人。
陈志凌将她搂在怀里,如捧着最珍贵的珍宝,一刻也不想放开。叶倾城任由他搂着,这一刻,不想去想那些头疼的事情,她想,那怕只能这样幸福一夜,在将来的人生中也不会那么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