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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救世主和最后的火种?

  白夜的第二波操作不是再弄出一些鬼或者怪物了。 !
  而是要帮普通人直接进化,成超凡之路——嗯,至少白夜本人是这么说的。
  因为《世界基础武学》推广的关系,现在的社会跟以前,还是有了一些变化。
  大部分普通人最多也只是感觉到,身体似乎以前好了一些。
  还是朦朦胧胧的那种感觉。
  而少数的天才,已经有了那么一些武侠剧层人物的感觉。
  受益最大的国家,自然是华夏,还有有着相似化传承的周边国家。
  其他化迥异的国家,进步艰难了,要先找相关专家团队,把武功秘籍翻译成熟悉的语言字。
  然后再进行修炼。
  难度提升了不止一星半点。
  对于这种,白夜当然不会去在意。
  这一次的第二波操作,也不是针对于那些“落后地区”的,白夜只是随机地选择了一些人,当起了送礼老爷爷。
  “这里有点眼熟啊,老板。”
  第一个目标的家,尼禄开口说道。
  “当然眼熟,这是任歌的家里,这个小子难道真的是传说的主角,次精心挑选,他是合适的目标,这次完全随机,居然又是他。”白夜开口说道。
  这位任歌小朋友——也不算太小,普通青年的普通年龄。
  他是一个阿宅,智商忽高忽低,曾经做出了让白夜惊讶的举动,如面对“主神邀请”想到了关掉电源试试看。
  也做出了让尼禄很无语的举动。
  例如在一个看去很危机四伏的情况下,摸着自己的良心位置的“赘肉”泪流满面半个小时。
  任歌有过一段时间的女装经历,甚至还当过主播,主要得益于娘溺泉。
  现在娘溺泉的效果当然已经消失。
  任歌又变成了那个普普通通的阿宅。
  不过他以前发的帖子,却成为了一些人的“膜拜对象”。
  要知道,现在的地球可是闹起了鬼灾,在此之前,出现个主神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可惜,类似的帖子其实很不少。
  故意忽悠人的还有带点玩笑性质的都有。
  任歌以前的帖子,也只是其一员,没有真的引起什么注意来。
  对此,任歌则是非常不满,他知道自己经历的事情都是真实的。
  “曾经有一份成神的机会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任歌对着电脑喃喃低语着电影里面的改版台词。
  “老板,真的选他吗?”尼禄直接用了权能代行者的心灵沟通。
  “说不定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惊喜呢。”白夜说道,“去吧,老规矩,打晕他。”
  尼禄悄无声息地来到了任歌的身后。
  堂堂恶魔猎人去打晕一个阿宅,肯定是杀鸡用牛刀,任歌毫无反抗地“被晕”了过去。
  白夜的权财之杖出现在手,一个光球从里面浮现了出来。
  没有耽搁什么,白夜直接把光球塞进了任歌身。
  “行了,走吧。”干完了这一票,白夜走得干脆利落。
  能力是商品,把商品白送给别人,对白夜来说,是全新且糟糕的体验。
  他白夜什么时候亏过?
  在今晚。
  当然,这种亏是暂时的,是为了推进权财值的影响。
  白夜打算用交易来的变种人能力制造出一批“超能力者”——能力吊不吊两说,至少可以体现出不同于常人的变化。
  各国不可能不注意到这一点。
  然后白夜再出来忽悠,表示这是因为明之敌进一步临近,整个人类明开始自我进化的标志。
  世界从此不一样,灾变将至,人类进化之路开启!
  变革将至,你们还不赶快把钱换成权财值购买“超时空交易阁”的商品,在大灾变浪潮之抢得先机。
  不至于在未来被淘汰。
  落后一步以后是落后百步!
  现在领先一步,将来是人人,无王者!
  超时空交易阁全面为了应对世界变革,清仓大甩卖,每件商品九点九折。
  花费一百点,等于赚取1点权财值。
  花费一千点,等于赚取100点权财值。
  一万点是赚1000点,一百万是赚1万点!
  还在等什么?
  花的越多,赚的越多!
  交易阁阁主马要亏成世界首富了——不是,是马要彻底破产了。
  白夜连以后的“广告词”都已经准备好了。
  为此,他现在不得不亏一波。
  “这些原本都是钱啊。”白夜感叹了一句,让尼禄打晕了下一个目标。
  另一边,任歌从昏迷醒来,有些茫然地双手撑住地面,看着四周。
  他怎么昏迷过去了?
  难道宅太久真的得病了?
  很快,任歌闻到了一阵焦糊的气味,低头一看。
  他的双手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赤红一片,好像是烙铁一般,在地板留下了两个焦黑的手掌印。
  任歌大叫了一声,猛地站了起来。
  双目呆滞地看着自己的双手,任歌脸的震惊表情凝固着。
  良久,他才开口说道:“我这以后,要怎么撸——”
  “老板果然是对这个人当初要关电源,破了他的‘装神弄鬼’一事,耿耿于怀。”看着d通过微型电脑传回来的画面,尼禄在心里暗道。
  拍摄自然是通过任歌担任主播时期的摄像头。
  他家里的电脑对d来说是不设防的。
  白夜给任歌的能力,是一种让双手变得赤红,拥有高温的能力。
  光从这一点来看,其实还算得是尚可的战斗能力了。
  但是,这个能力极难控制,双手一直保持在高温状态,对于主人来说相当不友好了。
  大部分东西,都只能稍微触碰一下。
  几乎可以算是费掉了自己的双手。
  不仅如此,是算碰到自己身任何一个部分,也会被双手的高温灼伤。
  双手之间,还能够互相伤害。
  现在的任歌,别说是撸了,连鼠标都不好去碰,塑料对于高温的承受力可是很低的。
  站在原地沉默思索了很久,任歌以最快的速度翻出了一桶泡面,熟练的用冷水泡好。
  虽然这些年因为外卖的普及,任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过泡面了。
  但是“身体记忆”并没有消失。
  两只手不断拖着泡面桶的底部交换着,任歌看着泡面一点一点被泡开。
  “事实证明,单身30年之后,会获得fff团大魔法师的能力,灼热之手,可以烧开泡面,那么,问题在于,这个能力要怎么控制呢?”
  任歌喃喃自语,陷入沉思。
  同样,陷入沉思的还有尼禄。
  他觉得,现在世界的正常人,真的已经不多了。
  ————
  从非正常人类研究心出来的白夜,继续带着正常人尼禄干着一般正常人干不了的活。
  花了几天的时间。
  白夜陆陆续续地把各种各样勉强算得是“能力”送给了一群人。
  接下来,是等待事情发酵了。
  广告词都已经准备好,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端倪很快出现,在原本闹了鬼灾的情况下。
  一些变种人的出现,很快引起了注意。
  “白夜,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张忠找了白夜。
  自从明之敌影响,世界变革之后,白夜时不时消失已经成为了常态。
  这样的常态,让张忠很不安。
  还是那句话,这跟大地震之前,动物异常是一模一样的。
  连白夜都各种失踪,世界真的要完啊!
  好在白夜的“交易阁店”还在,无限交易山的店铺也在正常经营,让张忠等人心里安稳不少。
  “哦,进化吧?”白夜当然不会直接抛出广告词,只是用淡定的语气说道,“面对毁灭整个明的敌人,整个种群,因为来自于生物的本能进行反抗。”
  “产生各种异能,不断进化,也算是反抗的一种吧。”
  “咦,那你岂不是第一个异能者?”张忠突然说道。
  “不,我觉得我是救世主,最后的火种。”白夜一点都不介意往自己脸贴金。
  张忠张了张嘴,竟然觉得这话非常有道理。
  仔细想想,明之敌靠近,“明意志”进行自救。
  白夜是第一个异能者,能力是是时空穿梭,所以他可以前往那些看似存在于幻想的超凡世界,带回来很多东西。
  促进人类的进化。
  如此一来,白夜是被明意志钦定的救世主。
  至于最后的火种,也很好理解。
  算对抗明之敌失败了,白夜也可以离开。
  留下最后的火种,保证明不会断绝。
  已经不是第一次觉得白夜的话无法反驳的,但是这一次张忠怎么都觉得难以接受。
  真的有明意志的话,求求你睁开眼睛啊,为什么你选个精神病当救世主?
  “我们,是不是要为你建造一个诺亚方舟?”张忠稳定了一下心神,问道。
  如果事情真的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让白夜带着明的传承离开,也是最后的办法。
  “不用,还没打呢,你们先怂了,怕个毛!你们支援我八百发核弹,如果我发现了明之敌本体在什么地方,丢过去刚正面,人类永不为奴!这是斯巴达!”白夜咆哮道。
  张忠默默地远离了话筒。
  白夜的话听起来不太靠谱,但是——似乎把世界库存的核弹都丢给白夜,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
  都什么时候,还玩核威慑?
  退一步讲,白夜一个人都能搞得世界大乱,秩序崩溃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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