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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一章 祸事?

  蒙太奇?道格?德雷克——注意,是蒙太奇不是蒙奇,是道格不是d——是伴随着大航海时代开始的大海贼时代中,遇风云而起的弄潮儿之一,被称为“金胡子”德雷克的超级大海盗。在那个时代,和“绿头发”修克斯,“火鳞王”隆多,以及“巨先生”利多戴迪并称为辰海的四大海盗王,威震辰海两岸两边大陆的沿海,几乎可以止小儿夜啼。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便是全世界海盗的偶像。相信海盗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行侠仗义劫富济贫一手拿着美酒一手搂着美人的中二青年们,更是将其奉为现世图腾——当然了,中二病青少年们还经常把混街边的古惑仔们看做是偶像,真的相信这帮没有半点生产力的寄生虫真的很热血很英勇很青春很忠义,相比起来,崇拜海盗真的还显得没有那么低智商。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三百年前和金胡子德雷克齐名的四大海盗王,到现在还活跃在海盗界的,便只剩下“火鳞王”隆多了。不过这货本来便是一个人鱼,乃是长生种,300年对他来说,可能也就只是弹指之间吧。
  当然,相比起绝大多数坏事做尽的海盗们,“金胡子”德雷克倒还没有那么残忍,做事总还是留了一线,在四大海盗王中算是名声最好的一位。到了三百年后的今天,他的形象更是被各种各样的酸文人各种添油加醋,就这样慢慢地真的在朝侠盗的方向发展。到了今时今日,关于他的传奇小说戏剧乃至于漫画实在是数不胜数,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一群无良的文化商人做成了一个大ip。
  德雷克的身高八尺,据说他有一定巨人血统所以这一点应该无误,腰围也是八尺,这个应该就是以讹传讹了。实际上,按照现在的艺术形象,大家更愿意将他设定成一个身材魁梧但却又匀称健美,留着一头华丽金发和金色络腮胡的美男子形象。这样的设定细论起来虽然没什么新意,但胜在讨巧,既可以充一充硬汉,也能够扮一把花美男,多少还是可以圈一圈粉的。
  当然咯,这位大海盗的结局也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他的主力最终被高精灵和索斯内斯诸城邦的联合舰队击败,本人也被逮捕处斩,首级被传首辰海两岸,其余的尸骸则被钉在先祖神舟上,作为梵雅精灵们夸耀武功的战利品——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只有是生物其实都有相当残酷暴戾的一面,哪怕是平时自夸优雅高贵的梵雅精灵也绝对不会例外。
  当然,让人悲哀的并非是一个海盗王的死亡,而是伴随着海盗王本人的死亡,他那笔庞大的藏宝下落也随即石沉大海。这位横行一时的大海盗,即便是沦为阶下囚,也分毫都没有失去自己的尊严。无论任何人,都无法从他的嘴里拷问出关于财宝的丝毫下落。
  “想要我的财宝吧?那就去找吧!我把一切都放在那里!”刑台之上的金胡子德雷克,如此地向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们大声宣布着自己的存在感。
  于是,这便是大海盗时代的开……呃,大海盗时代其实在他之前很早就已经开始了。
  “那家伙当然不是什么好人,不过姑且也算是一个豪勇之士吧。”蒂法里奥倒是没有特意表达自己对大海盗王的敌意,反而还有着几分若有若无的欣赏,:“只可惜自我膨胀得过头了,居然打劫了暮光岛皇室送完海加尔圣山的贡品船,这才完完全全地激起了梵雅精灵们的怒火。奥菲米娅亲自来诺尔达邀请我出手,蒂德莉特也在一边劝说,我自然是只好亲自出马,往辰海上走一圈了。”
  “嗯,您不会是想说,德雷克之所以会在纳尔斯克海战中兵败被俘,是因为您亲自指挥作战的原因吧?”
  “指挥海战并非我所长,更何况,索斯内斯城邦的海军也都是勉强结合起来的各城邦乌合之众,我可没那么大精神头去处理军队中的各种乌烟瘴气的麻烦事。”蒂法里奥道:“相比起来,找到德雷克的所在,直接干掉他,这反而才更容易一些。”
  好吧,统率一群语言习俗风格装备乃至于三观都大相径庭的所谓联军的乌合之众,的确是比玩斩首行动麻烦得多。
  “我用推演术找到了德雷克的存在。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我直接赶到的时候,他就躲在一个偏僻的孤岛上闭关,身边只有一个照顾起居的仆役在。手下庞大的海盗舰队自然都不在身边。”蒂法里奥捋了捋长须:“我赶到的时候,他有些吃惊,但似乎也有早有意料,甚至还很坦然地说,希望我等上一会,待到他绘制完手中这些藏宝图之后,再来和我生死一战。”
  “德雷克的名头再大,也终究是个海盗而已,不可能是您的对手……好吧,老爹啊,我知道您有的时候还是挺讲究一些战士荣誉感的。不过,对方可是海盗啊?您把他殴打了之后,就没想着把那些藏宝图直接当战利品收缴了?”
  “那是因为老爹我可比你这个没下限的小混蛋有节操多了!我和他打赌,如果能在我手下撑上一个小时,便放他一条生路,他手里的那些海图,我也一张不取,甚至看都不会看的!”蒂法里奥大德鲁伊昂首挺胸,傲然地道。
  你傲然个屁啊!明明就是受了人家的挤兑,这才打了这个没头没尾的赌吧?!
  “不过啊,要在我手下坚持一个小时,那家伙也确实是到了极限了,甚至还透支了生命力。在之后的纳尔斯克战役中,之所以会被几个小精灵擒获,也是因为重伤未愈。”说到这里,蒂法里奥的语气多少也带上一丝唏嘘,随即话锋一转:“不过,真正让我迟疑的是……在和我对抗中,他使用了一件名为‘萨尔美拉斯之盾’,也就是传说中记载的被誉为封海盾的宝物。你也知道的,这是在诸神纪元时期,高山之王萨尔美拉斯和黄金王争霸天下,本人兵败生死,他的宝具也成为吉尔萨拉德的战利品。自从神话时代结束,吉尔萨拉德亡故之后,这件宝物也就从历史上消失了。实际上,如果没有这面封海盾,德雷克根本不可能在我手中坚持那么长时间……”
  果然,德雷克是进入过黄金王的次元宝库中的……陆希暗暗思忖道。
  “不过,如果你想要通过德雷克的藏宝来寻找进入黄金王吉尔萨拉德宝库的方法的话,我倒是劝你打消这个念头。”大德鲁伊长老看着幽幽地道。
  “呃……为什么这么说?”陆希道。
  “神话纪元有太多的未解之谜,作为后人,我们或许是有义务让他们重见天日的。可是,直觉却告诉我,有的秘密啊,还是让它们一直埋葬着比较好。”蒂法里奥道:“这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人的直觉和人生智慧哦。所谓难得糊涂,就是指的这种情况嘛。”
  “……我裤子,啊不,我都准备了那么长时间了,所有的小伙伴们都开开心心地要怂恿着我一起去寻宝,总不可能因为直觉这么没逻辑的手法就完全放弃吧?”陆希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况且,存在于那个时代的期盼莫名其妙地强加到了我的身上,总不能真的让一群远古的意志失望吧?”
  让陆希吃惊的是,自己这么没头没尾的话,蒂法里奥竟然直接就秒懂了:“常绿隐修会,你说的是他们吧?”
  “这个……您知道他们的存在?”陆希真的是被吓了一跳。
  “呵……我是德鲁伊教团的领袖,算得上是从凡尘精灵帝国时代的教权和神秘学力量的传承者。相比起在政权上已经分裂了的凡尘精灵王裔们,我知道的秘密当然更多一些。”大德鲁伊看着目瞪口呆的陆希:“想知道我对他们的评价吗?”
  “光是这么一听……就知道不会是太高的评价呢。”陆希叹了口气。
  “虽然是旧时代的幽灵,但既然能够存活到今日,本来也是女神的恩赐,那么,学习一下活在当下展望未来又如何?没有看到,为了适应时代的变迁,连诺尔达精灵都开始变革了吗?”
  “那是因为有我在嘛……”
  “不要打岔!”长得依旧不像个精灵的半龙大德鲁伊粗暴地打断了陆希,继续道:“又何苦为了那个久远时代的一些所谓的秘密,至今都让灵魂得不到平静呢?如果自己的执念得不到纾解,心境也自然会越来越偏执。就算是有了女神的护佑,却又能坚持多久呢?当我最早和常绿隐修会接触的时候,他们的成员尚有百人,可到了现在,还能保持清醒和理智的,也不过只有五六人了吧?你说说看,小陆希,一百年以后,我会不会为了剿灭一群比卡赞还有可怕的远古亡灵,率领龙骑士团将整个涅奥思菲亚夷为平地?”
  陆希默然了片刻,却又不得不承认对方的道理。可是,在系统酱的逼迫下,身为系统流主角的他也实在没有别的选择,更何况,老爹虽然说得有道理,但也仅仅只是在某一方面。
  “那么,冠冕堂皇一点地说,我这次的行动,说不定能够一次性解决他们长久以来的痛苦呢。”
  “更有可能让他们提前爆发!”
  两人眼看是争执不下,也就在这个时候,房间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急急匆匆的身影冲进了房间,又毫不客气地拿起了桌子上的茶杯,一股脑地将茶水都灌了进来,用力地舒了舒气,这才总算是恢复了一点点冷静。
  好吧,能这么毫不客气,就仿佛回自己家似的地风风火火闯进陆希和蒂法里奥私谈房间的,当然也就只有妮维雅?林歌小姐了。
  “不好了不好了!陆陆!老师!出祸事了,真的出大祸事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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