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似是故人来
戎田县在西北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小县城,距离南面的平昌县大概五十里左右的距离。
在和平年代,没有人会注意到这样一个贫困的县城,但是现在,这里却成为了影响战局的关键。
胡子的奇兵突袭,让猝不及防的大唐失去了西域大片领土,不得已的情况下,大唐防线只能往东面和北面收缩。
原本西陲边军的十二万人马,在失去谷城三万主力之后,只余下九万大军。这九万兵马如今在西方十个乡镇形成了铜墙铁壁,不过失去了战凌云这个主心骨,十个点失去了联动,谁也不敢冒进,贪图收复失地这样一份天大的功劳。因为只要再犯下一个过错,他们就是整个大唐的罪人。
而戎田县,就是最北方的一个支点。
这样贫瘠的县城,原来的驻军不过一千人,但眼下这一千人早已撤的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五万金戈铁马的部队。
这支部队的统帅,就是自中原而来的新锐统帅彭远征。
出征之前,彭远征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真正到了西域,他才发现所要面对的困难远比自己想象中要多得多。
西陲边军豪放不羁在整个大唐都是出了名的,就如同西域最野性难驯的烈马。他们重感情讲义气,也同样排外。直到彭远征亲自和那些粗鄙不堪的将士打交道,才知道战凌云有多了不起。
除了他,恐怕再也没有一个人能让这些脾气大过蛮牛的家伙心悦诚服了。也只有他,能够带领这样一批人,让凶狠的胡子难越城池一步。
这些边陲将领,都是战凌云的心腹。
对自己这个新来的主帅,他们表面上对自己客客气气,可一旦涉及出兵,一帮将军立马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难题。什么兵力不足战略位置关键不容有失……每一个人仿佛都有一百个借口在等着自己。
这倒不是他们不想收复河山,而是出于对彭远征的不信任。
在他们看来,一个在中原安逸惯了的家伙,怎么能体会到边陲的凶险与艰辛?他们不怕打仗,却害怕把一帮兄弟的命托付给一个不知深浅的家伙。
彭远征心中叹息,在朝廷摸爬滚打多年,怎么会不明白这些将军打的什么算盘?虽然他身为一军主帅,但一来法不责众,他不可能把每个提出反对意见的人统统按军法处置,那不等和胡子真刀真枪的较量,恐怕就要引起军中哗变;二来,他知道这些人是要探一探自己的本事。想要让这些真正上过战场的人信服,就要拿出点像样的成绩。
所以,彭远征离开了大军总部,亲自率军来到了极北之地的戎田线,准备用行动来证明自己有发号施令的资本。
南方五十里被回回族占领的平昌县,就是他的磨刀石。
打仗不同儿戏,事先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刺探侦查分编补给点将,一系列的工作纷至沓来,小小的戎田县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氛。
而最为紧张的,恐怕还数这些游走于边境线上的斥候了。
自从占据平昌开始,夏国人忽然偃旗息鼓,仿佛满足了到手的利益,不再对新的“边境”挑起战事。
这样的宁静,让大唐松了口气之余,却也整日在紧张中度过,因为他们不知道,夏国会什么时候再度发起冲锋。
北风呼啸,西域已经进入了最凛冽的严冬。
立得笔挺的胡杨早已掉光了叶子,在风中映出一片令人绝望的灰,苍茫的大地没有一点鲜艳的颜色,尽是硬邦邦的冻土。滚滚的乌云仿佛就在头顶上,与灰色的树灰色的土地连成一片,构成了一片荒芜又令人压抑至极的画面。
暴风雪就要来了。
无垠的土地上,一块天然巨石如同从天而降的一枚巨蛋,亘在天地之间。“巨蛋”背面,两个裹着厚厚棉衣的大唐斥候缩着身子取暖,俨然将这块巨石当成了天然的避风港。
左面戴着棉帽的汉子哆嗦地掏出酒壶,狠狠灌下一口辛辣的烧刀子,情不自禁得发出“啊”的一声,美滋滋用粗糙的手摸索着下巴上的胡茬,惬意地闭上了眼睛。
他将破旧的酒壶朝身边那人一送:“小子,来一口?”
旁边一人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年纪,浑身抖的像糠筛一样。他满脸不平地接过酒壶,赌气似的“咕咚咕咚”几口下肚,巴掌大小的酒壶瞬间空空如也。
戴帽子的大汉满脸心疼,一把将酒壶夺了回来,倒过来抖了一抖,却只有最后一滴晶莹地酒滴羞涩地挂在壶嘴。大汉恋恋不舍地舔了个干净,不悦道:“直娘贼,谁让你都喝了?咱们要熬到下午,全都靠它了!”
“回去老子还你两壶!”先前那青年打了个酒嗝,皱眉道:“老吴,你说说,咱们西羽卫千里迢迢赶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赶走胡子。可你看看西域这些孙子的嘴脸,真以为上了几次战场就天下无敌了?以为咱们常年不打仗就成了绣花枕头?他娘的,现在仗打不成,还要来这连个人影都没有地方挨冻!”
老吴倚着石头,慢条斯理地道:“这你就不懂了吧?老子可是跟随将军去过西域大营,人家那些兵,从骨子里都透着一股剽悍劲儿。要说这样的人不敢打仗,打死老子也不信!”
年轻人眨眨眼,迷茫道:“那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不出兵?”老吴笑呵呵地接口,脸上带着过来人给新兵蛋子传经送宝的睿智。“若是咱们西羽卫忽然换一个谁也不认识的主帅,你就甘心把命交给他?”
年轻人歪着脑袋想了想,道:“自然是信不过了。”
“那便是了!”老虎点点头,“说白了,这些西域的边军不信任咱们将军,想要看看他的深浅。在他们眼中,只有战凌云老将军才是值得他们拼死效忠的战神。”
提到“战凌云”三个字,年轻人脸上带着一抹崇敬。这位年过古稀的老人,早已经成了所有军人的目标和偶像。
“咱们堂堂五万大军,还怕胡子个球!他们不相信咱们,咱们就打到他们相信!”
“你以为咱们将军拉着大军跑到戎田来是干什么的?彭将军就是要给这些边军一点颜色看看。真若是能让他们心服,他们会比谁都狠!”老吴叹了口气,有些惋惜道:“整整三万人呐,相当于大半个西羽卫,全部葬身谷城。那是他们的袍泽,他们的亲人,你能想象到听到兄弟惨死,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那种心情吗?”
年轻人不知不觉攥紧拳头,满脸愤怒地站起身来,道:“我真想一口气打到夏国,打到他们老窝,让他们也他娘的尝尝这种滋味!”
“打到夏国?”老吴摇头苦笑,伸手遥遥往西面一指:“几百年了,咱们一直被胡子欺负,却从来没人到过那片草原见识见识。一代又一代军人无不以此为生平最大的遗憾。唉,但是……有谁不想啊!老子多想过去看看,多想拔一捧西域的野草,告诉自己的孙子,他爷爷曾经打过胡子,打到了他们的老家!”
“会有那么一天!”年轻人满脸激动,拍了拍神情黯然的老吴肩膀,“如果到你退伍还等不到那一天,我就替你来实现,如果我也等不到,还有我的孩子,总会有人能够打过去,打到那里——咦!”
年轻人往西面看去,忽然面色凝重,道:“老吴,快起来!那面有人过来了!”
“放屁!眼看暴风雪就要来了,难不成这些胡子傻了,会选在这样的天气发动偷袭?”
老吴嘴里说得不以为然,却还是一个机灵跳了起来,遮着额头往西遥望。
只是一眼,就脸色大变。
一片灰色之间,一支部队遥遥走来。在呼啸的北风之间,这支队伍每一步都迈得异常艰辛,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在顶着冷风毅然前行,仿佛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前进的脚步。
虽然他们穿着草原上随处可见的棉服,乍看之下仿佛一群牧民,可是那一头乌黑的头发,却揭示了他们的身份。
汉人!
走在最前面一人,用一根长长的竹竿撑起了一面大旗。说是“旗”,倒不如说是一面破布,上面甚至还破了两个大窟窿。但是布面上一个歪歪扭扭的“唐”字,却异常醒目。
大唐的军队!
“这……这是……”
年轻人目瞪口呆,遥望着这支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军队,讷讷地说不出话来。或者说,他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这一切,不敢相信这支打着大唐旗号的部队,为什么会从西面而来?
“咔嚓!”
酒壶掉落到冻土上,摔得粉身碎骨。一把年纪的老吴握壶的手不受控制地轻轻哆嗦着,也不知道是天气太过寒冷还是心情过于激动。
年轻人吞了口口水,道:“这些人会不会……是胡子假扮的?”
“假扮的?你当胡子真会蠢得在这种天气开战?戎田这种地方,胡子图什么?”老吴激动地有些岔声,浑浊的眼睛里噙着泪水,满脸的骄傲:“这是我们大唐的军人!老子虽然没有去过夏国,但老子以后也可以跟自己的子孙后代吹牛,告诉他们——咱们大唐也有人曾经打到过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