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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笨蛋的痛苦

  王子异慢性子,很淡定:“洛城河闹什么?”
  小三儿一呆回答道:“闹着要见云清公主。”
  王子异沉吟片刻,“暂时还是不要相见,云清情绪不稳定。”
  任谁在新婚姻第三天被关起来情绪都会不稳定。
  阎良花吐槽道:“你再这么坐得住,那就火烧房子了。那个洛城河摆明了是喜欢你娘子,见不得对方受半点委屈。”
  几个男人纷纷一愣:“这话从何说起?”
  “你们以为洛城河在婚宴上找茬只是为了争北端的颜面嘛,北端已经够有面子的了,里子面子都赚到,洛城河的行为纯粹私人泄愤。他那个问题很有趣,两女子争孩子,亲生母亲会松手,因不忍看见孩子啼哭。以己度人,洛城河也不忍去拉扯自己心上人,他深情自然要先放手。”阎良花侃侃而谈。
  众人才反应过来,原来这问题背后竟还有这样的事。
  王子异听闻情敌,仍旧淡定:“都已经放手,还来折腾什么?”
  南安王看不下去,直摇头:“自然是因为他的心上人受到了你的冷淡,甚至于虐待,所以男子的那点英雄情节全都被激发,想要带心上人离开或者揍你一顿。”
  王子异慢条斯理地说:“那可不行。”
  他起身,南安王也跟着起身,兴致勃勃地说:“我要去看热闹,有没有谁要跟着?”
  沈浮如犹豫了一下,也起了身:“我倒不是去看热闹,只是事关两国,最近我在跟着白大人一起处理两国事宜,还是出面看看比较好。”
  于是王子异的陪行团便成行。
  白不厌压着南安王去结账,然后才让人离开。
  他满心欢喜地回来,看见阎良花在和陈平之交谈,警惕的凑上前去,听见两人在商讨科举,正在增添细节。
  他从中插了进去:“陛下说想要每年都布置一次科举。”
  阎良花不同意:“每年一次,所耗人力物力太多,频繁科举也不足以让读书人成长,要我说每三年举办一次就可以。”
  陈平之赞同点头,“一个读书人成长起来也是需要耗费时间的。”
  白不厌说:“那下次见面我便回绝他。”
  阎良花:“也不用直接回绝,就是说一年举办的不一样便好。比方说,每隔一年秋季,由各乡镇举办一次童子试,秀才试,举人,最后三年结束,举办一次殿试,无数的学子都汇聚长安。这样由各乡镇挑选,最后再集中在长安挑选,也能减轻这帮人奔劳。我听说这一次的科举,有好些人在路途上奔波,没有赶上呢,还是要考虑一下地处偏远的人。”
  说起正是,其他两人都很严肃,纷纷表示记得下来。
  科举还不完善,需要一点点修缮。
  陈平之提出了许多意见,和阎良花不谋而合。
  阎良花说了一通有些渴,端起茶盏,这酒楼布置的极其奢华,就连杯盏也很贵重,盛茶闪金光,盛水闪银光,映日透视,晶莹夺目。如此渲染出一个釉色的茶盏,就要耗费不少金银,她晃荡着茶,说:“等着科举要是真上来了,你们再想要来这么贵的地方吃饭,就得贪污受贿喽。白不厌我倒是能理解,毕竟江山是他家的。陈大公子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是真的以身殉道呀。”
  陈平之淡淡道:“人生不过几十年,我所作之事造福几代百姓。”
  阎良花顿时一笑:“很有觉悟。”
  “也不是我这么想的,是钱太清常常想要为民做点事,我也是按着他的想法做点事儿而已,毕竟他的理念总要有人继承。”陈平之随意的说。
  霍晏神情茫然了一瞬,突然提起他的父亲,感到全然陌生,并不搭腔,只是攥着自己的袖口。
  每次提起钱太清,恨他的人恨他死,尊崇的人十分尊崇。
  两两太过极端,霍晏作为儿子,以一种全然陌生的角度听别人去评论,难以勾勒出父亲的形象。他有时心之向往,有时候又抗拒,内心纠结。
  他作为对方的儿子没有享受到任何的好处,相反,自幼以来就被无数人品评,他为父亲骄傲,也为自己自卑,陈平之也许只是说了句无心之言,可很快就让他联想到那些后继无人,虎父犬子的说法。
  他这一整顿饭吃的都心不在焉,根本就没听一桌人在谈论的话题,等这一顿饭用完更是如坐针毡般的起身,想要尽快离开。
  陈平只有个习惯,无论和谁一起出来,都会将人送回家中,他叫车夫驾马,先将霍晏送回家。
  这一路上车水马龙,外边嘈杂,陈平之闭目养神,随手抛出去两个问题:“你觉得科举对普通寒门子弟有什么益处?”
  霍晏一直在走神,听到这句话,忽然回过神来,眼底尽是茫然之色,支支吾吾了半天答不上来。
  陈平之睁开眼睛:“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
  霍晏轻轻地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阎良花提出,要大批量的收拢人才,而有些人有能力,但文学上并不出色,所以可以多加一种考试方式,明经。考帖经、墨义,你觉得怎么样?”
  霍晏有些发懵,他们讨论事情的时候,自己脑海当中嗡嗡都是念头,经常走神,压根没听清楚他们讨论的内容。
  陈平之等了一会儿见,他不说话,不由得冷笑一声:“我今日带你出来是只为吃饭吗?我带你出来交朋好友,看一看上进者是如何学习谈吐,你竟是半点都没听进去,我只带来了个躯壳,灵魂跑到哪儿去了?”
  霍晏觉得羞耻:“我……走神了。”
  “你岂止是走神,你是什么都没听进去。”陈平之觉得头痛,虽然早就已经对霍晏不抱希望,但好歹是钱太清的儿子,至少谋取个一官半职,为民稍稍请命也好。
  所以当阎良花提出明经的时候,他是很心动的。
  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
  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
  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按照霍晏的能力,这辈子都别想中科举。
  霍晏的神态越发萎靡:“我本也不懂这些……”
  “所以才让你听。”陈平之的神态越发冷:“以不会当借口,这辈子什么都不会像个废物一样的活着,顶着你这张脸招摇过市吗?”
  霍晏:“长得像父亲是我的错吗?”
  陈平之难掩失望:“或许是吧。每次看着你总能想起钱太清,你哪怕有一丝一毫的上进心,都不该自暴自弃。”
  霍晏扯了扯嘴角,他是真的学不会,东西看在眼里,转眼就忘,早上读的书到了晚上躺在床上,他一个字儿都不记得。他半夜爬起来,在灯下把一个字一个字认回来。第二天一睡醒又忘了干干净净。
  他没天赋,却有一个强大的父亲,这便是虎父犬子。
  他怯懦的说:“你从认识我那天开始,我就是这个样子,就算你是刀子也雕刻不成朽木。”
  陈平之恼羞成怒:“所以呢?你就一直当朽木吗?看看你们霍家,现在靠着一个女人顶着门柱,你大哥还有点自尊心,已经上了战场。你是一个男人,你现在能做点什么?”
  “大概可以去死吧。”霍晏回答。
  陈平之一脚将他踹下了车,让马车扬长而去,头也不回的离开。
  霍晏从地上爬起来,将身上的尘土打掉,然后从后门回了家,就像是一颗被阳光过度普照过的小草,没有一丝精神。
  他回了自己的院子,让丫鬟小厮们离开,不要打搅他读书,但进了书房后,直接蹲在了地上。
  看着满屋子的藏书,据说都是父亲留下的。
  那颗懦弱的心突然就被四分五裂的撕裂,鲜血洒的四处都是,他愤怒的冲上前去把书拿起,狠狠的摔在地上。
  书籍被摔得乱七八糟。
  朝霞推门进来,手里还拎着香囊和糕点:“二少爷,奴婢给您送……”
  结果一进来就看见一片狼藉。
  霍晏蹲在角落里抱着膝盖,身边都是乱糟糟的书,像是被抢劫过一样。
  朝霞惊呆:“少爷,这是怎么了?谁欺负您了吗?”
  霍晏喃喃道:“我为什么是钱太清的儿子?”
  朝霞:“钱先生那么厉害,好多人都羡慕您呢。”
  霍晏用指尖捂住了眼睛,不一会儿泪珠顺着脸颊滚落:“我不想当他的儿子,如果不是他的儿子,我就可以当一个普通人。像这种不负责任的父亲,谁很稀罕他这张脸吗?世人把他捧得高高的,在我看来他什么都不是。”
  朝霞为这一番话惊呆了,她的手都在颤抖:“您不能这么说,钱先生是个很好的人。他学识渊博,待人和善……”
  “我宁愿没有这个父亲。”霍晏一字一句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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