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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走,我带你去屠城

  “嗤!”
  林霄弹出一道剑气,将长剑磕飞。
  “林霄国王,你让我死吧,我六个儿子,已经死了五个,我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
  你不是池中之物,离开这里,去更大的天地闯荡吧。
  魔教势力太大,就连大王国铁剑王国都被击溃,残剑王国不可能撑得住。
  你走吧,让我去死。”
  冷寒山颤巍巍的从地上站起,说道。
  “你现在不能死,你要看着我,将乱剑王国魔教徒杀光。
  我是残剑王国国王,决不能眼睁睁看着王国灭国。”
  林霄冷冷说道。
  “不,你虽然厉害,对抗整个乱剑大王国,却是以卵击石。”
  冷寒山摇了摇头,
  “乱剑大王国,得到了血月魔教支持,几乎相当于一个分堂。
  现在,剑王级别的高手,不下二十人,剑君级别的高手,足有三百多人,就算与铁剑大王国血拼,死伤一些,也在二百人以上。
  你不可能杀得过来。
  你走吧,抓紧时间修炼,等到剑道大成,再来灭杀魔教教徒。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至于我,年事已高,死不足惜。”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适合我。”
  林霄空空的眼眶内,血红的眼珠杀机冲天,邪气凛然,看上去诡异无比,
  “我林霄报仇,就在今晚。
  他刺我一剑,我反手就给他十剑,
  他屠我残剑王国五城,我就屠他乱剑王国五十城。
  我会血洗残剑王国。
  如今京城已经被灭,你可以去青阳小城,找我父亲和爷爷,哪里可以躲避一时。”
  “你爷爷林震英?”
  冷寒山眼光黯淡下来,“想不到我还要在他手下庇护,当年我贬去他爵位,实在不妥,现在没脸去见他。
  好,你放心,我不会求死,我会积蓄力量,做拼死一搏,就算与敌人同归于尽,也比自杀强。”
  “啊啊!”
  那边乱剑王国的大剑师,还在到底哀嚎,不过看样子,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
  “滋滋!”
  林霄冷哼一声,祭出暴血魔阳剑意,一轮血色红日冲了过去,炽热的血焰熊熊燃烧。
  眨眼间,将这些人身上的血气吸干,半截干尸跌落在地上。
  暴血魔阳没入林霄体内,一身骸骨又多了几分血色。
  通过汲取这些人的血精之气,林霄恢复了许多,只不过血肉皮肤,还没有迅速长出来,看上去依然狰狞可怖。
  “那个疯家伙,让你宰了,不错不错。
  我在外面,血食吃得差不多了。”
  辟邪妖羊从外面冲了过来,嘴角全是鲜血,显然没少吃。
  此时它的鳞片,乌黑发亮,完好如初,而且实力看起来,比之前还要强大不少。
  之前是五级初期妖兽,现在基本上到了五级中期妖兽,相当于六星左右剑君,当然,肉身防御,速度敏捷,比剑君还要强太多。
  看来吃血食,饮鲜血,对他实力也是一种提升。
  “想不想吃更多强者的鲜血?”
  林霄冷冷问道。
  “那当然,如果再让我多饮些鲜血,说不定很快就突破六级了,只不过现在血食快吃光了,去哪里找?”
  辟邪妖羊喜羊羊,看了看四周,有些诧异的说道。
  “走,我带你去屠城!
  去乱剑大王国,那里有很多大高手,足够你吃了。”
  林霄淡淡说道。
  “咩咩咩,
  吃多少都行?太好了。”
  辟邪妖羊一蹦二百丈高,显然兴奋无比。
  “我走了,去杀人。”
  林霄和冷寒山打了招呼,纵身跳到辟邪妖羊背上,往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一轮红日,慢慢的坠下,光线迅速黯淡下来,京城此时,已经被猩红的血云笼罩,久久不散。
  “嗖嗖!”
  辟邪妖羊吃饱了血食,实力大增,四蹄撑开,虎虎生风,速度追风似电。
  飞越山岭,河流,丘陵,森林,如履平地,脚下黑云缭绕,妖雾腾腾,黑风四起,简直如腾云驾雾一般。
  如今喜羊羊的速度,每个时辰,已经超过了四千里,比许多五级妖禽还要快。
  林霄面无表情,坐在羊背上,酝酿杀机。
  他并不是嗜血好杀之人,可如今,在他刚刚当上国王,他的国家子民,就被魔教屠戮,甚至国家都被灭了,
  他所做的,只有以暴制暴,以杀止杀。
  杀的越多越好,每多杀一人,魔教的势力就会少一人!
  残剑王国东西疆域万里,南北则有一万五千里,而京城距离乱剑大王国的疆域更短,只有不到六千多里。
  之前,乱剑大王国自然有攻击残剑王国的实力,只不过一直都在与铁剑王国对抗,无暇关注周围的十余个小王国。
  况且,这些小王国,资源很贫瘠,连四级灵萃产量都很少,对于一个大王国来说,看不上眼。
  可现在不同,血月魔教控制了乱剑大王国,魔教祭炼阴风血索,炼制“疯魔血丹”,“赤练血丹”等魔丹,需要大量鲜血。
  总不能拿乱剑王国的剑师开刀,这里是魔教大本营,根据地,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加入魔教,成为魔教徒。
  因此,屠杀别国民众,也就成了必然。
  天黑时分,林霄来到了乱剑王国的疆域。
  这是乱剑王国的边陲郡城沧化城,犹如如今乱剑王国势头正猛,因此城门大开,根本没有什么戒备。
  毕竟是边防重镇,里面营帐林立,许多士兵站岗放哨。
  趁着夜色,林霄将辟邪妖羊收入须弥戒指,毕竟骑着个羊,行动不便,
  林霄收敛气息,悄无声息的潜入,来到城主所在的中军,也就是城主府第。
  里面灯火通明,城主还有许多军士,正在府邸内饮酒狂欢,高谈阔论。
  “哈哈,我乱剑大王国,真是鸿运当头,不久前一举击溃铁剑大王国主力部队,现在正在全力围剿残余分子。
  太厉害了,用不了多久,就会开疆拓土,晋级帝国。”
  “是啊,骷髅大王圣明,自从加入血月圣教后,我国实力大大增强,其余那些小王国,也即将被屠戮殆尽,彻底臣服,
  以后,赤练血丹的产量,会大大提升,我们再也不用担心没有新鲜的人血饮用了,哈哈。”
  “不用忌讳,什么圣教,我们就是血月魔教,魔又如何?当年魔教几乎一统大陆,却被几大门派联合,用最卑鄙的手段暗算。
  他们比魔要邪恶。
  我们就是魔教,就要杀人练胆,喝血升级,哪里有魔教,哪里血腥杀戮,我们要用敌人的鲜血,作为魔教崛起的绊脚石。”
  “对对,前几天,司马龙率领一群魔教兄弟,从我沧化城出去,屠杀残剑王国。
  那残剑王国的一群猪猡,现在已经成为剑下亡魂了,不过这些人的鲜血,味道还真不错。
  来来,这是两天前司马龙派人运回的鲜血,一半运回王宫,一半被我留下,来,连同美酒一起喝下。
  魔教弟兄们,干干干!”
  城主宫代沫,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举起通红的酒杯,邀请大家一起喝血酒。
  “还别说,自从修炼魔功来,腰不酸,腿不疼了,一口气杀五千人,不费劲。
  一粒赤练血丹,顶过去五十粒四品灵丹。
  新鲜的人血,真是多多益善,残剑王国的贱民,杀的越多越好。
  干干干!”
  “哈哈,残剑王国实力不怎么样,人口不少,够杀一阵子了,听说前一阵子,一个十四岁的小娃娃当上了国王。
  真是无人可用,悲哀,现在那小娃娃,恐怕已经被杀了,不知道他的鲜血,在没在这里。
  干干干!”
  下面众多魔教教徒,眉心隐隐泛着血光,兴高采烈的说道。
  说完举杯,准备畅饮血酒。
  “干你祖宗!”
  林霄暴怒,一闪身,闯入府中。
  “什么人?胆敢闯入乱剑王国的府邸?”
  城主宫代沫大吃一惊,吼道。
  以他六星剑君的魂力,居然没有感觉到林霄的存在,实在是太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林霄此时一副白森森的骨架,骨架上渗透着嫣红的鲜血,刺鼻的血气杀气用来,犹如骷髅恶鬼一般。
  “什么人,是人还是鬼?找死么?”
  周围人也纷纷怒吼。
  “残剑王国,林霄。”
  林霄冷冷说道。
  “什么,你就是那个残剑王国国王?那个小娃娃,之前杀了我国四大剑君?你怎么会在这里?成为骷髅架子都不死?
  你没被司马龙杀死?
  不可能,难道你身为国王,听到风声,望风而逃。”
  宫代沫眉头一皱,感到不可思议。
  不过他根本不惧,他作为郡城城主,六星剑君,实力比司马龙弱不了多少,但旁边还有三名剑君高手。
  大剑师级别的,三百多人,
  剑师级别的,四千多人。
  就算普通士兵,也都是三星以上剑者级别,足有两万多人。
  在血月魔教的支持下,大量的魔丹普及,许多天赋一般的民众,也开始修炼,加入军队,成为剑者甚至剑师,实在太轻松了。
  之前遥不可及的剑师,大剑师,现在几粒魔丹就可以解决,这样的诱惑有几分能够拒绝?
  怪不得绝大部分乱剑王国剑修,都已经加入魔教,剩余不肯加入的,也被迫害致死。
  单单这个城市,就是一股强大的实力,就算单挑出去,进攻任何一个小王国,都有七成以上胜算。
  “司马龙?四大剑君?”
  林霄冷笑一声,
  “不是四大剑君,而是十九个剑君。司马龙,连同那些人渣,全被我宰了,一个不留。
  现在这城中,大概三万多军队。
  你们不会见到明天的太阳。”
  “什么?你一个人来,要杀我们三万多人?
  威胁我们见不到明天早晨的太阳,这是我听到的最好听的笑话。”
  宫代沫仰天狂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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