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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师是条鱼 完结+番外_第58章

  ——最后,江殊殷化悲愤为食欲。
  去到对面俭朴的客栈,他仍旧是对那块石碑念念不忘,总觉得有问题。
  等客栈打烊了,就抬了一碟炒瓜子跟着一干小厮坐在大厅里听故事。
  一个小厮喝了一口碗中的烧酒:“这块石碑我估摸着,该有五百年左右的历史了。虽然是谁立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几个有关石碑的故事。”
  江殊殷掌掌昏暗的灯,八卦道:“快说快说。”
  说话的小厮生的清秀,只听他回忆道:“这大概是十多年前的事吧,那时我还小,天气炎热就躲在石碑后面避暑玩泥巴人,不一会就听到石碑前面有响动,就探头看了看。这一看不得了,当时就吓了我一大跳,原来前方浩浩荡荡来了二三十个骑马的强盗,朝着我们这里冲过来。我当时害怕极了,赶紧跑着往镇子里逃,可谁知我还没跑几步,就听一个强盗说‘当家的,你看这块石碑。’他们的当家才扫了一眼,突然脸色大变,立即勒住马,语气恐慌直道‘这是他的老巢,我们惹不起,快走!’而后就立马飞一般的跑开了。”
  江殊殷疑惑:“谁的老巢?”
  那小厮摇摇头:“我也不清楚。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镇里的人,镇里的人们完全没当一回事,还有一个老人告诉我,我们这处小镇,不是说没有山贼强盗,而是来了的坏人通通都不敢进来。”
  他又喝了一口酒,道:“还有啊,几年前我们这里来了一个身穿白衣金凤纹饰的俊逸公子,直往深山里去,我们拦也拦不住。”
  他身边的几个小厮点着头:“是呀,怎么劝他都不听。”
  江殊殷猛地一下站起来!震惊道:“什么白衣金凤纹饰的男子?!”
  几个小厮被他吓了一跳,愣了一会,没觉得什么不对:“是呀公子,确实是白衣金凤纹饰的男子,怎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开更啦!还请围观的宝宝们给我留点评_(:з∠)_
  另外《教主不好惹》暂时全文存稿,等收藏多了,作者再开,还望大家不要打我……
  第36章 换衣事件
  “事情是这样的, 我听很多老人说,在我们小镇刚刚建立的时候, 周围还是有很多农户的。我们祖先和他们关系不错,于是在一次清明节大家坐下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给我们祖先讲了一个故事。”
  江殊殷道:“故事?什么样的故事, 和那白衣金凤纹饰的男子有什么关系?”
  那小厮道:“公子别急。这个故事讲的是大约五百多年前发生的事了。据说五百多年前,修仙界各家各派因利益而争斗, 灭门、伤亡是随时都在上演,根本就是无休无止, 简直能用‘乱世’一词来概括。而就在这乱世之中,喏, 就在那片森林深处。”小厮用手指指森林所在的位置:“有一处村庄。”
  “这村庄叫什么名字, 以及村里是姓什么的,都已经是无从考证了。但是就是在这处村里,出了一次惨绝人伦的悲剧。”
  江殊殷有些动容:“什么悲剧?”
  小厮神情悲悯, 伤感道:“也是因为这件事,如今这村庄被所有人视为禁地,同时, 我们这里虽偏僻贫穷, 却从不待见那些高高在上的修仙者。”
  另一小厮谈起这件事, 眼角微微泛红, 怒道:“呵,什么修仙者,披着正道君子的皮, 却做着猪狗不如的事!”
  对此江殊殷大有感触,正想表示赞同,却突然想起楼上的沈清书,嘴上不由及时撒住车:“这个倒是不错,但天下也不是所有的修仙正道都是如此。”
  众人听他说的隐晦,不由狐疑道:“谁?还有谁?”
  江殊殷淡淡说出三个字:“坠云山。”
  此话一出,一干小厮支吾一阵,而后点点头:“这个倒是,里面的这位仙尊,的确是比较明是非的。同理,他座下的人,确实口碑挺好。”
  除了江殊殷……
  但所幸这几个小厮没想起还有这么一号人,不然连正道在他们口中都是猪狗不如,那他这个大恶人,还不知要被骂成什么样。
  庆幸之余,他发现问题扯远了,便出声纠正:“这个村子怎么了?”
  小厮们回过神来,继续道:“那时正值四个修仙世家门派在村子附近开战,他们打的那是一个昏天黑地,伤亡惨重。叫村民们个个吓得瑟瑟发抖。”
  江殊殷明了。
  当年世家门派开战时,为了避免破坏严重,也为了不伤及无辜的凡人百姓,往往会圈出一块人烟稀少的地方作为战场。
  而这圈地一事,有好有坏。
  好的是的确能保证圈地以外的事物不被破坏,坏的是圈地以内的东西,几乎在每一战结束后,都会被毁坏的惨不忍睹。而假若圈地中正好有活物的存在,那基本只有一条路:死!
  考虑到这一点,江殊殷暗想:莫不是这处村庄正好就在圈地之中?
  而接下来小厮们说的话,却叫他倍感意外:“听说这四家开战时,用法术弄了一个什么圈子,总之进不去也出不来。而这村子也算幸运,竟没有被圈进去,因而纵使那些修仙者再怎么打也伤不到他们,就只是战战兢兢的守着祖宗基业,每日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四家打着打着应该是分出胜负,就解开了圈着的那块地,接二连三的带着自家的弟子走了。村民见这群修仙者走了,便也不再怕,就有人陆续到原先的战场捡柴做事。事情大概过了十多天,一个村民突然背了一个伤势严重的女子回来。大家赶紧围了上去,见她奄奄一息,马上就要没气了,就赶快跑回各自的家,翻出自家所剩无几的铜板凑了凑,让一个有点文化,手脚麻利的人骑了村里仅有的一头毛驴跑到很远的地方请了一个大夫。”
  “说到底这人手脚确实麻利,在这女子即将咽气前,竟真的把大夫请来了。这大夫医术精湛,不眠不休治了三四日居然把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当然,这医药费更是不菲,村民们东拼西凑,卖了村里唯一的驴子和犁地的老牛,终于还是把医药费凑齐了。同时,也因为卖了驴子和老牛,大家的日子越发难过。”
  小厮微微叹息:“不得不说这村子里的人虽穷的叮当响,裤兜里掏不出一个铜板,可偏偏天生一副热心肠。整日背着小菜玉米步行十多公里到林子外的集市上卖钱,凑钱买些猪肉大米,同时也慢慢积攒银两,商量着等钱够了,就把驴子和老牛赎回来。而他们买回来的猪肉和大米不是给自己吃的,而是搅成肉粥喂给那位昏迷不醒的女子。虽说,早就听说过这些仙人不用吃东西也能活,可大家见她不醒,身子又弱,自己手里不是小菜就是面汤,实在拿不出手才想出这个办法。”
  一小厮听不下去,面色铁青的骂道:“哼,我要是那些村民就一定不会花血本救她,不对,是救也不会救,由她自生自灭!”
  屋里颇为昏暗,烛光闪忽不定的摇曳着,老旧的墙上倒映着几人的影子,忽大忽小、忽长忽短。
  江殊殷怕蜡烛突然灭了,一手护着吹来的风,一边问:“怎么了,难道这女子忘恩负义不成?”
  骂人的小厮愤愤不平:“她要是忘恩负义也不咋滴,关键是她就是一个煞星啊!”
  江殊殷抬头,完全想不到剧情居然会这样发展,惊奇道:“怎么说?”
  一直都在讲故事的小厮道:“原本大家想的很简单,将她治好后,就随她去,也不求什么回报。”他面色突然一变,清秀的脸难忍怒气,语气也微微有些不好:“公子你说!人长时间躺在床上要是不挪动擦拭,是不是会长出脓疮溃烂?”
  江殊殷呐呐点头:“是啊,这没错呀。”
  小厮又道,声音更大了些:“这女子救回来时,多处是伤,满身都是血,你说她原来的衣裳还能不能一直穿着?”
  江殊殷道:“当然不能。”
  回答完这两个问题,他突然睁大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不会是她醒来后,发现自己的衣裳被人动过后,大开杀戒吧?!”
  要是真的如此,别说是这几个小厮,就是江殊殷都忍不住想脱下鞋子,用鞋底一把把这姑娘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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