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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孟清江又被非自愿的坑了一把,每每看向孟清和的目光,深刻表达着恨不能喝其血、啖其肉、寝其皮的强烈愿望。
  脑袋上顶着个大包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却对孟清和表示出了极大的善意,走在路上,时而回眸一笑,带着文人的风骚和武人的明媚,满是尘土的脸上充斥着酒逢知己,相见恨晚的感慨。
  在某个差人再次溜号的空隙,前郎中大人凑到孟清和跟前,叹道:“小友浮石沉木之能世所罕见,实乃我辈楷模。若在朝堂为官,定能伏虎降龙扶摇直上,弃笔从戎着实是可惜了。在下若有小友三分之能,也不会落此下场,呜呼!话说,你真的不重新考虑一下?若要再行科举之路,并非没有办法,在下可以为你引荐……”
  孟清和看着他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这位都这样了,还为他引荐?
  前郎中大人肯定被磕出了脑震荡,并且短期内毫无痊愈的迹象。
  随着旅途的延续,孟清江时刻勤练以眼杀人的绝世武功,孟虎一直正直善良且光芒万丈着,前郎中大人逮着机会就孜孜不倦,孟清和如枯萎的仙人掌般日益憔悴。
  心累,身也累。
  大明朝的交通运输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路况不佳,交通工具匮乏,在边塞之地,高档一点的马车都是传说中的神话。
  这种情况之下,后世只需要几个小时的车程,孟清和等人硬是走了几天。再加上前郎中大人时不时的“唐僧精神”,当终于抵达目的地,看到开平卫那高大的城墙时,孟清和差点趴到地上嚎啕大哭。
  解脱了,终于解脱了!
  再没有比被别人“唐僧”更难受的事了,他终于体会到了孙行者的痛苦。早知如此,他绝对不踹孟清江那一脚!
  “到地方了。”
  两位差人显然是做惯往边塞押解犯人的活计,熟门熟路的走到城门之前,守城的兵卒竟是熟人,打招呼的第一句竟然是:“这回是几品的官?怎么才一个?难不成都砍了?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咱们这缺人啊。”
  孟清和听得冷汗潸潸,可见犯官充军已成了潮流,每月不来上几回实属稀奇。
  明太祖,威武霸气!
  差人带着前郎中大人进了城,孟清和上前一步,将随身牙牌和路引递上,在兵卒查看牙牌时,仰头望向城门和包着砖皮的土墙,胸中涌起一股类似豪迈与苍凉交杂的情绪。
  开平卫是大明捍卫北疆的边防重地,曾是元朝上都,由元世祖忽必烈下令修建,在元朝定都燕京后改为陪都。元世祖在这里登位,元顺帝从这里被赶往应昌,历经百年风雨,它见证了一个王朝的兴起和衰落,见证了游牧民族与汉家王朝在元末战火中的盛衰更迭。
  辉煌,荣耀,战乱,火-焚。
  城墙上有泥土和瓦砾重修的痕迹,原来的七门已封闭六门,只留南门进出。城门上方的开平二字,被黄沙浸染,带着一种历史的厚重,沉淀着大明军人的硬骨与强悍。
  闭上双眼,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千军万马在草原上厮杀的场景。
  人叱马嘶,刀光血影,从草原上吹来的风仿佛都带着血腥的味道。
  这不是一场游戏,也不是一场梦,而是真实的一切。
  他是真正的活在这里,活在六百年前的大明王朝。
  这里有他的亲人,有他现在和将来将为之奋斗的一切。
  “十二郎?”
  守城门的兵卒早已检查过牙牌,孟清和却半天没有反应,直到孟虎拍了他一下,才啊的一声回过神来,对上兵卒好奇的视线,捏了一下拳头,歉意一笑,“麻烦了。”
  从兵卒手中接过牙牌,孟清和深吸一口气,正要迈步进城,眼前的兵卒脸色陡然一变,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拽住孟清和的后领,“快进城!”
  守城的兵卒像是拎只猫似的把孟清和拎进了城内,孟清江和孟虎紧随其后,城头传来了号角声,孟清和挣扎着回头,能见到穿着絆袄的步卒和扛着农具的壮丁正从四面聚集,急急向城门处涌来,还有十数匹没有配鞍的战马,五六个步卒挥舞着鞭子,拼命将它们赶进城内。
  “快!”
  城门终于合拢,是否仍有人被留在城外,不得而知。
  孟清和靠在城墙之下,大口的喘-着气,远处的天空中腾起一股又一股浓黑的狼烟,这是外敌来犯的警示。
  拎他进城的兵卒早不见了踪影,据孟虎说,是上了城墙。
  涌进城内的明军和壮丁脸上并不见多少惊慌,有条不紊的清点马匹,检查武器,随着军官的号令列队,或是走上城墙,或是在城内布防,仿佛外敌来犯不过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每年都要来上这么几回,不稀奇。
  要么北元过来,要么明军过去。就算北元已经被从正规军打成了游击队,这种睦邻互访也一直没有停过。
  孟清和却做不到这么轻松,刚到开平卫,来不及去相关部门报道就遇上鞑子来犯,该说他孝感动天还是背运到了极点?
  “十二郎,怎么办?”
  孟清和咂咂嘴,身边不时有穿着大红袢袄的明军走过,却好似压根没注意到他们三个大活人。直到一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总旗“发现”了这三个“碍眼”的,单手按刀,走过来大声喝问:“汝等何人?!缘何在此?”
  那口气,大有一言不对就拔刀,一劈两半的架势。
  孟清和知道不能继续做布景板,只能上前一步,老老实实的解释,不忘递出随身的牙牌和路引,这简直就是护身符有没有?
  “标下今天刚来,未及到有司报道。”孟清和尽量以最简洁的语言表述他与孟虎等三人的身份,“标下的父兄便是死于鞑子之手,与鞑子之仇不共戴天!乃是为父兄报仇主动投军!”
  一番话说得正气凛然,越说越有底气。
  不想总旗大人听了他的话,上上下下的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愈发带着怀疑。
  “你主动从军?”
  “然!”
  “要杀鞑子为父兄报仇?”
  “然!”
  “原来是个书生?还考中了童生?”
  “然!”
  “果真如此?”
  “果真!”
  “……脑子正常吗?”总旗大人嘀咕道,“莫非是个傻子?”
  “总旗大人,”孟清和挺起胸膛,义正词严,“你可以质疑我的人格,但不能侮辱我的智商!”
  总旗大人貌似被他说服了,咧咧嘴,脸上的刀疤随着他的笑容扭曲,或许他只是想表现的可亲一点,不想却愈发显得蜂目猿口,面容狰狞。
  “好!大好男儿就该杀敌报国,甭学那些酸丁,成天之乎者也,真遇上事,屁大的本事没有!虽说是你这样的……总之,有心就好!”
  孟清和嘴角抽了抽,这夸人的话,怎么总听着像在骂人?
  “老子姓马,在西城卫沈百户麾下任总旗一职,你既然一心想杀鞑子,就到老子手下来吧,保管让你能心愿得偿!不说一天和鞑子干一架,一个月也能有那么两三回。”
  “马总旗义薄云天,标下感激涕零……”
  “好说!”马总旗一挥手,“来,跟老子上城楼!不用担心,不小心死了,老子让兄弟们给你收尸便是!”
  “……”
  “你哭什么?”
  “标下是感动的……”
  “不用太感激,这是我应该做的。”
  孟清和继续抹眼泪,“标下感谢马总旗祖宗十八代!此言出自肺腑,比珍珠还真!”
  “……”
  马总旗脸上的刀疤再次抽-动,此刻的感受,同此前的孟清和一般无二。
  说话间,孟清和已被马总旗拉上了城墙,极目远眺,远处的草原上,北元骑兵正如蚁蝗般聚集而来。
  几百匹战马风驰电掣,呈扇形横扫而过,及到近处,仿佛能听到马上骑士的呼喝。
  城头众人全部严阵以待,张开的长弓,闪着寒光的弩,出鞘的长刀,刀光映亮兵卒的半边面孔,朱红色的战袄仿佛在一瞬间染上了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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