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节

  郑裕看郑之南面不改色继续往前走,立即说:“你们家不是没有地吗?你莫不是在骗我?”他来之前可不知道凌家有地,他记得那凌崇是猎户,没有地,光打猎就吃喝不愁了。
  郑之南说:“以前没有不代表现在没有,别挡路。”语气非常不善。
  郑裕之前被郑之南这么对待过,但也没有这么直接,好歹也忌惮他的母亲,之前是冷淡,现在是不耐烦。
  “你怎么说话呢?父亲叫你回去,你竟然也敢不听?就不怕父亲告到族长那里,说你不孝,让你去跪郑家祠堂?”
  “他好意思去族长面前告状,那你可以问问他,我为什么不想回去。”在我昏迷的时候都没有放过我,将我几乎是卖给了凌崇,若买我的人不是凌崇,是一个丧心病狂没有良知的人,我这会儿未必过的如意,甚至成了白骨都有可能,郑之南说着,眼神阴冷的看着郑裕,吓得郑裕往后连退几步。
  从前郑之南对他有过冷淡的时候,可从来没有出现像今天这么骇人的神情,让他心里发寒,竟忍不住出了一层薄汗。
  可能是郑之南气势太盛,加上现在他有了靠山,靠山光看样子就知道不好惹,郑裕竟然不敢像从前那样对郑之南张牙舞爪,连反击的念头都不敢有,就这么让郑之南堂而皇之的离开了。
  虽然郑之南离开了,但回过神来的郑裕却长了个心眼,悄悄尾随在郑之南身后,想看看他到底是真的要去干活,还是为了骗骗他扯的慌。
  就算有地,也绝对比不上他们家的地,他们家的地可是中等田地,这些地都是当初爷爷攒出来的田,虽比不得土地肥沃的良田,可也比那下等田地,荒地要好太多太多。
  然而,郑裕没想到,郑之南去的地方,正是郑家村有名的良田区域,这区域的良田向来肥沃的很。
  郑之南没钱,郑裕是知道的,所以这良田一定是凌崇为郑之南买的,这让郑裕生出了羡慕,也生出了嫉妒。
  因为凌家住在村边,离地很近,走过一条小桥再走五百米就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郑之南拿起锄头开始锄地,郑裕立即转身离开。
  他要赶紧把这事儿告诉父亲和母亲,狠狠地告他一状,让他们好好的教训教训这个家伙。
  回到家,郑裕添油加醋的说了郑之南拒绝回来见父亲,理都不理自己不说,连杯水都没给他喝。
  “你可跟他道歉认错了?”
  “我当然认错了,我一进去就跟他说了,只是他似乎还耿耿于怀,并没有给我好脸色,我说要他回来中午一起吃顿饭,他直接说自己要去地里干活,本来以为是骗人,毕竟当初父亲说过,凌崇是猎户,没有买地,然后就尾随过去一探究竟,竟然是真的,而且那地不是荒地,也不是中等或者下等田地,而是上等良田!”
  “当真?”
  “当真!”
  郑北听完只觉得这凌崇不显山不露水,竟然一出手就是几亩良田,早知道凌崇这么厉害,就应该过年的时候主动走动走动,与他交好,定然对他们郑家是有益处的。
  想到这里,郑北直接拍板,要带着郑娘子晚上拎着礼物去见凌崇,然后让郑裕重新认错,他们也会从旁说好话,缓和彼此的关系。
  一开始郑娘子听了这个主意还不愿意,但是听到良田,听到凌崇多厉害多厉害便有些动摇,最终在郑北软硬兼施下最准还是同意了。
  郑娘子挑了挑礼物,把过年见的年礼拿出来一些,凑了一份礼物,一筐鸡蛋,一捆干货,还有菜地里摘的瓜果,不值钱,但也算拿得出手。
  郑娘子怎么都没想到终于把那碍眼的继子给送出去了,却为了和他男人处好关系,巴巴的拿着礼物全家过去看人脸色。
  心里说不出的堵,却又无可奈何。
  他们是没吃午饭,落日黄昏时去的凌家,那个时候郑之南正准备做晚饭,他现在还没挣来钱,凌崇去外面打猎,他就主动担起了做家务的活计。
  听到轻咳声,从厨房里走出来就看到那一家三口站在院子里,脸上都浮着假笑。
  郑之南自从离开了郑家,不再在郑家屋檐下讨饭吃,脸上的表情都吝啬给个好看的。
  他眼神淡淡地看着他们,微微挑眉,不主动说话,等着他们自己开口。
  看到郑之南这样,郑北脸上有些挂不住,之前还觉得是不是郑裕添油加醋,因为不喜欢郑之南故意挑不好的说,现在看来,竟然是真的。
  郑娘子倒是个能屈能伸的,之前不愿意来,但已经来了,自然要做戏做全套。
  立即嘘寒问暖道:“之前想和你父亲一起过来看看你,但你也知道年前和年初是最忙的时候,一直没得空,现在虽然是春种,但不用招待亲戚朋友,便腾出了时间过来看看你,看你现在过的这样好,我就知道这门亲事答应对了,还好当时没有因为舍不得就给你拒了,不然你的福气都要被为娘给赶跑了。”说着一只手还拍了拍胸口,一脸的庆幸,仿佛当初为他操碎了心般。
  “这种虚伪的话,就不用对我说了吧?我光听着就快恶心的隔夜饭都吐出来了。”你是不是真心待我,当我以前是个眼瞎耳聋的人吗?
  还是想因为你送的这点东西就和我一笔勾销?
  别说是一筐鸡蛋,一捆干货,就算是送来的是金子银子,我们的帐也不可能一笔勾销。
  郑北和郑娘子从未见到过态度这么冷淡,语气这么放肆的郑之南,一时竟然怔住了。
  郑裕更是不敢想象的瞪大了眼睛。
  他以为父母在跟前,郑之南定然不敢像对他那样和父母说话。
  郑北回过神来后一脸怒容,大声训斥郑之南道:“逆子,你怎么敢这么跟我们说话?!”一脸你是活腻了的样子。
  郑之南冷笑了一声说:“我这头,脸,背上的痕迹,还有断掉的腿,都拜你们所赐,平日你们有多无耻,我以为已经是底线了,却怎么都没想到你们会在我昏迷不醒,有可能一睡不起的时候把我送给了别人,根本没问过我的意见,生怕我离开的晚一点就要多照顾我一会儿,我以为当我醒来后,你们一辈子都不敢面对我,不,不是不敢,是不好意思,但现在看来,是我低估了你们脸皮的厚度,比我想象中还要厚,宛如铁皮,如果今日凌大哥待我不好,你们还会拿着这些东西来看我吗?”
  郑之南在他们眼里就像是疯了一样,这些话,他怎么敢说?
  他竟然敢这么跟他这个父亲说话?郑北一脸的无法置信,然后便是无边的恼怒,看到院墙上放着的木棍,立即走过去拿起来就要去抽郑之南。
  第237章
  郑之南这么硬着来, 放在这个世界, 这个时期, 的确是惊世骇俗的。
  毕竟这里尊崇孝道, 父亲的话, 错的也是对的,孩子做什么,都得听老子的。
  所以不论是郑娘子还是郑裕, 乃至郑北, 都觉得郑之南是疯了。
  他怎么敢还这么对至亲, 甚至他的父亲说这样的话?
  而郑北想都没想就拿起棍子准备去抽郑之南。
  只是他的木棍刚举起来, 从院子外面大步走进来一人,挡在了郑之南面前, 然后用手握住了郑北的木棍。
  凌崇眼神冷冷的看着, 然后依次扫视三人,最后对郑北说:“如果我没记错,这是我家, 你要打的人, 是我的人?”
  郑北看到高他一个头多的凌崇垂眸神色不善的看着他,心虚地后退了两步,似乎觉得没面子, 硬着头皮对凌崇说:“我是他父亲!父亲教训儿子有什么不妥?!”
  凌崇没听郑之南和这些人说了什么,他回来就看到郑北咆哮着拿起棍子要去打郑之南。
  闻言, 凌崇皱起眉头说:“我是他男人, 在他来到我家, 和我在一起后,难道不是已经和你们分家了吗?还是说,哪家结契兄弟,送孩子过来后,是和父母吃住开销都一起的?”眼神看向郑北顿了顿接着说,“既然吃住开销都不在一起了,我的人,你有什么资格喊打喊杀?拿了我的钱,我的聘礼,以为还和从前一样可以随意打骂他?有这个道理吗?”说完,凌崇冷笑了一声,将棍子夺过来,扔在了地上。
  “就算分家了,我还是他父亲!”
  “我当你当初……呵,既然愿意你儿子过来和我结契兄弟就是没这个儿子了,原来不是这样的?”
  的确是这样,他们家主动将孩子以“闺女”的角色,与另外一户人家结亲,要了聘礼和钱,就算是把这个儿子卖给人家了,因为没有“陪嫁”,这本身就是不对等的关系,对方好说话的还允许你们互相来往,不好说话,一辈子不让你跟家里人来往,你也得听从,别人也置喙不得。
  所以打人这件事,郑北是吃亏的,因为本身就不占理。
  他是想着,当初两家结亲还算顺利,他们没和凌崇闹什么矛盾,还是同村,所以应是可以来往的,却没想到,凌崇竟然如此强硬不好相与。
  郑北脸色发白,嘴唇抖了抖,不敢恶狠狠的看凌崇,只好恶狠狠的看了看郑之南,什么话都没说,怎么来的又怎么回去了。
  郑北在前头走,郑娘子和郑裕跟在后面,三人都大步离开。
  等人都走了,凌崇转身打量郑之南,摸他的肩膀和身体问他有没有受伤。
  “有没有被打到?他们怎么会过来?”
  “估计是春种,想叫我回去帮忙干活吧。”郑之南摇摇头表示没有事儿。
  “不想去就不去,不用看他们脸色。”凌崇虽然知道郑之南也不喜欢他的父亲和继母还有弟弟,但他该说的话还是要跟他讲,免得他会错意。
  有些事儿,不说就真的有可能会错意,没有什么比直接摊开说要简单明了,不容易出错。
  郑之南笑了笑说:“我正是不愿意去,不听他的话,他才想打我。”
  “别怕,他敢碰你一根手指头,我打断他的腿给你解气。”
  郑之南忍俊不禁说:“你不觉得我这样很大逆不道,是个不孝子吗?”
  “能在你昏迷不醒的时候把你等同于卖给我这一点,他就不配为人父,村子里谁不知道这件事,你也别怕别人说你,能说你什么?谁没见过你被他们磋磨殴打?他们胡搅蛮缠不要脸皮,你也不用给他们留脸。”
  凌崇刚说完,郑之南就扑到了凌崇的怀里,圈住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肩头,默默不语。
  似乎这个时候很需要这样一个怀抱。
  其实并不是郑之南需要怀抱,他只是觉得气氛太好,需要趁机抱一抱,刷刷好感度。
  真的很奇怪,他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并且同床共枕了这么久,他感觉凌崇对他挺好的,不说无微不至,但也面面俱到,可这好感度就是没有动静。
  真的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弄的郑之南心里没着没落,总担心是不是自己找错了对象。
  或者说凌崇未来会和他分开,然后他再遇到真正的攻略者。
  郑之南现在挺害怕一件事,那就是凌崇如果不是攻略对象,未来是不是会死掉?
  想一想这个可能,郑之南就有些不安,怎么说呢,他觉得自己认识了一个不错的人,一想到未来这个不错的人会死掉,这事儿搁谁身上谁都会有所不安和难受。
  只希望没有搞错,就算搞错了,也只是两人因为什么分开了,而不是凌崇死了。
  困难模式没必要非得死人是不是?
  来到古代就已经是困难的点了,人就……平平安安的吧?
  凌崇没有推开郑之南,拍了拍他的背。
  郑之南抱了一会儿,调整好情绪后松开凌崇,问他那些兽皮卖得怎么也了。
  凌崇早上吃过饭,带上干粮,很早就去山里打猎了,下午回来把猎物清理后,带着兽皮去了镇上,镇上有一家皮料店,专门收新鲜的皮料,因为凌崇的皮料最完整的也最好,加上好几年的合作对象,大家都相熟,价格也给的很公道。
  凌崇点点头说:“全部卖完了,带的两瓶辣椒酱也送过去了。”说着走到院子外面,把之前放在院子外面的东西拿进来。
  这东西是特意去铁匠铺着人打出来的酿酒工具。
  有些东西用木制的就可以,但最后一道工序就必须使用更加精密的器械。
  这个器械可不便宜,几乎用掉了凌崇三分之一的家当,现在家里又种上了地,凌崇的钱箱子都快空了。
  郑之南看到快空的钱箱子,虽然凌崇不说什么,但他挺不好意思的。
  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酿酒这事儿,不能急,一步步来才稳妥,越是急,越是不容易办成事儿。
  东西都陆陆续续弄出来后,郑之南除了忙地里播种的事儿,就开始着手做实验,开始酿高纯度白酒。
  材料都是收来的,因为都是去年的,所以价格不贵。
  郑之南研究过一段时间,对步骤和方法都很清楚,不仅如此曾经还实地考察,去酿酒厂亲自参与过操作。
  他就知道,必定未来会穿到古代,怎么会不做好完全的准备。
  只是没想到会直接穿到无依无靠身无长物的农家子身上,一切都是从零开始。
  因为操作过,了解过,郑之南虽然手生了点,但做着做着也就熟练起来了。
  第一步选材料,第二步是选择水,有句话叫,水为酒之血,好水酿好酒,第三步是制曲,如果说水为酒之肉,曲就是酒之骨,然后就是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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