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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斗狮和老同

  年嘛!基本上都没啥事,所以过年也往往是一年最清闲的时候。正所谓“料年、料年”(料,客家口音,玩的意思),本就是“料”的。
  往年每年初一,街道上也热闹无比的,不说闹市依旧,单是那些各村的舞狮队伍就足以让街道锣鼓喧天,热闹非凡。
  特别是“会狮”的时候,那才叫过瘾!
  会狮,是指两个舞狮队伍的相互遭遇。
  会狮时该怎么办?
  文明古国、礼让为先?
  不!这个绝对不可能!因为舞狮队伍是代表整条村的颜面,谁让了,就是落了本村的面子,是要被唾骂的。
  不能让!
  绝对不能让!
  不让,则斗——斗狮。
  斗狮有三个部分:一、斗鼓,比击鼓之法、击鼓之姿、击鼓之声,非其中老手不敢上场,我有个堂叔之前参加过几年话剧团,精通各种乐器,每次舞狮队伍之中也必少不了他;二、斗拳,斗拳不是双方上去直接对打,而是各队派出一名十二岁以下的小孩表演拳法,谁获得观众的呼声最高,自然是谁胜;三、斗狮,这个无疑才是最精彩的部分。斗狮不但是舞狮和乐师配合要默契、要激情,而且还要和对方的狮子比试较劲,场面当然没有《狮王争霸》的那么大场面,但无疑更真实、更刺激。
  斗狮的输了的队伍的狮子要伏在地上恭送胜方,同时也要敲响欢送之鼓,可谓丢面之极,一般输了的队伍都无颜再度挨家挨户去拜年(拿红包,有钱收的哦),直接偃旗息鼓,搬狮回朝。
  因此斗狮是非常激烈的,谁都不愿意输,也输不起。
  输不起咋办?不是双方来的人都挺多吗?群殴呗!看看谁真的能赢!?
  05年那年的大年初一,就发生李村和唐村的斗狮相互不服,结果引发了几十人的群架斗殴事件,更不幸的是唐村的一个小男孩在群殴中意外身亡,结果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
  那时的青山镇书记、镇长等人马上结束年假,处理了这件群殴事件之后,迅速召集镇的主要领导、各村长各族头举行临时非正式的紧急会议,商讨关于各村舞狮的会议。最后会议通过了决议,每年只允许一条村到青山镇街道舞狮,顺序由各村长抽签排序,轮到的村子可以放弃舞狮,自动顺延下去,末了决议上还要在场的人都签上了大名、按上了手印,以示村村服从。
  精彩的斗狮就这么退出青山的历史舞台了,不知哪一年才能再度开启了?不过这个虽然比较可惜,但平安才是王道啊!谁不怕群殴再现,历史再演呢?
  我们小坝村在前年的时候就已经轮过了,所以在往后的十来年里几乎都不可能上街舞狮了,除非出现其他村集体弃权的情况下才有可能。
  但谁又会弃权呢?须知舞狮队多的时候一条村也能一天捞几千块的红包钱,一队独市更是能日进万金,这么好的机会打破头来都抢不到,谁会放弃?
  当然了,舞狮的本意应该是庆新年、贺新春,热闹热闹、喜庆喜庆,不应该和金钱扯上关系的。可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横流的今天,做什么能和钱不扯上关系的?而且钱多钱少都是被拜访者的心意,这个又不是狮队能跟他要多少就能多少,有的人甚至还怕给少了被别人比下去了呢?你说这事找谁说理去?
  因为不是我们村的狮队,所以我也没有兴趣去看别村狮队的表演,再说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呢——大年初一,老同聚会。
  老同聚会,不是老同学聚会,而是村上的关姓同龄男子的聚会。
  “大年初一,老同聚会”,这是我们几个老同早就确定了的铁规矩。
  而老同学聚会一般都会定在大年初三,因为大年初三在我们这里是传说的穷鬼日,是不能登门拜访亲戚的(不过拜访朋友却是无妨),只有穷鬼才在那天跑去亲戚家,因此这一天非常适合同学聚会。我记得去年大年初三我们在百川的高中同学聚会,人山人海的全是各个年龄段的同学聚会,饭店满、宾馆满、卡拉ok满……没有一个地方是空的,简直大年初三就是法定的同学聚会日了!
  本来和我同龄的应该是有九个男的,四个女的,可是他们说不要女的参加,说什么女的迟早都是别人家的人,参加不稳定,不好玩——呃!我竟无言以对!
  不过也是,像我们也就才20岁——呃21岁了,可她们四个女老同除了一个读大学的,其她三个居然都嫁人了,一个还有了一个几个月大的小孩,这个情况该怎么聚啊?所以说,不叫女老同也的确是有道理的。
  而实际上,我们几个大老爷们畅所欲言,可以谈兄弟之情、朋友之义、恋爱生活、工作读书等,还可以谈谁谁谁又祸害了多少良家女子,谁谁谁为国争光了多少回等等,甚至一起抽烟喝酒打牌ok等,女同胞们在场的确不合适——难道大家还演君子、扮淑女?这有意思吗?
  反正这个事情我只是参加而已,我没有决定权,大家怎么说那就怎么做,高兴就好。
  低调才是真理!
  不过我们九个老同,却依然只能确定七个参加。
  因为有一个得了脑血栓,已经痴呆了,大伙只能凑点钱给他买点水果意思一下,也就算了,总不能拉他过来在一边痴呆吧?那就太不像话,也太不象样了!
  还有一个却是个极品,他小学读完就没再上初中,在家里混了几年,外面混了几年,居然结婚了,还生了两个孩子。这个本也没什么,农村嘛,早结婚早生孩子也是极为正常的事。可他去年居然怀疑他在外面打工的老婆有了外遇,直接杀过就将他老婆的手脚全部打断,拉回家里关着养——你说这算什么事?还是正常人做的事吗?他爸去劝他,结果被他打折了手轰出来了,自此没有人再敢劝他,他爸妈也带着他的两个孩子另外生活,一直到他老婆的娘家来了十几个人才制住了他,救走了他的老婆——呃!前妻,事情才得以告一段落。
  你说,这样的极品、变态、疯子,我们敢和他聚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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