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完全没有我说话的余地。为了显示一下我的存在,我咬咬嘴唇,酝酿许久,终于吐出一句,“我要回去做数学了。”
  他俩愣了。
  我也愣了。
  我似乎有些明白老天为什么从不眷顾我了,我从来抓不住重点。比如说彼时,正常的人,但凡稍微正常一点,也不会像我这般突然傻不拉几的冒出这么一句大煞风景的话。我明明是想给他留个好印象,然后慢慢地让他喜欢上我从此永结秦晋之好的,却因为这鬼使神差的一句话,让他以为我是一个又笨又傻的书呆子,而且还是用榆木疙瘩做的。
  就这样的,我撞上的不是我的竹马,后来差点却成了我的青梅的良人。那场我以为的能撞出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恋的邂逅,事实上也的确撞出了场轰轰烈烈的爱恋,可惜主角们都踩着七彩祥云在天上飞,而我,只能脚踩着一朵惨兮兮的小乌云,任头顶那一群乌鸦嘎嘎乱叫。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我看着他们后来互生情愫、情意绵绵,焦急地等待我的王子踏浪而来。奈何高中三年弹指一挥间,我的王子堵在路上还没能过来与我相见,我就被弹到了大学校园。
  本以为早恋的计划没实现,来一个大学校园光明正大的恋爱也好啊。却不料,我的白马王子迟迟不来倒还算了,我还摊上了个“情窦未开”的称号。
  我刚上大学那会儿,正是仙剑奇侠传三热播的时候。每天晚上,室友们必定集在一起刷剧,边刷还边对里面的人物、剧情评头论足,看到动情处,会哭得比剧情还惨。有的时候,熄灯之后,我们还会在卧谈中提到这个剧,谈服装、谈爱情、谈各自崇拜的里面的帅哥。
  记得当时,宿舍里的女生喜欢的不外乎三个——魔尊、豆芽菜、还有白豆腐。他们三个,一个霸气横生,一个潇洒帅气,一个俊美无俦。而我,当她们让我选一个最喜欢的男角的时候,我选了仙风道骨、白须飘飘的清微道长,当她们咬牙让我再选一个的时候,我选了胖胖乎乎、傻里傻气的许茂山。她们以一种吃了苍蝇的眼光看我许久,总结出一句,“程一一你情窦怎么开得这样晚”,从此将我划入“另类青年”。
  虽然当时我对他们的评价很是不以为然,但到后来我再想起这件往事的时候,却不得不佩服她们识人的眼光。
  我喜欢清微道长,只是因为他长着一张慈眉善目、充满智慧的脸,让我觉得颇有安全感;我喜欢许茂山,很大程度是因为他肉嘟嘟得很可爱,让我看着就忍不住想去捏他的脸。虽然很丢脸,我还是得承认,在与异性相处这方面,那时候的我,尚处于幼稚园阶段。
  后来,认命的我看着自己身边的几对苦命鸳鸯纠纠缠缠,终于幡然醒悟,再也不为自己情窦开得太晚而遗憾了。同时还暗暗佩服爸爸的英明神武——果真过早地恋爱难免过早地分手,既然最后都是散,还不如从来没有在一起过。如果等工作稳定下来了,再在同事、客户里物色一个志同道合者喜结良缘,想来倒能免去不少痛苦折磨。我这样想着,不禁觉得上苍着实待我忒好,让我一路欢欢喜喜没受什么爱情的折磨。
  可是后来毕业后,不,准确地说是工作后,我才蓦然发现,身为一个幼师的我,想在同事里物色对象,简直堪比海底捞针。而平日里所接触的“异性客户”,不是年过花甲的“爷爷”,就是乳臭未干的小孩,虽然也的确有些个年轻有为的,可惜都是些有妇之夫。我总不能去做第三者吧?!
  于是稀里糊涂了二十三年的我终于有一天灵光一闪,脑袋里一片澄明。当天就告诉爸妈和密友,我程一一,即日起,要开始相亲。
  爸妈当时大惊失色,说我其实也不过二十三岁,不必着急。我向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此这般大说一通,他们依旧不为所动。无奈我只好使出我的杀手锏——要是对方跟我恋爱没有五年以上,我是绝对不会嫁的。于是爸妈终于知道了事态的严重性,开始努力为我张罗。
  而唐糖,这个行事果断,向来雷厉风行的外企白领,在接到我的电话之后就立马给我安排了一场相亲,准确地说,是让我代她去相亲。说实话,我听过请闺蜜一起相亲壮胆的,见过请人陪自己相亲以便绿叶衬红花的,却从来没有见过让人替自己相亲的。可是唐糖说,我可以开一个先河,而且各取所需,也许我能一举钓上一个玉树临风的大好青年。她的话充满了浓重的商业腐臭气息,但是我却从中嗅出了一些薄荷清香。我想,也许我真的可以试试。
  于是我便有了生平的第一次相亲,虽然是以如此怪诞的方式。
  ☆、第4章 小曼归来我相亲
  晚上睡觉之前,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大作,我接起来,是唐糖。
  我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她的话便如冲|锋|枪一般朝我轰炸而来,“程一一啊程一一,你可算是接电话了!怎么样啊?今天这个孟焕孟大医生还对得上您老的法眼吗?是不是你们两个一见钟情、浓情蜜意、花前月下一直到现在,所以你才没有接我的电话?快快快,事无巨细,赶紧给我从实招来!”
  我对着镜子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把自己撂到床上,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安置好自己,这才“事无巨细”地给她从实招来,“破灭了。”
  “破灭了?”手机里的声音带着电流的机械声,把唐糖那带着些惊诧与不解的声音进行了一番恰到好处的艺术加工,“什么破灭了?”
  “孟焕啊!”我顿了顿,怕她听不懂,又特意解释道,“梦幻破灭了啊。”
  唐糖对我此番回答自然十分不满意,强烈勒令我将前因后果和经过仔仔细细地向她描述了一番。待我讲完之后,她在那头难得轻声细语起来,柔声安慰我,“没关系,一一,有机会我再给你介绍个好的。”
  我点点头,眨了眨眼,突然翻了个身,小心翼翼地问道,“唐糖你真的不打算……”
  “我可不像你这么恨嫁,”唐糖在那头嗤笑出声,不过稍一停顿,话锋便转向了我。她转得如此自然,就好像方才的那一句话就是她的真实想法,丝毫不带勉强与逞强。
  她说,“不过一一,说真的,你还小,也不用这么着急。你怎么会突然就想起来相亲了呢?”
  于是我再也没有心思去想她与她的白马唐僧的故事,愣了半晌,正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却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算了,你不要说了。早点相亲也好。”
  “我也觉得,”我点点头,笑道,“反正是迟早的事。迟总不如早。”
  “迟不如早,”唐糖突然重复了两遍,然后我便听到带着唐氏特色的笑声激荡着我的耳膜,“一一,不过半年,我一定辞职。”
  跟唐糖挂断电话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但我却一点困意都没有。唐糖问的对,为什么我会突然想要相亲呢?
  我突然想起一周之前的那个晚上,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晚天上只有一弯隐隐约约的下弦月,有几颗星星散在夜空中寂寥地眨着眼。
  小曼姐具体是什么时间回来的,我并不清楚。只是有一天突然接到了她的电话,她的声音依旧绵软,格外的温柔好听,她说,“一一,我回来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我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其实我早该想到的,我跟小曼姐其实并不是特别熟络,便是她从国外回来,无论如何,也不会首先想到与我联系。可惜那个时候的我尚沉浸在她回国的消息之中,丝毫没有往其他方面想。
  那天傍晚我到达约定的餐馆的时候,时间不早不晚刚刚好。也许的确是我神经太过大条,明明知道是在2#a108号房间,却丝毫没有想过,既然选择了这么大的包间,想必人一定不少。
  所以当推开门的那一霎那,我才会那么的惊慌失措。
  大家都沉浸在彼此的交谈之中,并没有多少个人注意到我,我身形微微一顿,正想退出去看一看有没有走错房间,就听到小曼姐带着喜悦的声音响起,“一一你来了!”
  不过是刹那间,我便成了全场的焦点。
  我抬起步子走进去,笑道,“小曼姐,欢迎你回来。”
  小曼姐拉着我坐下,给我倒了杯茶,轻声安慰我,“一一你不用拘谨,这些都是我们的校友,有好多你也认识的。待会儿……待会儿林溪忙完了,也会过来的。你只要照顾好自己的胃就好了,听说这家餐馆味道非常棒,你一定会喜欢的。”
  她向来是这么体贴的人,我一向知道。明明体贴,却偏偏带着一股子疏远。明明句句是在为我着想,却偏偏让我心里更加难以舒坦。
  我想,既然她的温柔体贴没有错,那么错的一定是我。
  周围的师哥师姐们一听我的名字,也便认出我来,个个笑嘻嘻地看着我,又是倒茶又是送水,天南海北聊得起劲。于是我也就很合群地加入其中,与他们一起肆无忌惮地攀谈。
  那一顿饭吃得极为热闹。小曼姐明明是个如水一般温柔娴静的人,却偏偏又能轻易地与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一时觥筹交错,彼此之间相谈甚欢。
  林溪进来的时候,大家正聊到曾经的一件大事件。那件事情在晨华学校传得沸沸扬扬、轰轰烈烈,从小学部到高中部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好巧不巧,其主角便是林溪。林溪显然是早已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从推开门的那一霎便笑骂道,“好啊你们,趁我不在说我坏话呢吧!”
  我抬头望去,就见他手臂上搭着外套,正大步流星地迈过来。他显然是直接从公司赶过来的,连衣服都没有换。劳累了一天,明明十分风尘仆仆,脸上倦色十足,却依旧掩盖不了身上的那股子妖孽样子。不知是谁笑着吹了声口哨,道,“这世界上果真是曹操跑得最快,连个八卦的机会都不给我们……”
  我心里暗自点了点头,对,这个八卦我也想听,我从很早之前就一直想听,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了,竟然就被当事人这样打断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小曼姐袅袅婷婷地站起身来,朝着林溪笑得美若天仙,“你来了。”
  林溪微微颔首,看着她笑道,“最近手头这个项目有些吃紧,来迟了些,实在不好意思。”
  小曼姐脸上的笑容丝毫不减,声音轻柔,十分动听,“来了就好。”
  周围的人却不肯就此善罢甘休,一个一个的都在起哄,“美女惜英才,我们可不管。来迟了,老规矩,自罚三杯,不然不让落座。”
  一边早有人把座位撤了,一副我们人多势众你看着办的样子。
  林溪眉梢一挑,十分的意味深长。还没有做出反应,那边小曼姐却已经出言解了围,“好了好了,这怎么也算是给我接风洗尘的晚宴,打着我的名义罚林溪,不大好吧?别你们得了个痛快,倒给我结了个仇人,这笔买卖太亏,我才不干。”
  明明是调笑撒娇的语调,却生生多出了些暧昧不清的味道,众人俱是一笑,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小曼你也甭藏着掖着,当时在晨华学校的时候,谁不知道你俩的事?现在这样,是告诉我们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又是哄堂大笑。小曼姐的面上不知何时晕上了一抹绯色,唇角微勾,分明是娇羞不胜的模样。众人犹自起哄,这边林溪已经自己斟上了酒,笑道,“不就是三杯酒吗?”
  这不喝还好,一喝,别人的神色就又暧昧了几分,“一个见不得对方受苦,一个舍不得对方为难,好一个郎情妾意,好一对青梅竹马。”
  “可不是吗?以前就听人说,青梅和竹马是绝配,我还不信,现在看着他俩,我可信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调笑之声不断。我一边侧耳听着一边埋头享用我的山珍海味,在不小心把红酒洒在了袖口的时候,终于堂堂正正地走出了2#a108。
  把门一关,整个世界顿时就清净了不少。
  我在卫生间整理好了衣服,怔怔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出神。在座的各位大都是小曼姐的高中同学,与林溪也是熟络地很。其原因自不必细述,小曼姐和林溪从高中时就在一起了,那个时候在整个晨华学校传得沸沸扬扬,连我们初中部都闻到了风声,更遑论小曼姐的同班同学。
  这样的玩笑,我想,他们是早已开惯了的吧!
  而我,明明早已习惯了的,却为什么在这一刻,突然觉得不知所措了呢?
  我也不知道我在那里兀自出神了多久,直到我的视线中出现了一个窈窕的身影,我才突然回过神来。
  小曼姐站在我的身后,低眉含笑,“还以为你怎么了呢,这么久不回去。原来是在这里照镜子呀!”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小曼姐却已经上前来拉我,“走吧,林溪累了一天,还没吃多少东西,别让他担心。”
  别让他担心……原来他进去之后,还是看到了我的。
  我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笑着跟小曼姐走出去。看着小曼姐窈窕的身影,我突然在想,也许只是因为她离开太久了,久到我都几乎忘记了她的存在。一个不存在于记忆当中的人,便是曾经多么让人习以为常,现下也会令人难以适从的吧!
  我的这套理论成功地说服了自己,心里顿时释然。若是养成一个习惯需要21天,那么我捡起一个习惯也许只要两天就够了。
  待宴席散了,我朝着小曼姐笑着道了声谢,就要回去。我的声音并不大,林溪却不知为何听到了,他走上前来,一双桃花眼里似乎盛着些笑意,“刚好我们一起回去。”
  “你们是故意的吗?”小曼姐眉头微蹙,一脸哀怨地看着我们,道,“我在美国的时候就特别想念当初在晨华的日子,想念我们一起上下学的时候,想念我们一起在ktv唱歌的时候。我早期待着回来跟你们一起重温一下那段岁月呢,你们却这么快就要走了?”
  我从不曾一个人背井离乡、远赴重洋过,自然无法真正与她感同身受。但是林溪却不一样。更何况,我想,任是谁都无法拒绝一个美女楚楚可怜的请求,而这个美女不是别人,正是小曼姐——他的初恋情人。
  果然,小曼姐不过说了句,“走吧,大家都等着呢!”林溪便投降了。
  而我,似乎就是在那电光火石之间,突然觉得,我似乎该相亲了。
  ☆、第5章 狭路相逢难幸免
  既然决定了要相亲,那便不能儿戏。我认认真真地写了份个人简历交给爸妈,让他们拿给自己信得过的同事看。爸妈拿起我的简历扫了一眼,忍不住笑我,“一一啊,这是相亲,不是找工作,你交个人简历做什么?”
  他们不懂,工作只是几十年的事情,结婚却是一辈子的事,孰轻孰重,一比便知,丝毫马虎不得。
  也许是我此举显得自己态度太过端正,那些个叔叔阿姨们都兴致勃勃地为我张罗了起来。我这里相亲名额甚多,相亲场一个接着一个。继孟焕破灭之后,我第三日又去相了一个,对方幽默风趣,长得也可以,我正打算与他进一步发展下去,哪知出门的时候不知哪里爬来了一只大虫子,我还没来得及大叫出声,就被他惨绝人寰的声音给震得魂游九天。我想,我本来胆子就小,再找一个比自己胆子更小的,别的不说,就怕以后子孙后代难以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里生存下去。
  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着想,我决定下周末再来一场相亲。
  所以,当半路杀出一只妖孽,非得要求我周末陪他去给陈阿姨物色礼物时,说实话,我真的很不情愿。但是迫于他的淫威,我还是千般不愿万般无奈地取消了我的相亲场,在那个明媚的早上懒懒地蜷在沙发上翻着杂志,等着他来敲门。
  九点半的时候,林溪来了。
  虽然早已习惯了他的“光芒万丈”,但推开门的那一刹那我还是有一种被亮瞎眼了的感觉。都说“人靠衣装”,我却觉得是“衣靠人撑”。我敢肯定,那月白色的衬衫穿在别人身上定然穿不出他这种感觉,人长得妖孽,披个破布在身上也能把人迷得七荤八素的。说什么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过是安慰自己罢了,老天要是真那么公平,干嘛不把我也变得像他那样好看?
  我暗自感叹唏嘘的时候,自然不知道那只被我腹诽的妖孽正在打量着我,也自然不知道,他在打量我时那意味不明、瞬息千变的眼神。
  “怎么?跟我出去就不需要打扮一下?”他双臂环绕在胸前,一双桃花眼里明暗不定,唇畔却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又不是去相亲。”我瞅了一眼自己的背带裤和休闲鞋,耸耸肩膀,突然抬头看着他那张妖孽的脸,笑了,“再说了,我要是打扮了,怎么衬托你这支红花呢?”
  话音刚落,我忍住笑意,趁他发作之前赶紧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林溪带我去的那条街,正是我们常去的那一条汉街,那里的商品古朴低调,正是阿姨喜欢的类型。
  可是,往常极是好说话的林溪,这一天却出奇的挑剔。我挑的每一件东西,都会被他一番先扬后抑而后一锤定音判个死刑。我思索半天,总想不出来问题出在哪里,索性停下脚步来,作出“请”的姿势让他先走。
  “怎么了?”他一动不动。
  “你自己选吧,横竖我选的你也看不上,何必自找麻烦。”我摊摊手,一脸的无奈。
  “生气了?”他问,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看不出是在幸灾乐祸还是在良心悔过。
  “没有。”我下意识摇头,待看到他那探究的眼神,只好继续说下去,“好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今天这么挑剔,可能是我们眼光都变了,已经不在同一个频道上了。可是我之前说过让你跟小曼姐一起来的,是你自己不听的。你今天这样莫名其妙,我……”
  话至此处,我却心思一转,突然眉眼弯弯地看着他道,“林溪,不如这样,我去买两杯果汁等你,你自己去买礼物,买好了我们回家好不好?”
  “一一,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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