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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捉虫)

  第十六章
  苏苗苗跟王小麦说了一声,就自己先回去了。
  回到屋子里,苏苗苗躺在床上开始放空。
  《珍宝的幸福生活》这本书,她完整看过一遍,再加上是穿越前不到一周看的,所以大部分的剧情,她基本上都能回忆起来。
  这本书通篇讲的内容就是围绕着女主角珍宝的能力,全程苏爽,极品不用斗,全靠运气buff,直接让这些和珍宝有冲突,或者是和她家人有冲突的人自食恶果。中间穿插着女主捡来的各种稀罕物件,以及通过这些来获得的更好的生活,也借此帮助了很多对她未来有利的贵人青睐。后面就是完全的感情线,男主霍城对珍宝的宠宠宠,两个人一起携手,成为了享誉华国的成功人士,也是为人称赞的恩爱夫妻。
  苏苗苗看得时候有些当局者迷,如今穿越到书里,她反而有了几分旁观者清的冷静。
  她开始一点点回忆自己对于这本书的记忆,以及寻找书里自己的存在和书中逻辑、剧情上的bug。
  想着想着,苏苗苗还没找到自己在书中是否存在,就先发现了文中的bug,和一些自己可以钻的空子。
  像是文中从始至终都没有讲过珍宝的母亲是谁,只写了林二柱是她亲爹,身世问题算是存疑,当时评论区还有不少人以为女主的母亲会是一个伏笔,但一直到结局也都没有提到这个人的;
  还有一个让苏苗苗觉得很不错的问题就是,文中的所有剧情都是以女主为发展主线,这一点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
  苏苗苗在发现这个问题后,立刻想到了自己!
  不管她是不是书里的人物,只要自己远离女主在剧情里遇到的人和事,逃离开她的生活圈和朋友圈,自己就完全是天高任鸟飞了!
  尤其是书中除了老林家的人外,基本上就是珍宝遇到的各种贵人、好心人,再之后就是大学生活了,以及和男主霍城的感情线,坏人反派基本上都是自己倒霉,直接狗带,或者是由男主出手,女主永远天真纯洁,看世界永远善良美好。
  那样的话,自己只要安心做个工具人,远离老林家一家就行了!
  等到了考大学也没事,女主是要去考省城大学,在省城等着遇见被分配到省城部队执行任务的男主。而苏苗苗早就想好自己要考去首都,到时候彻底离开这片土地,也能和老苏家那群人划分清楚。
  苏苗苗想,等到女主跟着男主来首都的时候,自己也已经大学毕业,开始了改革开放第一批创业赚钱的生活了,跟要走政/治路线的男主与成为军医的女主可以说是完全不相干,连平行线都算不上。
  这一点苏苗苗多少踏实了一些,她只要苟过这两年就行了……当然了,等到未来去了首都,她还得再避个雷
  苏苗苗还记得书里到后期还有个反派出现,认定男主是当年举报他家,导致他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各种作对,属于越挫越勇型。而就在男主不care他,又不解释自己跟他家被抄家没关系,女主又天真不自知用自身能力给他重重阻碍,他也不放弃的时候,这个反派突然得知了当年的真相,然后……自杀了。
  可以说是相当草率了。
  稍稍放心些后,苏苗苗还是想要确定一下自己到底是不是书里提到的人物,与自己相关的剧情又会是什么样子。
  于是,她一遍遍回忆筛选着小说里所有姓苏的人,好确定自己到底能不能成为自由身,苟过这两年蛰伏期。
  苏苗苗内心当然是不希望自己成为小说里提到过的人物了。那种可能被决定了命运走向,生死都由剧情操控的感觉很不好。尤其是在她还不确定自己会不会被强行要求走剧情的情况下,苏苗苗更希望自己只是一个构建小说世界里,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那样的话,她就无需在意剧情,只走自己的路就好。
  但事实总是不如想像中美好。
  回忆通篇文章后,苏苗苗从细枝末节中翻出了一个没有名字,只知道是姓苏的女性角色。
  ——一个被分配到北河沟大队的女知青。
  大家都叫她小苏知青。
  小说里,女主和这个小苏知青从没有过接触,而在书里提到她时,这个人物已经狗带了。
  原文里的描写苏苗苗已经记不得了,她大概提取了一下关于这个小苏知青的经历背景。
  大概就是77年恢复高考的时候,这个小苏知青考上了大学,却被北河沟大队的大队长给隐瞒下来,事先把她的通知书截下来,让他的女儿顶替了这个大学录取名额。
  小苏知青以为自己没考上时,大队长的女儿已经顶着她的通知书去大学报道了。
  那这角色是咋领的盒饭呢?
  原文中设计的剧情就更憋屈了。这姑娘不光被人抢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还因为大队长心虚,和家中老母亲说出自己顾虑时,被小儿子听到了。小儿子和顶替名额的女儿关系向来好,又因为亲爹是生产大队长,养成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整个一个二流子小混蛋,偷听到这事儿后,这小儿子正好看到这位小苏知青在水库边干活,恶从胆边生,他就给这人推下去了。
  小苏知青不会游泳,又是让人故意给推进水里去的,又惊又吓的,就这么给淹死了。
  最憋屈的就是,她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其实考上大学了,她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已经被这个害死自己的杀人凶手的姐姐抢走,甚至连生命也失去了。
  这本来是一个小角色,小说前期根本没有提到过这个人。之所以描写了这一段,还是因为顶替别人的成绩去读大学的大队长的女儿和女主珍宝是一起上的大学,并且在珍宝遇到男主后,这个人也对男主有了爱慕之心,变成了珍宝感情路上的拦路石,也是后期的恶毒女配。
  而她顶替了小苏知青的名额则会成为后面扳倒她的最佳理由。她那个杀人犯弟弟也是,当时害死小苏知青后,因为没有目击证人,所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小苏知青的家人也没有在意这个孩子的过世,反而借此讹了那个杨队长不少钱,这事儿就算是彻底抹过去了。
  不过,两个人因为后来都对上了女主和男主,所以下场也都很惨。
  一个被学校退学,精神出了问题,回了北河沟大队,疯疯癫癫到死;另一个则是在监狱里蹲了半辈子,快刑满释放的时候,死在了监狱动乱里。
  但原身的人生和生命却再也回不来了……苏苗苗之所以能想起这个炮灰角色,也是在她看到后面,这姐弟俩的结局时,还曾感慨过,小说里的人在遇到女主之前不管干过什么坏事都不会受到惩罚,可一旦和女主磕上,小到哪怕只是感情纠纷,也绝对会不得善终。
  但,苏苗苗没想过自己会成为炮灰。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她完整回忆起这段剧情后,苏苗苗也必须承认,这个在小说里两句话就狗带了的炮灰,应该就是她,或者说,是属于原身的结局。
  苏苗苗: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流下来……
  要是早知道这是穿书,还是穿成炮灰的话,我绝对先想办法不分配到北河沟大队!
  但人生没有早知道。而且苏苗苗也清楚,哪怕自己没在车上认识王小麦,跟着她来北河沟大队,按照原书中的安排,自己应该也还是会被分到这里。
  而苏苗苗一直也没发现自己是传书的原因则是作者自称是个起名废,像是大队长这类的角色,在书里从始至终都是以“杨队长”作为代号。
  北河沟杨是大姓,大队里超一半的人都是姓杨。更何况,苏苗苗最开始也没想到自己这是穿书,更不知道杨丰收是有几个孩子,都叫什么。
  不过,这一点倒是给了苏苗苗一个验证的机会。因为书里虽没写杨队长叫什么,但却说了他这一双儿女的名字。
  苏苗苗记得两个人的名字,他们一个叫杨桃花,一个叫杨贵虎。
  这个很好验证,只要问王小麦就行。
  苏苗苗目光深沉地想:如果是他们,那么自己绝不会像原主那样以悲剧收尾人生!
  …………
  下午上工的时候,仍是要去割猪草的三个人又聚齐在水库边,一个上午被蚊子虫子追着咬的吴佩兰学聪明了,也换上了长袖长裤,还学着苏苗苗她们,把裤腿掖进了袜子里,好叫那些虫子不会顺着裤腿钻进来。
  只是吴佩兰从来没干过这样的体力活,上午都算是强撑着,下午更是腿肚子直哆嗦,蹲下去都费劲。
  王小麦和苏苗苗俩人都没理她,埋头苦干自己的活儿。
  苏苗苗是心里装着事儿,王小麦则是单纯不愿意搭理吴佩兰。
  但所谓山不过来,我就过去。
  吴佩兰虽有些高傲,但终究也还是个17岁的小姑娘,耐不住寂寞。尤其是在她不情愿干活的时候,就更想能跟人唠唠嗑了。
  更别说,她中午在知青点的时候,可是听了不少事儿,她这么善良的人,知道了自然要分享一下,咋说这俩人也是跟她一批的知青,相比那些端着架子想使唤人的老知青而言,她们才是一国的!
  不过她也不傻,没上赶着和她们说话,而是用刚好能够让王小麦和苏苗苗听到的声音“自言自语”道:“我听刘兰说,那个程秀秀和接咱们的杨队长有一腿,不过杨队长的闺女好像不许杨队长跟这女知青在一起。”
  八卦永远是拉近人与人关系的最佳办法。
  苏苗苗听到杨队长和他闺女的时候,耳朵就竖起来了,王小麦更是好奇地往吴佩兰那边挪了挪,一副想要继续听下去的样子。
  吴佩兰一见两个人这样,便又不开口了。
  心里止不住得意,心想,小样吧,刚还不搭理我,现在想知道了,我不说了!我还治不了你们!
  苏苗苗一看她表情,就知道这人是等着她们开口问呢。
  也知道,以王小麦的性格一定不会给她搭话。
  可这样的话,自己想知道的事儿就得不到答案了。
  苏苗苗到是也能问王小麦,但她也不一定知道,到时候去问别人的话,恐怕会心生怀疑。她一个刚来到大队的女知青,怎么会知道大队长有一儿一女,又为啥要好奇大队长的家人呢。
  所以,不如从吴佩兰这里探话,还能知道点其他的事儿。
  “不可能吧。程知青就算比咱们大,也才25。那大队长都有闺女了,这俩人咋可能在一起呢。”苏苗苗不像王小麦似的那么抵触吴佩兰的身份,不过递个话茬,就能知道自己想验证的事儿,这简直是太划算了。
  “怎么不可能!”一听这话,吴佩兰果然接了话茬,反驳道,“一个个都在农村待了好几年,为了回城名额有啥豁不出去的!”
  “豁出去?豁出沙啥去啊。”苏苗苗一脸茫然,装作不知道吴佩兰话里的意思。
  “不、不可能吧……”一旁听明白的王小麦也忍不住开口,微微红了脸,隐晦说道,“那大队长家仨孩子,大闺女都有孩子了,咋还能……”
  说起这种话题,吴佩兰其实多少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到底还是憋不住话,压低声音道:“我也是中午在知青点听到的,就是那个刘兰。她和另外一个我不知道叫什么的女知青,说看到从公社放假回来的杨桃花……就是大队长的闺女来找程秀秀,还看到她抬手要打程秀秀呢!”
  杨桃花!
  苏苗苗眼神一凝,在听到吴佩兰说到杨桃花的时候,彻底确定了在书中顶替了原身,又害了她性命的一这一家人,就是杨丰收一家!
  而就在苏苗苗思索该怎么去看一看杨桃花那个杨贵虎到底是个什么德行的同时,吴佩兰还在继续说着:“我还她们讲,原来那个杨桃花找程秀秀麻烦不是因为大队长,而是她看上的一个男知青也喜欢程秀秀!”
  王小麦一声惊呼:“他们这也……这也太……杨桃花还没我大呢,今年好像才16吧。”
  “一门心思想进城里呗。”吴佩兰说完后,又问王小麦,”你姥家在大队,没和你说过这些事儿?那杨桃花怎么不在大队里生活,跑去公社干什么?”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在公社念初中吧。大队里没有学校,小学初中都得去公社才行。”王小麦儿时还曾和杨桃花一起玩过,不过那时候这人就很霸道,要北河沟的孩子都听她的,王小麦不乐意这样,便也没怎么和她玩过。如今又回到大队里当知青,却是没想到杨桃花会变成这样。
  “她都16了还在念初中?”吴佩兰有些惊讶。
  “农村不讲究读书,能读个小学就不错了。”王小麦回道。
  吴佩兰对这个回答表示认可:“也是,我看你们这大队里都没有小学,怪不得杨桃花心气儿那么高,直接盯上知青,估计也是觉得自己读了初中,就想奔城里钻了。”
  王小麦听到这话觉得有些刺耳,虽说她自己也是省城的,但到底姥家在这里,被吴佩兰这样说自家大队的姑娘,她多少也觉得有些难堪。可更难堪的是,她根本没办法反驳,知青点都说得有鼻子有眼了,她妈和她姥也都念叨过让她离知青远点,估计大队长和杨桃花,还有程秀秀和男知青的事儿,是八九不离十了。
  相比较吴佩兰的活跃,和王小麦复杂的心情,苏苗苗就显得很沉默了。
  毕竟看书里这一家父与儿女都挺不是东西的,但因为和前期很多时候和女主没有冲突,所以在文中也没有细写,只交代了原身那点事儿,其他的都一概不知。
  现在看来,这一家子干得腌臜事儿恐怕不少,尤其是杨丰收这个大队长,利用自己的特权,除了在男女关系上,那曾被她看到过的,收吴佩兰好处的事儿他应该也没少干。
  毕竟杨桃花在公社念初中也得不少钱,一个生产大队长一年能有多少嚼头啊。
  “反正这事儿我就和你们俩说过,这还是看在咱都是一批来的知青的份上,想叫你们小心点,这个生产大队长和他这一家子可不像是什么好人。”
  吴佩兰说这话时,显现出了积分和她往常形象不符的严肃。让王小麦都不自觉认真起来。
  不过紧接着,她就又开始恢复本性,看着王小麦和苏苗苗说道:“其他时候我不管,但平时上工,你们俩必须得跟着我,不能叫我落单。毕竟我比你们长得都漂亮,遇到危险的可能性就大一些。至于回城名额什么的,我也不参与。我是自己不想留在城里的,跟程秀秀那种为了回城不择手段和杨桃花为了进程不知羞耻的人不一样,我是高风亮节为了来农村搞建设的,可不是来搞乱七八糟男女关系的!”
  王小麦一听这话,没忍住撇了撇嘴。不过对吴佩兰的话她也没有反驳。再大的矛盾在安全面前也不叫矛盾了,她虽不喜欢吴佩兰,但也不像她真的出点啥事儿。遂点了点头,表示了认同。
  王小麦这个不喜欢吴佩兰的人都表态了,苏苗苗就更不会持反对意见了。
  而就在她准备点头说好的时候,只听见她们身后穿来脚步声,苏苗苗猛地站起来向身后看。
  只看见一个跟她年纪上下,看起来比她还瘦小几分的小子同样拿着镰刀,背着箩筐地站在那里,像是刚过来的样子。
  一旁的王小麦和吴佩兰都有些紧张,虽说这小子看起来不大,但真要是有点啥想法,她们仨还真不见得是这人的对手,尤其是水库离大队社员干活的地方远,周围又都是猪草……
  苏苗苗握紧了手里的镰刀,和这个头发挡住眼睛,有些看不清长相的男孩对视了一下,两个人都没说话。
  只一个眼神对视的功夫,那男孩没吭声,转身离开了这片猪草地,朝着水库另一边走去了。
  王小麦和吴佩兰心里一松,没敢再往那边看,只心想这人看这年纪不大,可能也是来打猪草的,也没再多想。
  苏苗苗紧盯着这人离开,眼神一定,发现这人走路时有些一瘸一拐的,像是个跛子。
  “小麦姐,这人是咱大队里的人吗?”苏苗苗见那人走远了,开口问道。
  王小麦想了想,道:“我只有过年时候才会回来,对这人是真没啥印象。不过看他那架势应该也是来割猪草的,肯定是咱大队的人,就是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子。”
  “甭管是谁家的,走了就行。”吴佩兰拍了拍胸口,“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这村里的二流子呢!”
  三个人都是一脸后怕的样子,心里越发认定以后这上工下工还是得结伴才行。
  这个话题算是告一段落。
  三个人经此也算是拉近了关系,叽叽喳喳地又说起了其他的事儿。
  苏苗苗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讯息,也乐得这话题转移,说点不相干的事情,说说笑笑的,也算是劳逸结合。
  至于刚刚那个小子,三个人被吓了一下,倒也都没多想,只苏苗苗有些在意,但想了想,觉得自己有些太过谨慎,便也没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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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想分两章的,这样我也能偷偷懒(不是),但还是不想卡字数,坚定我自己的风格,也回馈大家对故事的喜欢,所以时不时就会大长更,这么勤劳的作者真的不打算收藏吗!
  为防被杠,特地说明:我对锦鲤文、对锦鲤文女主没有任何看法与意见,这篇文里苗儿对书中的女主珍宝也没啥想法,主要还是想过好自己的日子,避其锋芒。
  所以,请勿ky,请勿联想,请勿抬杠,谢谢。
  来自,求生欲非常强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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