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

  玩家们面面相觑,他们怎么就被关进精神病院了?听这规则,待在病房会有医生查房,不待在病房会有惩罚,无论哪个都不好吧?
  “怎么办?”
  “到底回不回去?”
  “话说我们到底是怎么触发任务的,不该先搞清楚这个吗???”
  众说纷纭中,有人透过二楼的窗户,看到了走廊里走过的身影,立刻抬手,惊呼:“那是医生?!”
  其他人也纷纷抬头看,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看见几个跟靳丞碰到的那些如出一辙的怪物。只是这里的怪物各个穿着白大褂,脖子里挂着听诊器,手里还拿着巨大的礼炮似的针筒。
  针筒折射出寒光,让所有人都不禁打了个冷颤,觉得午后的阳光都变冷许多。
  回去还是不回去,这是一个问题。
  郑莺莺从红十字上站起来,风吹起她的红斗篷,露出她被黑色眼罩遮住的独眼。她缓缓地、缓缓地抬手抚上那黑色眼罩,另一只完好的眼睛里流露出自我怜惜和淡淡的哀伤愁绪,但随即又被决绝覆盖。
  一只乌鸦站在对面的屋顶遥遥窥视,它把翅膀背在身后,倨傲地昂着头颅,但掩饰不住它对窥视对象的喜爱和赞赏。
  “杀吧,尽情地杀吧,不需要过多的怜悯,杀吧……”它这样低语着。
  四个关卡,内容不同,共享的却是同一套通关规则。一共九十六位玩家,要么待满六个小时,要么死剩六个人。
  目前死亡人数:1
  唐措完全不知道另外几处的情形,他还孤独地行走在空无一人的墓园里,做他的坟头调查。“叮咚、叮咚”的信息提示音不断响起,九十九块手机墓碑已经亮了七十七块。
  一块因为电量不足,已经自动关机。
  “砰——”电量告罄的那一刻,坟墓突然炸开。乱石和尘土拍了唐措满身,如果不是他本就保持着警惕,身手又灵活,恐怕要被当场埋进坟头。
  生命值,骤降至44%,真是个不吉利的数字。
  第100章 人间(三)
  不顾满身尘土,唐措第一时间检查坟墓。不出所料,棺材内没有尸体,而是升起一个淡蓝色的光团,静静漂浮在坟墓的正上方。
  灵魂公墓,埋葬者的自然都是灵魂。
  永夜城认为灵魂的颜色是蓝色吗?还是说每个人的颜色都不一样?
  唐措试探着向光团伸出手,甫一触碰,那光团就被自动吸入他的体内。随之而来的是冲入脑海中的一些的记忆和情绪,来自于这个光团的主人。
  这是一个十几岁的高中生,唐措在检查他的手机墓碑时就大致了解过他的生平。没什么大的烦恼,只是因为喜欢网络主播,给主播打赏被家长发现,受到了责骂。手机最后显示的就是他继续偷摸着看游戏直播时的画面,一条未发出的评论躺在输入框里。
  【6666666666666】
  淡蓝色的灵魂,虽然稍有些灰,不是那么的干净透明,可看着还算清爽。唐措随即打开人物面板查看属性——
  【人物】
  编号k27216:唐措
  人物点数:10
  武力:125
  智力:66
  魅力:35
  评级:a
  生命值:85%
  灵魂动荡指数:3
  *生存不易,请再接再厉。
  智力点数加了一点。
  灵魂动荡指数又指什么,是因为接收了别人的灵魂光团,所以导致自身灵魂不稳吗?唐措略作思忖,闭上眼,仔细感知着光团带给他的那些记忆和情绪。
  如果精神是片海,那此刻灵魂光团的主人就从他的海里冒出头,大声地嚷嚷着他要看直播、他要玩游戏。
  这是个任性的孩子,他的呼喊掀起了海浪,让唐措原本平静无波的精神海出现了些微的动荡。影响不大,但总归不是什么好兆头。
  唐措面无表情,试着去操纵那片属于自己的海,试了几次,发现真的能影响海水的流动。于是他又花十分钟时间用海水凝聚出一只巨大的手掌,一巴掌扇过去,把那吱哇乱叫的孩子头朝下扇进了海里。
  他挣扎着,还想冒出头来,唐措又一巴掌扇过去。
  世界清静了。
  回头再看一眼人物面板,灵魂动荡指数归于“0”。很简单,没有难度,几乎白收一个智力点。
  也许是这个灵魂光团的主人本身太菜了,否则如果墓碑爆开后给他带来的伤害仅有这么多,还能拿点数,那根本无需破案,直接等屏幕都炸开好了——唐措如是想。
  正坐在监控室里喝着咖啡静静观赏的肖童却不由微微挑眉,他凝眸看着唐措若有所思的脸,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g区的副本,其实还是在g区里面,并未脱离这个区域,所以肖童对于副本里发生的事情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此时此刻,四个关卡的情形就化作监控画面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抬手一点,属于唐措的画面就被放大。
  唐措拍拍身上的尘土,又若无其事地查看下一个手机墓碑去了。
  肖童屈指轻叩杯壁,道:“他的灵魂似乎格外强大,这么点攻击对他来说不痛不痒,甚至比当初的靳丞还要强一些。”
  房间里明明没有第二个人,他却像在跟谁说话。过了几秒,一个乌鸦出现在他身后的书架上,抖了抖羽毛,说:“你看起来对k27216很感兴趣,还特地把他弄到单独的关卡,你是想证明你的眼光比伟大的乌鸦先生还要好吗?”
  肖童转过椅子,姿态闲适地看着他,道:“他既然是负分进来的,你一开始就该把他罚到g区。”
  “你这个三心二意、朝三暮四的典狱长!你不是已经看上k26404了吗,太贪心了,伟大的乌鸦先生不允许你这么做!”
  “反正是上了你黑名单的人,你也不喜欢,不对吗?”
  乌鸦先生像被卡住了脖子,虽然一张黑脸看不出脸色涨红与否,可他就是气啊。不过他眼珠子一转,便又得意洋洋道:“他可是跟g79081一路的,79081当初拒绝了你,他也不会答应你的。人类说的恋爱关系,就像绑定的装备一样,你扒不下来,哼。”
  肖童:“你还知道恋爱关系了?”
  乌鸦先生骄傲地挺起胸脯,“本乌鸦先生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肖童放下咖啡杯,又转回去看向唐措,眯起眼看了会儿,随即遗憾摇头,“可惜了,比起跟着靳丞,他更适合留在这里,成为一个合格的典狱长。”
  “你两年前面对79081时也这么说。”
  “呵。”
  乌鸦先生似乎找到了嘲讽肖童的乐趣,清清嗓子,背着翅膀在书架上跺着老爷步,“你还有一年才走呢,在这一年里你可以慢慢找你的接班人,善良的乌鸦先生也会帮你留意的。你不是还有k26404?难道说26404也拒绝了你,嘿。”
  肖童一个冷漠眼神瞥过去,乌鸦先生便扭过头,高高地昂起自己的头颅,假装自己什么都没看到,也什么都没说。
  良久,肖童都没有再说话。那表情似笑非笑,眼睛里时而有寒芒乍现,时而又深邃如黑夜,阴晴不定。
  乌鸦先生看着他,终于忍不住问:“你为什么要走?”
  肖童蓦地笑了,“因为时间到了。”
  乌鸦先生歪过头,“时间到了也可以留下,你是永夜城的典狱长,除非永夜城强制你离开,还有谁能让你走?再说了投胎有什么好的,人类又愚蠢、又无知、又多情,人间也不是什么好待的地方,说不定你过个十几年又死回来了,嘿,到时候还会再碰见我!”
  可你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就能尽情地折磨你啦!
  这么想着,乌鸦先生觉得让肖童去投胎的想法也不错,真的不错。但他又担心,再次回来的肖童不是现在的这个肖童,又弱又无聊,那可多没意思。
  人类,真是让人捉摸不透的物种。
  “你就没有想过要去人间看一看吗?”肖童反问。
  “人间?”乌鸦先生不由看向那四个监控画面,似乎非常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问,“这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看,又难看又无聊。”
  末了,他又开心起来,“我还要在这里等他回来呢,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的。”
  “他”,肖童知道他指的是那个“祂”。传说中创造了永夜城的神,《神灵、羔羊与乌鸦之歌》中的那个神,可祂又去了哪儿呢?
  祂离开人间、离开永夜城又有多久了?
  至少这世间已经毫无祂的踪影。
  肖童想着,忽然又听乌鸦先生略显兴奋地看着监控说:“看看26404这个小可爱,这才是最适合接任典狱长的人啊!”
  精神病院内,一场杀戮已经拉开了帷幕。
  郑莺莺独自游荡在走廊里,从破碎窗户里吹进来的风刮起了她的斗篷,露出斗篷下过于纤细瘦小的身体,那脚踝,看着一折就断。
  她看起来也确实不强,但她的斗篷和披风都很古怪。
  “聪明的乌鸦先生还以为你会更看中27216和79081,可是你都没有把‘万象’给他们,反而给了404。”乌鸦先生觉得自己聪明极了,他会喜欢404,也只是因为她比靳丞和唐措更心狠手辣一些,对于生存有着极其强烈、强到让人无法忽视的渴望,这样的人,很让人期待她最后会走到什么地步。
  可比起靳丞来,她本身的实力还是很弱。
  万象,指的就是那件红斗篷,具备一定的伪装效果,且防御极强。在永夜城所有的防御类装备中,它一定可以排进前十。
  “我跟她打了一个赌。”肖童笑笑,双腿交叠着优雅地坐在扶手椅里,抬手抵着下巴,说:“她想活,想要靠自己活,去拼、去抢,而不愿意直接留在g区。所以我放她出去,三天之内,无论她用什么办法,只要能拿到一百个点,我就把万象送给她。”
  “吓死个人的典狱长什么时候开始做慈善了?你们人类管这个叫做慈善,对吗?对吗?”乌鸦在书架跳来跳去,好奇得很。
  三天,一百个点,换“万象”这样的神装,在乌鸦先生看来,无异于做慈善。更何况郑莺莺现在还握有“无名之匕”,万象加上无名之匕,再加上郑莺莺那样的心性,这得打造出一个什么样的怪物?
  不过乌鸦先生也猜得到郑莺莺离开g区时,肯定只剩一口气了,典狱长哪怕要做慈善,别人也不是那么好接的,他又问:“她怎么办到的?”
  肖童却只神秘一笑,道:“天时、地利、人和。”
  当时所有玩家的注意力都在e区的特殊副本上面,忙着抢夺十二乐章,无人注意到郑莺莺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甚至连号称分身三千的乌鸦先生都没有分给她一个眼神,这是天时。
  靳丞一手打造了东十字街安全区,郑莺莺身为一个手上还没有沾过人命的新玩家,正好可以躲在这里,这是地利。
  她本来会死,因为点数被孟于飞夺走,她连买药的钱都没有,更遑论挣到那一百个点,但她在没出g区前就碰到了江河,这是人和。
  江河带她离开了g区,所谓送佛送到西,不仅送了她一瓶药剂,更给她提供了一个赚点数的法子——红宝石酒馆的k。
  郑莺莺用一条关于典狱长肖童的情报,换了正好一百个点,又用这一百个点,空手套白狼从肖童这儿拿走了万象斗篷。
  肖童本该掐死郑莺莺,不过他欣赏郑莺莺是个狠人,够狠,才能在永夜城活下去。况且于郑莺莺而言,她并没有违反打赌的规则。
  说了无论用什么办法都成,那就是百无禁忌。
  至于k,有江河在,郑莺莺卖情报时一定做了伪装。不过k老练毒辣,他有没有看出什么,亦或是看出之后有没有选择对外隐瞒,这就不是肖童关心的了。
  他很期待这一切的后续。
  唐措、郑莺莺,这两人同一天来到永夜城,走了两条完全相反的路子,也不知道最后鹿死谁手,又会把永夜城带向哪条路。
  很让人好奇,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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