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何宝琳:“……”
“觉得我说不对了?”何老又教训了两句,“你侄子比你可靠谱多了,别说小熹现在还不是我们何家媳妇,就算进了何家的门,有什么事也是之洲自己会处理,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个姑姑做主了。”
“我可就只有小洲一个亲侄子。”何宝琳不服气,“我是怕沈熹影响了小洲的前途。我也是把沈熹当自己人了,我才说那么多做那么多,不然我费尽心机把她弄到团里做什么?我闲啊!”
“对了,你就是闲。”
“爸!”
“行了,回吧。”
——
何宝琳还是聪明的,既然有些事木已成舟,她多加阻拦也没意思了。晚上回去的时候,她意外接到了何之洲打来的电话。电话里何之洲再次向她道歉,并说了两句真心实意的话。何宝琳哪听过何之洲说过那么软的话,第一次鼻子发酸,差点哭了起来,她坐在车里讲电话:“你替我跟熹熹说对不起。”
“正巧,沈熹也要我跟你说这句话。”
“……”
何之洲挂上手机,沈熹正盘坐在床上,紧张地发问:“姑姑还好吗?”
“应该没事了。”何之洲点点头,然后说,“她也让我替你说声对不起。”
呜呜,太好了。沈熹把脸埋在枕头里,然后抬起头,咧着嘴说:“我就知道姑姑刀子嘴豆腐心,她其实是个特好的人。”
何之洲但笑不语,真正不记仇的人也只有沈熹了。她在何宅还被姑姑误会指责,回来后没有任何埋怨和不开心,反而担心他姑姑的情绪问题。刚刚这个电话就是她让他打的。有些事,要说沈熹不懂事吧,她其实很懂事。至少对比她,自愧不如的人是他。
晚上做了坏事之后,沈熹偷偷拿出手机上网,手机屏幕发出的微弱光线投在她微翘的嘴角,是浅浅的黄色。何之洲淡淡发问:“还不累么?”
还不累么?这话很有深意,沈熹贴在何之洲后背,两人之间还萦绕着某种没有完全消散的情~爱气息,一丝一缕,敏感又羞涩。其实,何之洲也只是看起来清风雅月而已,毕竟他有八块腹肌……咳咳咳。
可是沈熹虽然累了,她还是兴奋地睡不着觉,她拿着手机忍不住把报名信息看了又看。何之洲居然真的给她报名了,而且报名审核已经通过。
“何之洲,你怎么知道我的体重呢?”
何之洲闭着眼睛回答:“自家养的小猪有多少重,当然知道。”
“好吧。”沈熹因为开心不计较何之洲说她是小猪,然后她看向三围:34a,24,36,心里顿时被某个数据戳伤了。她对着天花板默默自言自语:“我是b,不是a。”
真是要命!何之洲语重心长开口:“沈熹,这只是一个数据而已。”
沈熹摇摇头,她有她的执着和坚持:“是你弄错了,你根本不了解我……”
话音刚落,胸前突然多了一只手,将她从忧伤里里拽了出来。何之洲伸过手覆在她的柔软处,手心握成碗状,对着“实物”捏了捏,无情地告诉某人一个残酷事实:“我的女人,我很了解。”
这话很霸气,可是不是这样用啊!还能不能愉快谈恋爱了!沈熹正要转身,何之洲再次覆盖在她身上,“如果你真的睡不着,我不介意再跟你做点事情。”
沈熹:(⊙o⊙)
何之洲:眼睛睁那么大做什么,又卖萌?!
沈熹清清嗓子,眼底有湿漉漉的清透和可爱,她与他交流一个女性的私密问题:“何之洲,你知道a还分大小么,我是大a。”
何之洲嘴角忍不住翘啊翘,将自己额头抵在沈熹的额头:“我的天,看来你还真是很介意。好吧,既然你如此在意,我们来研究研究这个问题:比如你小时候,是不是太挑食不爱喝牛奶?”
沈熹咬了何之洲一口:“滚啦!”
谁不爱喝牛奶了,她每天两瓶奶好么!
——
小时候。
何之洲和沈熹的小时候绝对是两条平行线。
第二天,h市的准岳父岳母家。沈建国找出好几本厚厚的相册本给他看。何之洲翻阅相册,里面基本是沈熹的照片,几本合在一起就像一个女孩的成长史。刚出生的沈熹,一岁的沈熹,两岁的沈熹……
小时候沈熹小脸肥嘟嘟,眼睛很大,三岁就喜欢踮着脚尖跳舞了。如果他能回到沈熹的小时候,想想真是有趣。
六岁,照片里的小女孩穿着妈妈织的漂亮毛衣,怀里抱着一条可爱的小狗,对着相机的模样,笑容比春光还要灿烂。
十岁,沈熹已经初长成亭亭玉立的漂亮女孩,红领巾系在蓝白校服外面,是一枚可爱的小小少先队员。
十二岁,沈熹还没有学会骑自行车,照片里她坐在自行车上的样子,紧张地快要哭了,身后跟着假装要放手的沈建国。那时候沈建国还很年轻,他的女孩也还很稚嫩。
十四岁的夏天,沈熹的衣橱里大概有好多漂亮裙子,浅绿浅蓝浅粉。以及,她的合影里有很多照片,都与另一个少年有关。
十六岁,她有了很多朋友,合照里的朋友们,他基本不认识。
……
沈建国跟何之洲秀沈熹小时候的老照片;沈熹也跟吴翎秀了秀她今天特意带回来的包包。包包放在沙发上,吴翎很容易注意到,吴翎拿起包包看了看:“这包包挺好看,挺有质量的。”
沈熹笑嘻嘻:当然好看!当然有质量了!这可是一个卫生间的钱。
吴翎是一个讲究性价比的女人,从不追求那些大小名牌,自然不知道手里的包包贵到6位数,不过她能从包包的质感感觉出来:“这包,不便宜吧。”
“嗯嗯,是不便宜。”沈熹装糊涂,她将头靠在老妈的肩膀说出重点内容,“何之洲给我买的。”这话翻译一下就是:瞧,我男人疼我吧。
吴翎笑呵呵,也有傲娇的时候:“是么?回头我也让你爸给我买一个。”
“这个……”沈熹想了想,“老妈,要不还是等我赚钱了给你买吧。”
“不用。”吴翎拍拍沈熹的手,“我自己的男人有钱,干嘛要用你的钱。”
这话,真是把人拒绝地说不出话来。沈熹只能在心里替沈建国祈祷了。
——
冬日的夜幕总是降临地特别快。沈家还没有开饭,外面的天已经有点黑了。
林煜堂过来的时候,沈熹正端着一碗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边吃边看。她身旁还坐着吴阿姨养的小狗闹闹。
一人一狗,画面感很亲切。
林煜堂想到以前,他这个时候来沈家给沈熹辅导作业,沈熹也是常常端着一碗饭坐在客厅,边看动画片边吃饭,有时候茶几上还放着几本课后作业。当时他真无法理解,沈熹是如何做到边看电视边吃饭,偶尔还能写两个字。
今晚,更热闹的是餐厅,沈家人和何之洲都在里面吃饭,边吃边聊,偶尔喊一句提醒外面的沈熹:“沈小熹,你再不过来就没菜了。”
“骗谁呢。”沈熹回他们,不过还是站起来,转过身惊讶地看着他:“堂堂,你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既然写到如果何之洲能回到沈熹小时候,咱们来个微剧场吧~~为什么是微剧场呢,因为小剧场已经被狂帅酷拽的黑土大人承包了~
但是!我们有微剧场~
假设,何之洲因为时光机回到了沈熹上幼儿园的时候~~何之洲肯定要到幼儿园看看他的女孩。但是她的小女孩正在做什么呢,正在和小伙伴们一起,偷偷在小卖铺买五毛钱一包的辣条,吃得嘴巴冒着油。
小熹熹:好吃好吃!
天哪,怎么吃这个玩意!何之洲很生气,伸手就拿走了小熹熹手里的辣条:“不准吃这个。”
这人是谁?
“哇!”小熹熹吓着了,哇哇大哭,然后快速跑回去告老师了:“呜呜呜,老师,老师,有坏哥哥抢我吃的~呜呜~~”
然后撒个小花好咩~~~~微剧场会多多哦~~么么
☆、第三十一章
在堂堂过来之前,沈熹还在想要不要带着何之洲去林家找堂堂。沈、林两家只有两排屋的距离,不过想想如果她带何之洲去林家可能有耀武扬威的意思。林妈妈一直抱怨堂堂怎么还不找一个女朋友。林、沈两家虽然关系好,林家会羡慕沈家女婿找得好,女儿那么快解决了终身大事;沈家也羡慕林家儿子有本事,以后前途万里。吴翎有次无意说起:林母对两家没有成为一家多少有点遗憾。如果能成为一家,她也不用愁堂堂现在还不谈女朋友这个问题了。
沈熹觉得林妈妈有点急,有次她宽慰林妈妈:堂堂那么优秀根本不差女朋友。林妈妈笑着说她根本不懂:“老林和你爸以前较真谁先有孩子,林叔叔早了你爸两年。好吧,最近你爸整天刺激我们家老林,老说他明后两年就可以抱外孙了。我现在真是担心等你们家孩子上幼儿园了,我家堂堂还没有对象。”
怎么会!感情这事没来的时候感觉它是姗姗来迟,等它突然发生了,没准杀你一个措手不及。正所谓可遇不可求。
林母摇摇头:“遇?堂堂那性子除非有人跟他培养个十几年感情,不然根本不可能遇上。”
这是知子莫若母吗?不过沈熹有点明白林母那种操心了。父母对子女真是从小到大操心,上学操心学习,毕业操心工作,就像林母说的:“我要看到堂堂结婚生子那天,才觉得我这辈子的任务终于完成了。”
……
餐厅还煮着鸡煲火锅,热气腾腾。沈熹带着林煜堂来到餐厅,沈建国和吴翎立马让保姆小月添上一副碗筷。林煜堂和何之洲握了握手:“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何之洲点点头,“坐。”
坐……有人好像忘了自己也是客人吧。
三个年轻人,沈熹坐在何之洲旁边,林煜堂坐在她对面。沈建国和吴翎笑着招呼林煜堂再吃点。今天他们准女婿过来拜访,家里除了准备好丰盛的饭菜,桌上还放着好几瓶好酒。沈建国已经喝开了,面色红润,一脸喜气。想到明年就要嫁女儿了,当爹的自然是开心又惆怅,情绪复杂,难免喝得有点多。幸好女婿不错,他喝多少,女婿陪多少。
林煜堂也跟何之洲喝了两杯,同时交流了两句。
沈建国醉意上来,人就有点憨。他想到何之洲和林煜堂是大学室友,笑着问林煜堂:“小洲和小熹两人能成,是不是你帮忙介绍的?”
“咳……”
林煜堂呛住了,原本温文尔雅的一张脸呛得微红,他转过头咳嗽了两声,握着酒杯的手有点抖,
何之洲回答准岳父:“差不多吧。”
“真好啊。”沈建国感慨两句,“小洲,你如果有认识什么好的女孩,也介绍给堂堂一个。”
林煜堂因为咳嗽,脸颊和眸子都有点红,他打断沈建国的话:“沈叔,我还不急。”
“可是你妈妈急呀!”沈建国老调皮了。
沈熹都有点无语了:“老爸,你醉了吧。”
沈建国转头问吴翎:“我醉了么?”
吴翎肯定地点点头:“醉了。”
怎么就醉了,他还没有跟准女婿喝个畅快呢。沈建国为了证明自己没有醉开始背乘法口诀,“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
——
晚饭过后。林煜堂既然过来了,大家肯定要一块出门走走,总不能三人坐在一块看动画片。可是三人要怎么叙旧呢?
一路上,何之洲和林煜堂聊得不错,专业的话题一个又一个,最插不上话的人反而是沈熹了。不过沈熹有自得其乐的方法,她转过身对后面俩男士说:“你们的聊天话题太枯燥了,来,让我插播一个笑话给你们听听。”
大家聊聊笑笑,还有笑话可以听,三人之间的气氛自然不会尴尬。何况时间真是一样好东西。如果大学的林煜堂还会把“介怀”和“不甘”表现出来,一个人的单身时间已经让他慢慢学会接受,接受那些生命里原本无法释怀的意外。
三人这样走着也没有意思,在h市何之洲是客人,林煜堂提议打一场球,沈熹举双手赞成,所以何之洲自然奉陪。
附近有不错的球馆,不过更近的球场就在对面,沈熹和林煜堂以前的初中学校。
学校的老门卫还认识沈熹和林煜堂,愉快地给他们仨放行了。沈熹回到母校心情不错,她兴奋地告诉何之洲:这就是她初中的学校,她以前是在哪幢教学楼哪个教室上过课,记忆有连锁反应。沈熹想到自己以前的教室,自然也想到了林煜堂的教室。堂堂比她高两届,她初一的时候他初三。
沈熹说得如此轻快,何之洲可以猜测沈熹以前上学的日子应该跟下课的铃声一样快活。不过……何之洲双手按在沈熹肩膀,有些事他只能在心里叹气:这场爱情里他是赢家,可是赢家也会在一些地方羡慕他的前情敌。
初中有晚自习,教学楼都还灯火透明,不过球场也不缺人在打球,这样的寒风凛冽冬夜,打球的男生们只穿着单薄的球服,仿佛一点也不冷。
林煜堂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球,他传给何之洲,何之洲把球丢给了沈熹,让她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