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虽然有凑字嫌疑,但是女主工程的进度,还是有必要了解下滴。
捂脸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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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浅水的鱼的作品《一爱到底之顾少毒爱妻》
女人的x道直通她的心?
她分明就……
好吧,她承认,
她……是!
……
什么?要她洗干净爬床上等他?
“不是说要……人工……受……额……”在某公子冰冷的眼神下,林沫立刻明智地把要吐出来的话吞进肚子里。
“你怀疑我的能力?”
“不敢!”林沫很没骨气地摇头。
“过来!”某公子勾了勾手指,腹黑地眯起精眸。
“我……坚持……人工……”
林沫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拽进一个坚硬的胸膛……
她以为她不会再爱,没想到最终还是丢了一颗心。
……
三年后
“该死的水沫!”顾公子一脸阴霾地瞪着屏蔽。
她偷了他的孩子跑掉也就算了,竟然还把他们的故事写成网络连载第一的红文,
她把他写成冷血、无情、腹黑、狠毒的男人也就算了,她竟然让小说的女主另觅金龟男!
是可忍孰不可忍!
……
“把结局改掉!”顾公子压在林沫身上,充满威胁地命令。
“不改!”林沫头一次敢对着顾公子瞪眼睛。
“条件!”顾公子霸道地回瞪着林沫。三年不见,小白兔的胆子大了!
“好马不……吃……吃回头草……”
林沫想很有骨气地拒绝,可是却被他逼着吃了回头草,报酬是他满满的爱。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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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讨厌的贵公子
那贵公子乐滋滋的把小纸条往手心里一塞,笑着说,“这信鸽上可没写谁是它们的主人,而且这些纸条上,也没写要送给谁。我在暖阁里看书看得好好的,突然这些信鸽飞到我面前,抬着腿儿要求我解下它们的小纸条,我看它们抬腿抬得可怜巴巴,所以就好心替它们解下信筒,顺便给它们一点吃食。”
贵公子一说完,狮子气得脸色铁青,“小主。这人是谁啊?这么不要脸。”
莫兰侧头轻道,“能上三楼包阁的,是你随意能惹的人么?以后说话前,先注意察言观色。”
“是。”狮子软趴趴的退了下去,不再吭声了。
莫兰走前三步,站在那男人面前,说道,“这位公子,我就不跟你计较你私自偷看我信件的事了。你只要把信纸还我,大家相安无事,可好?”
男人乐呵呵一笑,把信纸往兜里一塞,说,“你有证据证明这些信鸽是你的么?要不这样,你叫一句,看它们应不应你!如果它们应你的话,我就把信纸还给你,怎样?”
莫兰抿唇一笑,笑容里一看就带了很多的嘲弄。
莫兰身后,狮子不敢吭声了,安玉却冲过来一阵唠叨,“大小姐,这人存心在刁难你嘛,这畜生又听不懂人话!”
莫兰一挥手,把安玉也给挡了回去,她昂着头,对上那个比她高了整整一个半脑袋的公子大少爷,轻声说道,“我的确没证据证明这些信鸽是我的。不过……我有证据证明,你手里的信纸,的的确确就是我的。”
“哦?”男子把信纸掏出来,前后左右翻看了许久许久,“没署名呢!找了半天都没找着!”
“署名不是关键。关键是那纸张!”莫兰眯缝着小眼,抿了抿薄唇轻声说,“你摸摸看这些信纸,是不是和你日常见的那些,有所不同?”
男子嗯了一声,“这个倒是真的。一开始我摸上来就发现了,这纸张厚实的狠。”
“不同于你们用毛笔书写的宣纸,我这个,是素描画纸,厚实度,远远超过吸墨纸。如果你用毛笔在这素描画纸上写字,那么写出来的字,会十分毛糙,字迹也会变得模糊不堪。我能拿出来的证据,就是你手里信纸上的字,应该就和我说的那般,字迹散乱毛糙,模糊不堪?对不对?”
“嘿,还真被你说中了。”
那是当然的。今早小手说了,素描纸已经设计了出来,还分发了下去了,那么她的那些手下们,八成已经拿出来使用了,可是他们手里又没有炭笔。没有炭笔的话,只能用毛笔写。
拿毛笔写在素描纸上,字迹必定会散乱毛糙的。
“这位公子爷!你手里这个素描画纸,整个帝都,就只有我有。不信的话,你可以去外面纸店里问问看,你要是找到哪里有生产这种纸的话,那我就把这些纸条白送你了。如何啊?”
男人听得一愣一愣,竟找不出一丝漏洞反驳她。男人身旁,带刀侍卫贴在男子身后,探头探脑的看,仔细琢磨着这纸张和以往他所见过的,有何区别。
莫兰伸出手掌心,依然保持风度般的嘲弄微笑,“我还是那句话,把信纸还我,我就不追究你偷看我信件的事。要不然的话……”
“要不然的话?你要怎样类?”男子像是不甘心,非要刁难她一句似地。
莫兰白眼一翻,“不然我就按照你窃取他人商业机密罪,起诉你。”
“……”男子无语三旬,随后放声大笑,“哈哈哈!真是个有趣的丫头。”男子显然对起诉他的话,丝毫不放在心上,他死皮赖脸的扣押了信件,摸着下巴,说道,“那要不这样吧,你把这些纸张制造的方法跟我说一遍,我就把信纸还你,如何呀?”其实男子对这纸头一点兴趣也没有,毕竟这纸,对他来说,只能算次品中的次品,在这种纸头上写个字,那么毛糙,字迹一点也不好看。他就是奇怪,听那丫头的口气,总觉得她对自己的发明很骄傲似地。他气不过她那骄傲的模样,所以找了百般借口来刁难她。
莫兰把抬在半空中的手,收回,不恼不躁的说了句,“看样子,这四方斋日后是不能再来了。本小姐我也没心情再来这里写作什么的。玉儿,咱们回家了。”
男子听了,脸一抽,“丫头。你敢拿你还没写完的三国志来威胁我?”
莫兰连头也不回,直接走去楼梯口。
看她那冷漠且毫不犹豫的坚决步伐,男子心头越来越急,“唉!等等!等等!我把信纸还你还不成么?”
停下脚步的莫兰,懒洋洋的回头,嘴角勾出一道邪气的弧度,“还有这必要吗?那些信纸上的内容,我回头亲自去跑一趟就能知道了。我不觉得你手里有什么谈判的筹码能把我留下。”
“唉!你个死丫头!给你点脸色,你还真上瘾了是吧?”男子咬牙一叫。
莫兰又扭头走人。
男子咬牙跟上,“你给我站住!死丫头,你站住!”
莫兰走得迅速,一眨眼就下了楼,上了马车。
男子上前一大步,伸手想把马车帘子拽开,不料,马车前一名粗野的壮汉,用他那夸张的胸膛,挡住男人去路,“对不起,这位公子!小主没说要见您!劳烦您让一下。”
和莫兰一同坐在马车内的安玉和狮子,相视一眼,心里乐癫了。
安玉翘起拇指说道,“阿牛哥好样的。”
狮子骄傲的昂起头,说,“他一天十桶饭,可不是白吃的。”
被堵在马车外的男人,气得差点直跳脚,“滚开,蠢货!你知不知道本少爷是谁?”
男子这般一吭气,马车内传来一道讥讽的笑声,“我说这位爷。你是已经无能到只能搬出自己身份的地步了么?”
莫兰一句话,直接把他说得鸦雀无声。
这下子,原本他还有底气昂着头追问,现在他要是再搬出自己身份来瞎显摆,那不就证实了自己如她所说的那般无能么?
身为男人,最重要的,不就是面子问题?为了保住面子,他不会承认自己无能到只能搬出自己身份才能挽留住这死女人。
想了半天后,男子一吐气,说道,“算了算了,这些纸条,你拿回去吧。我不刁难你了!”
男子见不着莫兰,只好把纸条,塞在金牛手里。
金牛拿着信纸,眨眼片刻,他回头正想把纸递进马车里的时候,车内又冒出来莫兰的声音。
“免了。这些信纸,我不想要了。公子你自己留着吧。”
“嘿!我说你这丫头还挺倔的啊?只是跟你开了个小玩笑,你就计较成这样?”
男人调侃一句,莫兰也没上心,只是轻飘飘飘出一句冷淡的话,“我只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事上面。刚才我问你要,你不给。那我就索性不要了。可你现在还挡着我的去路,非要把纸硬塞给我,又是在浪费我的时间。”
“嗤——”要不是那丫头板着脸说再也不肯写她那本三国志,他用得着这样子死缠烂打的么?“那你想怎样?你说个条件出来,我应你还不行么?”
莫兰一听,当下提了要求,“往后这四方斋的三楼,你就不要来了。你一出现,我的心情就糟透了,我的心情一遭,我的笔就怎么也提不起来。”
“……”听听!这死丫头威胁人的能耐,这般厉害。
男子深吸一口气后,说道,“成成成!爷我顺着你,成不!”
莫兰伸出小手手,探向帘布外,吩咐一句,“拿来吧。”
金牛这才小心翼翼的把几张纸头,塞进小主手里。
马车外,男子一个喷气,“这死丫头,为了几张没用的纸,就跟我闹腾成这样!切,这些纸上又没写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真是……”男子一甩头,对着身旁的侍卫说道,“成了,咱们走吧。日后这四方斋,本少爷就不能再踏足了。”
☆、17:赶走母亲
本来事情一堆,可这男人一来捣蛋,莫兰一点都没心思办公了。正好想起前几日螃蟹做好的那个烤肉架,莫兰心思一转,带着丫鬟秘书保镖去菜市场逛街去。买了一堆的肉,菜,调味料,在红城红灯还未挂上墙头前,赶去鬼屋,给她可爱的部下们,亲手料理烤肉。
红城里的规矩,红灯还没挂上墙头时,客人是不能进门的。太阳还没落山前,灯也不会挂上墙头的。所以莫兰带人进那鬼屋,估计没人瞧见。
安玉心里揪得要死,身为清白世家的大小姐,踏足风月场所已经够叫人咋舌的了!大小姐她竟然还想在鬼屋里留宿一晚!安玉一直想催大小姐回府,可她说啥也不肯回去。
知不知道夜不归宿这事,对于一个千金大小姐来说,有多严重?尤其上次,大小姐对老爷三夫人如此嚣张,老爷和三夫人肯定四处找借口刁难大小姐。大小姐怎么能这般轻而易举的给三夫人落把柄呢?
可怜就算安玉说破了嘴皮子,莫兰就是不肯回家。和她那十三名部下,干杯的干杯,吃烤肉的吃烤肉,搞到最后,一窝子人都睡在客厅地板上,连毯子也不盖一条。好在现在是夏季,热乎得狠。
到了第二天天明,红城街外的店铺,吹掉烛火,收了红灯,关门闭户,老鸨姑娘们纷纷准备睡下的时候,莫兰终于肯洗洗出门回府去也。
这次回府,莫兰还带着狮子和金牛一起。就如同今早出门,她破例把安玉带出门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