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二次变身
“既然你全都看见了,那么我就留你不得了。是你自己倒霉。”
风衣男说完,快步前冲,伸长了暗红的爪子,朝着刘慕的脖颈抓去。
他是吸血鬼,他的脸不能被活人看见,否则他就没法在汉东市,继续待下去了。
“速度太慢了!”
看到风衣男冲了过来,刘慕不闪不避,迅疾的抬腿一踹,正中风衣男的肚子。
风衣男被踹飞,撞在了后面的一根电线杆子上。
用水泥打造而成的电线杆子,崩碎了一大半水泥碎石,砸到了风衣男的身上,把他砸的灰头土脸。
“卧槽特么的,一个普通的丑女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腿劲?”
风衣男心中惊惧,表面上却嘴硬道:“呵呵,你这丑女人的腿很有劲啊,不过我们血族是不死之身,你杀不了我!”
“呵呵,不死之身?你只是一个最低等的杂种血族而已。你哪有什么不死之身?”
刘慕一步步的,朝着风衣男走去,高跟鞋踏地的声音,非常轻。
“我最讨厌,别人叫我杂种。”
风衣男猛的从地上蹿起来,怒吼道:“我要把你这个丑女,撕成碎片!”
在他扑向刘慕的途中,他双手的指甲暴涨,迅速变成蝙蝠的爪子,锋利的爪子就像倒刺,扫向刘慕的脖颈。
“传说你们血族,喜欢喝蝙蝠的血,看来是真的了。可惜你是低等的杂种,你不能变出蝠翼。”
刘慕一边灵巧躲闪,一边冷笑。
风衣男的爪速极快,在月光的照射下,留下了一个个爪影。
很凑巧,他的一个爪子,在刘慕的脖子上,擦出了一个伤痕。
“嗯?你为什么没有流血?”风衣男大惊失色:“难道,你不是人?”
那个抓痕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消失了。刘慕更是连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
她能用妖气,控制肉身里的血液。
除非风衣男的攻击力,足以打破她的护体妖气,否则她是不会流出妖血的。
若是风衣男的爪子,抓伤了普通人,他的爪劲能把普通人的脑袋,从脖子上撕下来。
但刘慕是骨妖,不是普通人。
风衣男的爪劲,只能抓伤她脖子上的表皮,让藏在表皮下面的妖气,泄露了一丁点出来。
“你的废话太多了。”
刘慕实战经验缺乏,不过以她的修为,吊打风衣男,还是绰绰有余的。
毕竟,她得到了白骨精的妖术传承。
很快,风衣男就被刘慕,打得鼻青脸肿。
若非血族肉身强横,抗揍能力是普通人的几十倍,风衣男早就被刘慕给打死了。
“你怎么如此强悍……这不可能,难道你和我一样,也是一个混血的低等血族?”风衣男惊愕道。
“别把我和你这种,专门吸血的活僵尸,相提并论。”
刘慕抓住了风衣男的衣领,将他狠狠的砸向了一面院墙。
只听嘭的一声,混泥土的墙面,被撞出了很多条裂痕。
“该死的!”风衣男爬了起来,继续向刘慕发起了进攻。
血族的基础力量,取决于亲生父母的血族血统,是否纯正。
高等血族的寿命,有几百年。
如果他们愿意,每隔几十年,他们就会寻找一位伴侣,生儿育女。
而风衣男这种低等血族,力量是血族之中最弱的。
他只是靠蛮力,来攻击刘慕。
刘慕还想施法,夺占刘悦的肉身。
她必须速战速决,免得惊动了附近的居民。
于是,她手诀连掐,施展了一个小搬运术。两根弯刀状的肋骨,诡异的凭空出现,被她握在掌中。
这两根肋骨,是她从自己的骷髅本体中,抽取出来的。
那血族风衣男见状,吓得嗔目结舌:“你不是人,你也不是血族,你到底是……”
话才说到一半,他就闭嘴了。
刘慕把这对白骨弯刀,甩了出去。
两把白骨弯刀一上一下,像回旋镖一样打着旋儿,斩向风衣男的脖子和腰腹。
一瞬间的功夫,白骨弯刀已经逼近到了,风衣男的面前。
风衣男闪躲不及,一柄白骨弯刀,切飞了他的脑袋。
另一柄白骨弯刀,从风衣男的腰部扫过,将他那没有脑袋的上半身,斩的飞起。
枭首加腰斩,这个低等的杂种血族,死的不能再死了。
干掉了血族风衣男,刘慕快步走到了,刘悦的尸体旁,默念咒语。
只见她现在占据的,刘冬香的肉身,瞬间被瓦解蒸发,变成一股白色的妖气,被吸入了刘慕的白骨本体之中。
刘慕显露白骨本相,手诀连掐,打出一团白色妖光,包裹了刘悦的尸体。
片刻后,白光脱离了刘悦的尸体,窜上了刘慕的白骨本体。
刘悦的肉身不见了,只剩下一具,穿着姓感吊带长裙的骨骸。
待到白色妖光散尽,刘慕竟然变成了,赤条条的年轻女郎刘悦。
“太好了,这具身体还算是凹凸有致,高挑丰盈,比刘冬香的肉身强多了。”
刘慕夺了刘悦的肉身,很满意。
她掐了一个手诀,刮起一阵妖风,把吊带长裙和内衣小裤,从刘悦的骨骸上扒了下来,穿在了自己的身上。
做完这些,她又从刘悦的包包里,搜出了几百块钱、一部手机、身份证和工作证、一把钥匙。
身份证上标明了刘悦的住址,距离此地并不远。
刘慕挎上刘悦的包包,再次掐了几个手决,施展地裂之术。
只见刘悦尸骸下的水泥地面,自动开裂、下陷,出现了一个大坑。
紧接着,刘慕施展岩封之术,操纵着开裂碎掉的水泥石块,封死了大坑,彻底掩埋了刘悦的骨骸。
刘悦的埋骨之地,被刘慕用术法,恢复成了平整的水泥路面。
接下来,刘慕用同样的法子,把那个血族风衣男的尸体,也给掩埋了。
只要这条水泥路,不被人重新挖开,谁也不会发现,路面下埋着两具尸骸。
接下来,刘慕按照刘悦身份证上标明的住址,找到了刘悦的家。
刘悦的家,住在一个普通小区,两室一厅的房子,不到九十平米。
刘慕还在楼下的时候,就看到刘悦家的灯,还亮着。
这就说明,刘悦还有家人。
“我去,原主该不会,已经结婚了吧?”
刘慕心中忐忑,她可不想和一个陌生的男人,睡在同一张床上。
掏出钥匙,打开家门,刘慕看到一个年近五十的中年妇女,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机的音量开的较小,中年女人本来在打盹,听到开门的动静,中年女人马上就惊醒了。
“你这个死丫头,还知道回来呀!”中年妇女开骂道:“穿成这个样子,你肯定又去鬼混了!你是不是想气死我呀。”
刘慕进门、换鞋,扫了一眼房子。
没有男人和小孩,也没有结婚照。连一双男士拖鞋,都没有。
“看来,原主还没有结婚生子。她的爸爸不是离异就是死了。这个中年女人,应该是原主的妈妈。”刘慕心道。
刘慕试探着,喊了一声:“妈?”
中年女人刘桂兰,望着刘慕:“干啥?是不是又想找我借钱?”
刘慕呵呵一笑,从包里掏出一叠百元大钞,递给刘桂兰:“这些钱你拿着,补贴家用。”
“你……你转性了?居然给我生活费?”刘桂兰目瞪口呆。
“以前我不懂事,现在我想通了,我以后要好好孝敬你。”刘慕淡笑道。
刘悦觉得,既然自己占了刘悦的肉身,就要帮刘悦赡养老娘。
自己以后,就是刘悦了。
“你……你终于,又变成好孩子了。”刘桂兰泣不成声。
安慰好刘桂兰,刘悦便去洗了个澡。
在洗澡的时候,她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结果她发现,自己现在的身体很健康,虽然已经不是处了,但那里还蛮紧的。
这就说明,原主虽然有过男人,但做那事并不频繁。
对这样的结果,刘悦还是能接受的。
毕竟,原主已经二十二岁了,长得也算是胸大腰细,腿长臀翘。
她有过男人很正常,只要不滥交就行。
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刘悦穿戴整齐,去珠宝店上班。
她生前读大学时,主修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和日语,辅修珠宝鉴定。
虽然她只读了两年大学,就不幸去世,但以她的学识,做个珠宝店导购小姐,那是绰绰有余了。
整个上午,她卖出去了五对耳钉、一条项链,两枚钻戒,销售总额二十几万。
她自己赚到的提成,都有两千多了。
“哎呀,刘悦,我发现你今天,特别会说话、特别能侃。”
午休时,原主的好闺蜜王露,小声说道:“你今天的业绩,比我们几个的业绩总额,还要多。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的口才这么好?”
“口才都是练出来的。”刘悦笑道:“人都是会变的,我以后要越变越好。”
“姐们我佩服你。”王露觉得,现在的刘悦,很有一种职场女精英的气势。
突然,她指着刘悦的耳钉,说道:“哎,你的耳钉,怎么和那个老丑女买的耳钉,一模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