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瞬间,她就想到了一个合适的词,拉着萌氏的手对她说:“阿娘你快去,你去给大父说‘风过无痕’,你说这是她孙女儿的请求!”
说完,余默迅速的看向了房间里的水漏,时间还来得及。
萌氏到这时却是有些迟疑了,她不想走,也不敢走。
“阿娘你快去啊,我不放心别人带话!我不会想不开的,我还要孝顺你跟……大哥呢,再不济,你找个人来看着我也行啊!”余默有些着急,催促着。她看出了萌氏的迟疑,给她提供着解决方案。
萌氏一听也对,连忙出去,叫了守在门外的一个老婢进来,匆匆去了。
余默虽然想得开,可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见外人,连忙进了被子里。这些贴身的老婢女,最是知道主子的*,她的事,她一定知道了。
细节决定成败,其实她自己走一趟最好,这个阿娘有些好糊弄,谁知道会出什么意外?恐怕是她自己心里也觉得可能性不大,才没有亲自去吧!
余默在被子里叹了一口气。
她倒是不担心丞相听不懂,也不担心他误会。能成为丞相,连这么一句话都听不懂或者误会了,那也太衰了!
萌氏赶在丞相上朝前见到了他,将余默的话说了,丞相一听,就知道余默还是想嫁到楚家去,她不想改变什么。
这倒让他有些意外,没想到他这个孙女儿有这样的勇气。她都不怕将来遭自己郎君白眼么?再一想也对,他余家的女人,楚家的人不敢欺负,楚三郞又是个好的,嫁过去日子也不会难过。
想着他又摇了摇头。以三娘的脑子,应该想不到这一点,她只是太过喜欢楚三郞,才会厚着脸皮来求他。看来,他得改变原有的态度,为她努力一下了。
余默听回来萌氏说丞相点了头,心里松了口气,这才睡踏实了。
下朝后,丞相求见穆渊,进了御书房,奏请赐婚余默和楚昌两月后成亲。
穆渊还在那里装傻,奇怪的问丞相:“是这事儿啊?寡人本是听说早就定亲了,怎么……”后边的话意思已经很明显,再提起来,你是什么意思?
丞相看穆渊像是不知道,只好道:“老臣好面子,所以才想向陛下求得这份荣耀。”
穆渊见丞相不再说,态度竟然是要将这件事揭过,心下不由有些生气。
你怕是让我用赐婚来给余三娘在娘家壮胆气,让楚家人不敢欺负她!
你这样将我置于何地了?!
穆渊沉默着看丞相,眼神深沉犀利,一会儿后才问:“倒底出了何事?”我要是不问,你岂不是要将这事儿糊弄过去?
丞相看躲不过去了,只得将事情说了。陛下要是不问,他还可以混过去,反正到时候,这事我是说过的。可是问了,就不能隐瞒了。
穆渊“大是吃惊”,对于认错人很是羞愧,最后不提楚昌之事,只说让余默进宫。
当余默睡醒后听到丞相这样的回答时,心下只道:完了,开启宫斗模式了!
余溪是嫡女,相貌身份地位样样都好,怎么看都是主角的命。
而她,她怎么看,都是个炮灰的命啊!
睡了皇后的男人,她能有好结局么?
余默郁闷了两三天,心情也就想开了,宫里那么多女人,怎么着也不可能轮得到她得到皇帝的注意力。皇宫再怎么禁锢,也比待在魏渣子身边自由,她可是记起来了,这陈朝的皇宫可不是明朝或清朝,就算是妃嫔出宫,那也是常有的事儿,她记得小时候,还在路上远远的见过一群妃子结伴出去上山的庙里礼拜三清教主呢!
说起这个,余默才弄明白。原以为人们常说的寺庙寺庙,指的就是和尚庙,其实寺和庙是严格区分的。主尊供奉佛祖、菩萨的地方为寺院;主尊供奉神圣的地方为庙宇。寺是外来宗教的宣讲场所,庙是历代炎黄子孙纪念国殇、忠孝的殿堂。有德有才的人也可立庙奉祀,比如中国古代的文圣大成先师孔子、诸葛武侯、武圣关公、岳穆武王等,这种祠庙都是这一类的。
庙原本指的是奉祀祖先的处所,但后来迷信的人把供俸神的地方亦称庙,像玉皇庙了、龙王庙、土地庙啊等等。自然,供奉最多的三清道观也被这样称呼了。
陈朝目前正处于一个道教鼎盛的时代,所以现如今庙已经将道观包容了进去,就她来想,或许再发展个几百年,到时候也和中国一样,寺庙寺庙,不分彼此了。
一想开了,余默就觉得自己无比的舒坦了。
然后,一天一天的过去,她越想越觉得划算。
你看,嫁给别人当正妻,她还不想负那个责任与生孩子的义务。当皇帝的小妾好啊,上边有一个时时被人紧盯着的嫡姐皇后,她一个小透明怎么的都少了不好麻烦,而皇后嫡姐怎么的都比任何一个其它女人好讨好,有她挡着也没多少人敢欺负自己。这可是古代,不是现代,她就睡了皇帝,嫡姐最多也就吃味而已,她不争宠总是能得皇后心的。而这几天她也从大母和大父的态度中感觉到了家里人是将她这个庶女当人看的,那给她的嫁妆单子,可是长长长长的一串呢!
前边有皇后嫡姐挡灾,后有家族为自已撑腰,顺便心情好了的话还能免费招幸一下皇上,心情不好了也可以让嫡姐帮自己免去侍寝的烦恼,白吃白喝白领工资不说,带能带薪出宫旅游踏青,这样混吃等死的日子不要太悠闲自在了啊!
人嘛,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求不得,求不得还不是脑子犯傻认不清现实而不死心?
她可很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呢!
实在不行,她将之当成一份职业来看也行啊!
唯一的缺点就是将来竞争太激烈,输了没关系,但是输了的代价是命的话……
其实也没有什么,既然只能玩这个游戏,她玩的起,自然也就输的起!
不就是一条命么!
余默手里抱着个暖炉,看着窗外的雪景。
这几天天上竟然下起了大雪,一直下了三四天才放睛,余溪的婚期很快就要到了,到时候,她和其他女人也要一起进宫。
陈朝有婚前上道观拜三清的习惯,明日里颜氏要带着余溪去了,我本来不想去,不过一个妾而已,凑什么热闹!可是在萌氏的泪眼攻势下只好出去了。反正就处在皇宫里能处出,外出的机会也不可能非常多,她还是好好的欣赏欣赏外边的世界吧。
☆、第07章 余默美人儿喊你去写诗
兴国观在京城城外兴胜山山顶上。同一座山上,靠近山腰处,有一座容香庵。
容香庵和兴国观间,种着一大片的梅树,有很多的种类。如今已到二月,往年里这时连一些晚梅都谢了,今年天气不同往年,晚梅到这个时候还开着,从兴国观看去,黄梅红梅点缀在一片银装素裹的山坡间,委实壮观。
余默拜完三清教主,便想偷偷的溜掉,谁想被盯她盯的紧的萌氏发现,只好求她放自己一会儿假,她去看看梅花。
萌氏这些天见余默情绪正常,也不再很担心她想不开。不过那片梅花看着近,走着也有两三刻路,现在路正滑,她根本不放心,只说一会儿余溪去的时候一起去,余默只好答应。
萌氏只是随口哄余默,到时候大家都要回去了,由不得余默不回去。
余默正是因为知道余溪的屋子活泼,才没有想到萌氏会骗她,不过,萌氏没有想到余溪真的要去看,反倒是圆了她的谎。
快到近山腰的那片梅林时,天上又下起了雪,冷风吹过,鼻间一片香气。
到了近处,才越发觉得梅林的庞大,逶迤盘桓了两三片小山坡。余默估计着,整片梅林,包括已谢的早梅,至少至少超过了三百亩。
让她惊喜的是,果真有白梅。
她原本就想,是不是因为落雪的关系,所以在远处白梅看不见。只因为陈朝的人大都爱艳丽的颜色,所以她才不敢抱有期望。陈朝人,内敛中有张扬,含蓄中有奔放,冷静与热情并存,像素淡一点的颜色喜欢的人很少。
趁着众人都在赏红梅,余默偷偷的跑到了远处偏僻一些的白梅林里。
她见过梅树,不过是在公园里见过一两颗,像这样大片大片盛开的梅林,却是第一次见到,很是欢喜。
拣了一枝好看的梅花折了下来,又折了一支只有七朵的学着古人戴在了头上,身处在清冷的花海里,闻着淡香,仰头看着天空洒落的大片雪花,余默只觉全部身心都是宁静的。
她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气,笑了出来。
再过三日就到余溪婚期了。皇宫不算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已经做好再死一回的准备了!连活着都不怕,她还能怕死不成!
忽然,听到旁边有动静,好似脚步踩在雪面上的声音,让余默一时不知是该转身就走,还是侧头面对。
遇人会有事非,她最怕烦了。
不会是什么英俊潇洒的美男子,跟她来个邂逅,然后给她在宫里制造一系列麻烦吧?
余默心里yy了一下,转过头去看,一看之下,怔住了。
雪地里,开满白色梅花的树旁,纷飞落雪之下,站着一个一身素衣的女子,头上戴着银灰色的僧帽,面容白净清丽,带着一股冷凝洁净的气息,顿时给人一种脱俗于世之感。
对方见余默看过来,弯唇笑了,立手弯腰对余默行了个僧礼,才对着她笑着问:“施主可是相公家的余娘子?”
余默一怔,不晓得对方为什么会知道她的身份,是来梅林时已经有人先前打过招呼了她知道,还是自己身上的衣服首饰哪里让人看了出来?礼貌的对着对方点了点头,面上带笑的看着对方等下文。
“贫尼忘尘,相见既是缘,可否请小娘子赐幅墨宝?”忘尘上前几步,又行礼道。
余默这才看出,对方二十多岁,皮肤保养的很好,气质不像是一般的尼姑会有的,应该是有什么来历或是背景之人。
这人倒是直接的很!
对这忘尘很有好感,余默笑着道:“我的字可没有你的好。”字如其人,美人未必会写一手好字,可余默觉得,眼前的女子会写一手好看的字。
忘尘笑了笑,并不接话,只是转身向来时的路走去。
余默跟了上去,走了不到一会儿,突然看到前边出现了一座三间的小屋子,不由有些诧异。
竟然是住在这里的么?
她跟了过去,只见正中的门大开,里边是个大厅的样子,她抬头看着,只见正中的匾额上写着“泓璨堂”三个大字。
进去厅里,才发现这座房子是个四合院的样子,不过只看门前,就知道明显的与一般的四合院不同。
余默打量着这个大厅,里边放了一张案子几张凳子,还有一个小书柜,东侧墙上挂着一张寒梅图,并几个常用的家什,也再没有什么其它东西。不过,里边东西的做工与用料都很好,一看就是上档次的东西。
忘尘到案边铺开纸,左手提袖,右手研着墨,抬头间笑容清雅:“小娘子想写些什么?”
余默一看案上的纸张都放好了,墨也是提前磨好的,笔上也染了墨,心下奇怪,这东西都提前准备好了,难道她知道会遇到自己?或者是,她一定相信自己能请一个人来?
随后她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看这忘尘,身着孝服,住在此地,倒像是个隐居着寻清静的人,应该不喜呼朋唤友那样的热闹,想来是准备自己写些什么的?
“你想写些什么?”余默站到案边,看着案上的纸张,笑着问。案上的纸,她虽然不认得是什么地方产的,可是质量很好,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
忘尘扫了余默一眼,好聪明的女子,竟然看出了是她想写些东西的。于是笑着蘸了墨,勾了笔尖,递给余默:“原本想写首诗,只是心绪不宁,得不出句子来,不想出去就遇见娘子了。”
“写诗啊!”余默接过笔,从新蘸了墨,对着忘尘认真的道,“可是我不怎么会做诗。”
陈国文化鼎盛,诗作流行,士族女子多识字,能做诗的也大有人在,写的好的也不是一两个,就连余溪那个爱玩的,也会做两首。
前身不参加士族女子间的交际,也没有刻意学过,并不会做诗,可读过的倒也不少,加上她在现代课堂上学过的,要做诗也能做出来,可跟这里的女子比起来,就差远了,还是别让人笑话了。
“写对句子也成,我只是想要挂在堂前,并非要多惊艳,平常就好。”
余默一听,就认真思索了起来。
无论好坏,她才管她挂不挂。要是写坏了,她敢挂,她还不敢写不成?
想好了句子,望着纸张,余默一时拿不出主意来。到底是要用她的笔迹,还是要用前身的笔迹?
现代的年轻人,没有几个会写毛笔字的,更别说写好了。她本来也不会,只是后来遇见魏渣子,几番波折下,嫁给他后她就过起了金丝雀般的日子,只能用练字来培养自己的忍性,磨砺出一副平心静气的心态,兼之用练字来发泄自己心里的抑郁与愤恨,日日而练,久而久之,便喜欢上了,时间长了反是写得一手好字。
前身的字还算好,只是失了风骨,有形无神。
没有考虑过多时间,余默就下笔了,用她以前的笔迹。
“愿以清雪濯素心,一片暗香染神魂。”忘尘跟着余默的字迹慢慢读着,怔怔的看着那张纸,湿了眼睛。她有些吃惊的看着余默,见她认真的在写最后一个字,突然明白,余默不是知道她的故事,不过是与她有同样的性情。
难怪,她初见她时,就觉得对眼缘,才冒昧的将她请了过来。
“好句子。”忘尘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在旁边赞道,又鼓励余默,“不如再加两句,凑成一首吧。”
好意难却,余默点了点头,忘尘见此,去了上房里拿了两张大的长条纸出来。余默已经想出诗来了,只是还在细究几个字的使用,见忘尘来了,不再琢磨,又在前边加了两句。
忘尘站在案边细细品看,只见纸面字迹温润秀劲,点画妍雅风致,结字谨严而意态生动,从书风里来看,这余娘子性子甚好,极少具有火气。只是……忘尘偏头又看了几遍,这一个小小的娘子,怎么字迹里带着些稳重老成?
她的年龄,不应该如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