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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洛城洛家(2)

  洛城在大周国的西面方向,如果要确切的来说是西面偏北一点。
  西、北、南、三面环山。唯独东面,面朝中原大地,也是洛城唯一有贸易往来的方向。
  洛城在方圆千里之内都很有名,在大周国也同样有名,就算走出大周国也是声名显赫的贸易商城。
  那是因为洛城一个人,洛城的一种酒,咱们先来说说这洛城的酒。
  洛城的酒有名,而且是非常的有名,就连那酒名也取得相当别致,名曰:“玉凝酥。”玉是美人如玉的玉,凝是肤如凝脂的凝,酥是酥软的酥,也是酥胸的酥。
  据说酿出此美酒的是洛家村一位洛姓猎户的妻子,这位猎户的祖上三代都以打猎为生,到了洛姓猎户这一代确生的胆子极小。
  既然胆子小,那就读书博取功名吧!
  可是我们这位洛姓猎户考了十多年却连个秀才都未考上。
  早已年迈的老父见儿子日日苦读,夜夜用功,到头来还是一文不名,甚至连个老婆都未混上。照此下去,岂不是连抱孙儿的希望都没啦!
  老猎户十分果断地大手一挥让儿子弃文从武继承祖业,上山打猎。
  虽然胆小如鸡又读了二十几年的圣贤书,但这位洛姓在遗传基因的影响下,已然长得身材魁梧粗壮有力。
  在老父连骂带数的威逼劝诱之下,毅然扛起那把家传的那杆精铁长枪上山而去。
  这一去便是半月有余,这一日,正站在自家门口望眼欲穿的老两口终于在山间小路上看到了自己日思夜盼的儿子,一手紧握精铁长枪,左手,左手没拎着什么猎物,却领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子。
  这是咋回事,怎地猎物没打着,却打了个媳妇回来。老猎户并未深究,毕竟山野猎户取个妻子,讨个老婆的相当不宜,更何况自己儿子领回来的这位郭氏的小娘子,不但人长得俊俏不说,手脚更是麻利。
  自从进门之后屋里屋外房前屋后地忙个不停,伺候得二位老人更是没得话说。
  而且这小娘子更是酿得一手的好家酒,自己那不争气的儿子,在那小娘子的调教和那家酒的滋润之下也是整日的龙精虎猛,每次上山打猎都能满载而归。
  曾有前朝一位号称酒仙的李姓诗人云游到此,寻酒香而来,向猎户讨要一碗水酒解渴,品过之后,大呼上品。
  便向洛姓猎户追问此酒的名谓,洛姓猎户终究是读过十几年圣贤书的得人,望了自己的娇妻郭氏一眼,随后摇头晃脑地说道:“此家酒乃内人所酿,名为玉凝酥。”
  郭氏闻言立时羞得面红耳赤,轻啐了自家男人一口,双手抱胸地跳进屋内,心道:“这个老不正经的,难道还想让那人尝我的一对玉凝酥不成。”
  却原来这玉凝酥之名,却是洛姓猎户对自家娘子那对胸乳的爱称。
  而那前朝诗人却不知这内在的含义,随即张口吟道:
  “一口玉凝酥,留香七日唇。
  坛干滴未落,似仙下凡尘。”
  这位号称酒仙的李姓诗人,在吟出此佳句之后,又向洛姓猎户讨了一坛玉凝酥,随后便飘然而去。
  一传十,十传百,从而让这山野小村在一年之内便名声大噪,动闻天下。洛家村也因为李姓诗人的一首小诗,而一举闻名于世。
  每日慕名而来的人,几乎抬踏破了猎户家的门楷,洛姓猎户也由此弃猎从商,帮妻子卖起酒来,小日子从此便是蒸蒸日上,一日胜似一日。
  而洛家村也因此慢慢变的大了起来,逐渐形成了今日的洛城。美酒玉凝酥更是成为前朝和当今大周王朝的首选贡酒。
  人,则指的是洛城的一个人,一个从洛家村走出的人,一个从洛家酒坊里走出去的人。洛姓老猎户和那位郭姓小娘子的独生儿子,洛西平。
  洛西平是在二十二岁那年走出洛家村的,那时候洛家村已经很有名了,洛家酿的玉凝酥也已经是天下闻名,下品玉凝酥行销天下民众,中品和上品多为达官贵人和前朝皇室所购。
  洛西平离开洛家村的那一年,也是前朝大郑国根腐叶枯的那一年。
  那个统一天下将近千年的大郑国,似乎在也难以承受来自内部的纷乱和腐朽的膨胀,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便分解成了几十个大小不一的国家。
  而现在强盛的大周国,便是那个时候的产物,据说洛平西从生下来就喜欢喝酒,但从不愿意酿酒,唯一的爱好就是拎着一坛玉凝酥扛着祖传的那柄精铁长枪上山打猎,这事一度让洛老猎户夫妻二人郁闷好长一段时间。
  洛西平不是想继承祖先猎户的传承,而是好武,但却没有成痴。洛西平六岁练枪,当然练的是洛家祖传的打猎枪法,也可称洛家枪。
  练枪十载没有大成,人当然也没杀过一个,不过山中的野兽,死在洛家枪下的却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这事一直到洛西平十六那年猎杀了一头崩山熊后,有了转折。
  可能是那头崩山熊个头太大,骨头太硬。也可能是那柄洛家祖传的精铁长枪,经过洛家一连四代的摧残折磨,终于不堪重负,断了。
  如果枪没有断,可能洛西平的一生也就此落落无闻了,但上苍似乎不愿洛西平就此终老洛家村中,所以枪断了,而且断得相当干脆,一断为二。
  枪断的地方是中空的,洛西平在里面发现了一卷羊皮。打开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四个龙飞凤舞的古篆,九转龙枪。
  洛西平之所以认识古体字,但其母郭氏识得,所以洛西平是从其母亲郭氏那里学来的。洛西平回家后追问老父那精铁长枪的来历。
  洛老猎户回忆说是其祖父在山中打猎的时候,无意进得一处山谷。突然天降暴雨,情急之中便窜进一座山洞躲避,从而在洞中发现了这杆精铁长枪和一块血红的圆玉。
  当然还有一具身穿布衣的骷髅,祖父见这长枪品质不错,用来打猎十分顺手,便顺手埋了骷髅,祖父可能觉得如果把这骷髅的东西全部拿回来不太仗义,最后把那血红的圆玉和那具骷髅埋到了一处,只把那杆长枪枪拎了回来。
  洛西平听后十分心动,当然让洛西平心动的不是那具骷髅,而是那枚血红的圆玉,从此之后六年中,洛西平在上山打猎的时候便十分留意起各处的山谷和山洞来。
  可是苦寻了六年,山中的大洞小洞进了无数个,山谷也进了许多个,别说什么圆玉啦,就连个人骨头都没见到一根。
  后来随着枪法的日益精进,这事也就逐渐忘了,可是令洛西平没想的是,如果当初洛家的老祖宗拿回了那块血红的圆玉,可能就没有老洛家这三代的猎人了,更别说有他洛西平了,就算当初他洛西平找到了,恐怕当今的大周朝能立不立国还两说那。
  更让洛西平没想到的是,六百年后,那块他苦苦寻找了六年血红圆玉,会在机缘巧合之下,轻易地落在他洛家一名弃子的手中,从而让洛家再一次名动天下,传扬凡尘俗世之中。
  六年后,洛西平枪法大成,他觉得自己应该去外面看看。所以他走出了洛家村,而且不久之后就遇上了大周国的开国皇帝,周世天,成为其手下的一名大将。
  并凭借手中的一杆长枪,成为在大周国立国之后,唯一一个可以和皇帝陛下平起平坐的异性王爷,也是至今为止洛家在大周朝官位最高的一人。
  洛西平征战沙场数十年未逢一败,长枪所指无城不破,上场杀敌手下也难有一合之将,一杆精铁长枪之下血祭了数万人魂,为大周国东征西战立下了不世功勋。
  有人说当初的大周国有一半的江山是洛西平打下来的,如果当初周世天没有遇上洛西平,也许就不会有今天大周王朝。
  洛西平不是个贪恋权势的人,也可能觉自己这一生杀戮过重,所以在六十岁不到的时候就辞官不做回了当今的洛城,做了一个闲散王爷。
  洛城之所以有今天的声望,洛西平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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