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余奎,是不是青酒?”吴大勒住骡车。
  “不错,正是青庄谷酒。”大汉回答。
  这叫余奎是个开酒店的?门口挂着酒葫芦的酒店?
  “给偶抱一坛来,偶家今天有贵客,青酒正好供贵客畅饮。”吴大很豪爽的要了一坛,原来他只舍得在这里喝上一碗或半碗。
  站在门口的大汉见做成生意,脸上的笑容更甚,当即转身进了房子去捧酒。
  吴大见余奎进了屋子,才转脸和救命恩人解释。
  “两位壮士,前面就到偶家寒舍,请壮士到敝舍用饭,用完饭,偶家再陪恩人去埠头交换东西,这青庄谷酒是良液,在吴地很是有名。”
  “多谢吴大东家!”郑钰铭连忙开口称谢。
  楚朝辉不太会说吴地方言,交谈时基本由郑钰铭开口,楚朝辉如果说话,郑钰铭会复述一遍。
  不大一会,余奎就抱着一个黑黄色的瓦坛从房子里走出,目测那瓦坛可以装4、5斤酒的样子。
  “给你一匹达城布如何?”吴大接过酒,并没有掏货币付酒钱。
  “达城布?好啊!”余奎眼睛一亮。
  吴大转身把酒递给楚朝辉,又示意楚朝辉把车厢最里端的布拿一匹出来。
  “在下是余酒家余奎,两位客官是何方人士?”余奎站在马车旁,发现车中两人身材魁梧,面目出众,气度不凡,连忙上前拱手作揖。
  “这两位是救我性命的楚壮士和郑壮士。”吴大见余奎注意到车中两人,连忙给他们引见,楚朝辉和郑钰铭没有长发,衣服奇特,个子高挑,即使盘腿坐在车厢之中,也分外引人注目,自吴大进村,骡车行走放缓,就有好几个村民注意到这两个与众不同的陌生人,不过有吴大作陪,村民也仅是好奇,没有上前围观。
  “原来是壮士!失敬失敬!”余奎一听是侠士,态度越发带有敬意。
  楚朝辉和郑钰铭两人因余奎和他们打招呼,连忙从车上下来,作揖还礼,到了陌生之地,一定得和当地人和睦相处,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是经过千百年总结出来的。
  “我们兄弟两人,从海外飘泊到此,在吴地人生地不熟,贵地和我们家乡风俗不一,请余酒家多加指点我们兄弟一二,免得我们有所失礼。”郑钰铭对着余奎欠了下身,南埠是个水上交通口,来往打尖的行人不少,作为酒店老板的余奎肯定是南埠消息最灵通的人士,这种人和吴大一样,都是他和楚朝辉需要刻意结交的土著。
  “壮士有何不便尽管跟余某详说,余某定会竭力相助。”余奎见这两高大俊秀的外乡人,说话有礼,举止有度,对他又很有礼貌,不由对这二人生出好感,连声承诺会为异乡人提供帮助。
  村子里的村民渐渐围拢过来,穿越人士的与众不同,引起土著居民的好奇,楚朝辉183的身高,村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而身材修长,外貌俊秀的郑钰铭,更是引起众人惊叹,要知道,古时候人缺医少药,贫民营养不良,楚朝辉和郑钰铭一路走来,除了余奎,没见到身高170厘米以上的土著男子,土著女人个子更矮,都在150厘米左右。土著居民脸上没有平整光滑的,基本都有麻疤,肤色也没有白皙粉嫩的,大都是黝黑焦黄,不是楚朝辉那种蜜色。
  吴大的穿衣看出来是最好的了,虽然和村民一样是上衣下裳打扮,但布料是棉布的,内里有夹衣,领口袖子还衬了动物皮毛,脚上是一双动物皮制成的鞋。别的村民穿着就没有吴大这么整齐,大都是麻布短袍,下身也大都是粗麻裤,脚上是布和草混在一起编织的鞋。
  吴大家在埠头南岸,从余奎的酒坊再走三十几米就到了,吴大跟余奎买了酒后,没有上车,而是牵着骡子,带领楚朝辉和郑钰铭慢慢步行,再往前走二十几米就可以看到他家房屋。吴大正指着自己家的方向告诉客人还有多远,身后突然传来木头的吠叫。
  楚朝辉和郑钰铭从车上下来,木头也跟着跳下。木头跳下后,先跑到路边朝着村民养的家狗耀武扬威了一番,这些家狗大都营养不良,因为习惯村里出现陌生人,所以白天这些家狗都不会对着陌生人吠叫,对于高大的陌生人,家狗都没有理睬,小奶狗的示威更是不理。
  木头吼了两声,见假想敌都懒洋洋的,也觉无趣,哼了两声就跑回主人身边,在郑钰铭两腿间钻来钻去。郑钰铭一直感觉木头就在自己脚旁,不想一个分神,木头竟然跑回了余奎酒坊旁,对着酒坊隔壁的土墙狂吠,那土墙旁堆着一堆枯草。
  “木头!回来!”郑钰铭回身看到木头对着一堆草叫乱叫,以为木头淘气,连忙唤木头回去。
  木头听到主人呼唤,回头望了望主人,摇了摇尾巴,还是转身对着草堆吠叫。
  郑钰铭见叫不回木头,只好走向土墙,想把木头抱回,走到木头身边刚想弯腰,草堆突然一动,把郑钰铭吓了一跳,木头叫声更加起劲。
  楚朝辉在不远处也发现这土墙边有古怪,连忙快步走过来拦住郑钰铭身前,他手里有钢棍,比郑钰铭的弩箭好使。
  草堆动了一下就没有停止动静,一阵悉悉索索后,从草堆里钻出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楚朝辉和郑钰铭等黑乎乎的东西全部从草堆钻出,才发现这个黑东西是个孩子,一个7、8岁大小,一头乱发,衣着褴褛 ,袖子已经成布条,两手手臂裸露了半条在外,裤脚也是如此,脚上是双草鞋,脚踝皮肤冻得发紫。
  小孩钻出草堆,猛见面前站着两个高大的陌生人,不由惊得一下坐回草堆,小孩这么一坐,草堆里又钻出个更小的孩子,这个更小的孩子衣服一样破破烂烂,蓬松着头,两个孩子的脖子都细得快撑不住头颅,两张小脸上的眼睛显得过分的大,眼里都是惊慌。
  “这两个孩子是跟着父母逃荒到此处的,他们的父母生病没有熬过冬天,这两个可怜的孩子就一直在此处流浪。”吴大也牵着骡车过来,对楚朝辉和郑钰铭介绍两个孩子的身世。
  “村里没人收养吗?”郑钰铭看着抱在一起瑟瑟发抖的两个孩子,不由心生怜悯,这不是天朝,没有职业乞丐,这个时代去乞讨的,都是真正一贫如洗,需要人可怜同情。
  “这几年收成不好,自己亲生的都难养活,谁还会去收养别人的孩子,我倒是想收留这个男孩,可这个孩子死不肯丢下妹妹。”吴大叹息。原来那个看起来五、六岁的小孩是个女孩子。吴大心有怜惜,可他也不想养上两个孩子。
  郑钰铭和楚朝辉对视一眼,对古代的重男轻女有了认识,在那生产力低下的社会,重男轻女是无奈的选择,当养不活所有孩子时,女孩就成了首选牺牲品,因为女孩养大了不能成为劳动力。这就是男孩会被人收养,而女孩却无人问津。
  木头见两个危险分子被自己吠了出来,不但被自己吠出,还抱在一起发抖,不由觉得自己战果辉煌,凑到两个黑乎乎的孩子面前嗅了嗅,觉察没有危险,便掉过头跑到郑钰铭脚边摇着尾巴,冲着主人叫唤着表功。
  郑钰铭觉得两个孩子太过可怜,他和楚朝辉不会去贸然收养孩子,不过给孩子一点吃食还是可以办到,因为今天午饭有吴大请客,在山谷别墅里准备的涨饼就是多余,不如送给这两个孩子充饥。
  想到这里,郑钰铭从背包中摸出一块手掌大的饼子递给那个男孩,涨饼是面粉发酵在油锅烘出来的,从背包里一拿出来,就香味四溢,连吴大都嗅了下鼻子。
  男孩对两个高大的陌生人很敬畏,脸上是对食物的渴望,可手却不敢伸出去接。
  “拿着吧,给你妹妹一口饱饭。”吴大鼓励男孩把食物接过去。
  男孩对吴大是熟悉的,这个东家经常给他们兄妹送吃食,见吴大让他去接食物,便判定两个陌生人是无害的,是友善的,便伸出他那脏兮兮的黑手。
  就在男孩要抓到面饼时,突然从旁窜出一道黑影,一把夺去了郑钰铭手中的食物,这道黑影速度奇快,楚朝辉反应过来迅速一棍上去,只扫到黑影脚跟,黑影被扫了个趔趄,逃跑依然速度不减。
  “杀千刀的耗子!你又抢这两孩子的饭食。”吴大冲着远去的黑影淬了一口。
  “耗子?”楚朝辉的手已经搭在腰间,刚才一棍没有把黑影扫到,他就条件反射地想拔手枪,手碰到硬邦邦的枪身时,才反应过来,他们只不过被抢了块面饼,为了块面饼,是不需要浪费一颗子弹的。
  “是个野孩子,前年流浪到这里,就蹲在村子周围不肯离去,这个野孩子坏没坏到哪里,就是会抢吃食,他的速度又奇快,大人常常对他无可奈何,村子里送给这两个孤儿的吃食,大半要被那野孩子抢走。”吴大对野孩子虽然不十分厌恶,可也没有好感,对野孩子的感觉,就仿佛看到一只无法赶走的苍蝇。
  被抢去食物的男孩眼里盈满泪水,他从来没有闻到这么香的吃食,还没等用手摸上一下,就被宿敌抢走,现在这个男孩心里万分懊悔,懊恼自己的犹豫。
  “这里还有,给!”郑钰铭叹了口气,从背包拿出最后一块面饼递给男孩,再次递食物时,郑钰铭眼睛余光注意着周围,就怕再被那个‘耗子’抢走。
  对于陌生人的第二次好意,男孩没有再犹豫,迅速抢过,放到嘴边狠咬一口,还没有嚼食,忽然想起妹妹,连忙把饼子递给妹妹。
  草堆旁的三个大人就这么看着两个孩子狼吞虎咽,在看到面饼所剩无几时,方才离去。
  余奎一直站在自家酒坊门口注视着这一切,等吴大领着两个海外人士走开,他才缓步走近草堆。
  “好吃吗?”
  “好吃!”面饼已经下肚,可是两个孩子还在舔着小手,他们出生长到现在,还没有品味到如此美味,又香又甜,好吃得差点把舌头都嚼下肚去。
  “你和你妹妹想不想活下去?”余奎弯腰问男孩,这两个小孩把手上的黑灰都舔下了肚,常年发黑的手终于见到肉色。
  “想!”男孩眼里都是对生的渴望,风餐露宿的寒冬生活,让他们时时刻刻处于生命的边缘,如果不是整个寒冬少雨少雪,他们早就在湿冷的夜晚冻僵在草堆里。
  余奎和男孩说话时,掩在远处墙角也在舔着手指的‘耗子’,正满脸幸福地回味着刚才抢来的胜利品,连脚上一阵阵的刺痛都不能打断他的回味,他盯着楚朝辉和郑钰铭消失的地方,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再次品味这人间美味,只要再给他抢上一回,即便吃完就变成死‘耗子’,他也已经够本。
  ☆、第 11 章
  吴大家的房子看起来是村子中最豪华的,房子格局有点像京城的四合院,不过院门这排没有厢房,仅是石砌的围墙,正对大门有五间全是石头为墙的瓦房,两侧厢房建材没有正房奢侈,是石墙茅草顶,院子的面积很大。
  吴大的骡车刚到院门,就从院门里迎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的老头,这老头跑到吴大面前弯腰行礼:“东家!你可回来了,东家娘刚才还到埠头去张望了一下。”
  “彭夫!你给马骡喂点干草。”
  吴大把马骡缰绳甩给老头,这个老头是他家家仆,家仆是没资格引见给贵客的,因此吴大把骡车交给彭夫后,就转身对着贵客拱了下手。
  “此就是鄙室,请两位壮士随偶家进去小坐。”
  吴大引领着楚朝辉和郑钰铭刚进院门,从正屋里出来三人,最前一位是三十出头的妇人,身高155厘米的样子,身穿深衣,衣服颜色和村妇一样是蓝青色的,不过衣服上没有像村妇那样,是一个颜色,而是印着蓝白色碎花。妇人身边是个6、7岁孩童,衣服是藏青碎花,头扎两根冲天辫,这一妇一童的身后跟着个穿着黄白颜色的襦衣襦裙老妇,年岁和彭夫相当,老妇是彭夫的老婆。
  妇人脸上带着喜意,对着吴大屈膝:“夫君辛苦了。”
  6、7岁的孩童扑向吴大:“爹爹,想煞沣儿了。”
  吴大一把把儿子抱起,转头和贵客介绍:“这是贱内,这是犬子吴沣。”
  说完让自己妻子上前拜见客人,告诉妻子,今天的两位贵客是他的救命恩人。吴大的妻子一听丈夫介绍,慌忙上前行大礼拜谢,她身后的老妇人也跟着主妇屈膝见礼。吴沣更是在吴大的吩咐下朝着两位穿越人士磕了三个响头。
  两个穿越人士对古时礼节只有个大致了解,对各色人等怎么还礼还是不太明白,全用天朝古礼抱拳礼回应。抱拳礼也就是揖礼。
  众人在院子里见礼完毕,吴大便请贵客进了大厅上座,吴大的妻子亲自端上了茶汤,就是茶叶煮过的茶水,茶水里放了盐巴。
  见到吴大家人,本应该送些见面礼,郑钰铭和楚朝辉出谷没有携带什么现代物品,只在背包里装了食物和一只睡袋,另外还有两个红富士苹果,郑钰铭想了一下,就掏出两个红富士苹果递给倚在吴大身边的吴沣,在草堆旁就被郑钰铭重新放到背包的木头,也被郑钰铭顺手抱出放到了地上,木头一下地,就溜到到吴沣的脚边,吴沣和草堆里的两个黑孩子不同,身上干干净净,木头对吴沣没有敌意,嗅了嗅吴沣后,还对他摆了摆尾巴。
  吴沣看着红富士苹果,只是睁大眼睛,吴大就不同了,脸上都是惊异。
  二十一世纪的红富士苹果个大芬香,两个苹果一拿出来,大厅就充满苹果香味,这个时代也有果子,也有苹果,不过这里的苹果个头是非常小的,基本就鸭蛋大小,像这样七八两的苹果,他们从没见识过,最重要的是这个苹果出现的季节不对,现在是冬末,土著古人要吃苹果得再等八个月。
  郑钰铭见到吴大吃惊表情,连忙对吴大解释,这是他们从故土带出的特产,这种苹果可以存放几个月,因此虽然经过几个月飘泊,依然没有坏掉。
  吴沣得到父亲同意,欣喜接过贵客赠礼,捧着两个苹果下堂寻他母亲去了。
  吴大见过苹果,对郑钰铭和楚朝辉所说的海外故土有了兴趣,便跟两人打听故土情况,郑钰铭和楚朝辉斟酌着说了一些,和吴大交流多了,楚朝辉也能说上几句吴语。
  郑钰铭和楚朝辉即使尽量说些不太现代化的东西,可吴大听在耳里,却让他羡慕不已,直赞两人的海外故土是人间仙境,是天上大神们才能居住的乐园,因为人人可以吃饱饭,和家家孩子有书读的国家,是吴大不可想像的,当听到一个家庭只生一两个孩子后,更是睁大眼睛,在听到海外故土的婴儿死亡率极低后,才恍然人们不需要多生的缘故,那里人生二三个,基本全能存活,而南埠这里的村民生上五六个孩子,运气好的,能存活两三个,运气不好的,可能一个都无法活下来。
  吴大有过三个孩子,却仅养活了老二吴沣,第一个男娃和第三个女娃都没有满周就夭折,吴大唏嘘,如果有海外之地的医术,他的两个孩儿也许就不会不幸,他也就不需要承受丧子之痛。
  吴大对贵客的故乡有了向往,但在穿越人士对海上险恶风暴的加油添醋描述后,那点向往也只能成为感叹,心里却越发同情郑钰铭和楚朝辉的有家归不得。
  趁着吴大对他们的同情,两位穿越人士开始向这个土著发问,开始详细套问这个世界的社会情况。
  从吴大的话语中,两个穿越人士发现他们被那道蓝光传送到了一个历史和原来时空大不一样的世界。
  这里的世界,最古的传说里依然有尧、舜、禹三圣,有夏、商、周三朝,可是周没有分东、西周,周朝只存在了200多年,周王位没有来得及传到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手中,就被秦地的诸侯给灭了,秦地的诸侯建立起了大秦帝国,这个帝国一直延续到今,据说传承已近九百多年,当今秦王是第五十一位帝王,这个将近千年的古帝国,如今已到了日薄西山的境地,帝国分封的诸侯国日益强大,大秦帝国和穿越人士时空的东周一样,已经沦落成摆设。吴大知道的大诸侯国有六个,其他还有十几个小诸侯国。现在的天下形势跟春秋战国相似。
  南埠村属于达城管属,达城又属于吴国,吴国是大秦帝国的六大诸侯国之一。吴国的东面临海,西面是楚国,北面是小诸侯国卫国、唐国,南面是蛮夷之地,是当地土著统治,蛮夷国还算不上国家,是部落制为主,大大小小的部落组成了一个联盟。跟吴国北部接壤的卫国,北方是鲁、赵,另一个接壤小国唐国的西北是大秦和齐、陈。
  也就是说,六个大诸侯国是楚、吴、鲁、赵、齐、陈,跟吴接壤的大诸侯国只有楚,小诸侯国是卫、唐。达城是吴王第二个儿子的封地。吴王第二个儿子封号为蔚山君,是以蔚山为名册封,蔚山就是包围别墅的群山总称。
  郑钰铭和楚朝辉掐指算了算,按照二十一世纪时空的历史纪年来算这个时空的年代,他们所处年代应该是公元前后,原时空是秦始皇统一中华的时候,可是在这个时空,没有始皇帝,整个大秦国都没有一个叫嬴政的家伙。大秦帝国现在的秦王叫赢翟,赢是大秦国国姓。
  一穿穿到两千年以前,穿的还不是和自己时空一样历史的地方,面对这种离奇穿越,郑钰铭和楚朝辉面面相觑。
  唯一让两位穿越人士觉得欣慰的地方,是这个时代的社会生产力明显高于他们那个时空的同时代。这个时候人们穿衣以麻和兽皮为主,棉布也已经出现,棉布本应该在宋元时期才逐步向中原推广,现在却提前了千年出现,不过如今的棉布还没有成为人们的主要衣料,只有贵族才能享受,因为珍贵,被当成了货币流通。人工冶炼铁水平很高,农具已经大量使用铁器,耕牛被广泛用于耕作中。
  生产力比原时空同时代高点,可四大发明除了指南针,其他三个发明都没有出现。
  人们书写最主要是竹简和羊皮、布帛,吴大捧出的传家宝就是羊皮书写的一本史记手抄本,上面的文字竟然是简体和繁体混合。
  这个时空依然只有贵族才能享受到识字的权利,吴大的祖先是吴国贵族,因得罪权贵,被流放到南埠,那时的南埠还是荒蛮之地,在南埠落地生根后,一直没忘对子孙的文化培养,因此吴大是南埠村少数几个识字的一个,这是一代教一代的文化传承,吴大现在就已经在教他儿子识字。
  因为家里的这本羊皮手抄,吴大才大致知道大秦帝国现状,那些不识字的村民,除了知道达城,就是知道自己的宗国吴,其他和吴接壤的四个国家,只知道临近南埠的南蛮和楚,这还是因为有到那两地行商的商人在埠头停泊才知道的。
  吴大外表看起来四十岁,其实他才三十出头,吴家的老仆彭大夫妻,今年也刚四十岁左右,看起来却都有五十几岁,这个时空生活的艰难,除了贵族,平民百姓普遍看起来老态,倒是吴大的妻子,只在家里管理家务,不出去奔波,看起来和实际年龄相差不大。
  吴大说起如今的世道,话语里都是感慨。
  “这几年不知道为什么,每年寒冬越来越寒冷,冬季日期越来越延长,这两年还少雨,我们这里靠近长河,田地里缺水还可以挑水灌溉,我家的三十几亩地,如今只顾得上精耕十亩左右,幸亏偶家贩卖货物赚到点财帛,还能勉强度日。别处缺水地就不行了,达城北方许多田地荒芜,从北方来此地逃难的饥民越来越多,甚至还有卫、唐两国的人逃到此处求生。”
  长河就是山谷以西的那条河,郑钰铭和楚朝辉误以为的湖,其实是长河的宽阔处,长河是从西往东流的,被蔚山挡了一下,绕过蔚山继续东流,一直通往大海,这长河好似二十一世纪的长江。
  “什么时候冬天开始变得寒冷的?”楚朝辉皱眉,在路上他就发现土地很干,有的田地里泥土干得龟裂,田里麦苗稀疏大概就是缺水所致。联想到山谷中裸露了一半的河床,楚朝辉有种不好的感觉。
  “我小时候冬天还不需要穿棉夹衣,可如今,冬天不穿棉夹就过不了冬。”吴大回忆了一下。
  听完吴大的话,楚朝辉和郑钰铭两人眼睛对视了一下,他们不约而同想起了小冰河气候,难道在这个时空,现在就是在原时空明末的“小冰河时期”?如果是这样,他们可真赶上了一个糟糕的年代。
  作者有话要说:女子大礼资料:古代汉人女子的万福礼分大礼和常礼。 大礼: 两手平措至左胸前(右手压左手),右腿后屈,屈膝,低头。 常礼: 右手压左手,左手按在左胯骨上,双腿并拢屈膝,微低头。 一般性礼节,只是右手压住左手。 那那种微蹲,手放腰侧的是满礼,可以叫万福礼,满人叫“蹲安”。但手在左腰。也有说,汉人在左腰,满人在右腰。抱拳礼资料:抱拳礼,又称“拱”、“揖礼”,汉族传统礼仪中一种相见礼,源于周代以前,有3000年以上的历史。《论语·微子》中有这样的记载:“子路拱而立。”据《周礼》记载,根据双方的地位和关系,当时作揖就已有土揖、时揖、天揖、特揖、旅揖、旁三揖之分。抱拳礼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礼仪,抱拳,是以左手抱右手,自然抱合,松紧适度,拱手,自然于胸前微微晃动,不宜过烈、过高。抱拳不能乱抱,男子尚左,也就是男子用左手握右手,这称作“吉拜”,相反则是不尊重对方的“凶拜”,多用于吊丧,见面作揖抱拳可不要弄错了方向,那是相当不礼貌的。小冰河时期资料:气象史上有个“小冰河时期”,指的是明朝末年以后、鸦片战争以前(一说康乾盛世以前),当时整个中国的年平均气温都比现在要低,夏天大旱与大涝相继出现,冬天则奇寒无比,不光河北,连上海、江苏、福建、广东等地都狂降暴雪。现在很多人把明朝的终结归根于这个气候。
  ☆、第 12 章
  吴大夫妇招待贵宾竭尽心力,把家中最好的饭菜拿了出来,那坛一匹青布换来的青酒也被摆放到饭桌上,即使过年,吴家饭桌也没有今天这样丰盛,可穿越人士在品尝了古代佳肴后,不由后悔自己所带的食物送给了黑小孩,这饭菜实在是让他们提不起食欲。
  这时空的人们还没有学会提取菜油,做菜都是使用动物油,人们做菜都以煮、蒸为主,吴大家的菜桌上菜,除了一条鲜鱼是蒸的,其他都是白煮,调味也很少,除了猪油、盐,就是茱萸,那时候辣椒还没有传入中原,人们就用有气味辛辣芳香茱萸做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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